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
一、合同编号:jtfy-2024物补-1
二、合同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
三、项目编号:51010024210200034101-1
四、项目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堂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联系方式:13880819087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锦城大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
联系方式:191361165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59,190.15
¥59,190.15
合同金额: 59,190.15元,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壹佰玖拾元零壹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物业补充合同.pdf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6日
金堂法院项目关于《金堂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2023-2024》的补充协议甲方:金堂县人民法院乙方:成都市锦城大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已签订并执行的金堂县人民法院项目《金堂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2023-2024》(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N5101012023000825),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原合同部分约定作出修改,签订本补充协议:一、延长合同期限,从2024年8月1日00:00时起延长至甲方通知(或新服务商进场)为止。二、延长服务期间每月物业服务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本协议最终金额,双方根据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补充协议到期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三、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未明确变更的,仍执行原合同的约定。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1页共2页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4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署日期:20年7月51日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