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纸采购合同公告(泰安市泰山区商务局2024)
泰安市泰山区商务局本级复印纸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902000202401000722A_001
二、合同名称:复印纸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902000202401000722
四、采购项目名称:复印纸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商务局本级
地 址:明堂路59号
联系方式:18653869280
供应商(乙方):泰安市泰山区宇涵百货商行
地 址:元宝商场部分营业房(一层15号))(02)
联系方式:132106198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复印纸
A4
96
0.00181
0.1737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泰山区明堂路59号科技文化产业园1号楼308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复印纸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货物类)项目名称:复印纸采购合同编号:SDGP370902000202401000722A_001采购编号:37090200014200120240013甲方(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商务局本级乙方(供应商):泰安市泰山区宇涵百货商行采购人(甲方)所需的复印纸(入围货物名称)与泰安市泰山区宇涵百货商行入围供应商(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37.60元,大写:壹仟柒佰叁拾柒元陆角。三、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1,737.6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四、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737.60元,大写:壹仟柒佰叁拾柒元陆角。五、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交付。2、交付地点:泰山区明堂路59号科技产业园1号楼308室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其他约定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泰安市泰山区商务局本级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8653869280签订日期:乙方:泰安市泰山区宇涵百货商行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3210619860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印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