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采购合同公告(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心县2024-2025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一、合同编号:20240924HT(WZ)000018
二、合同名称: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心县2024-2025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项目编号:D640324-20240819141602722
四、项目名称: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心县2024-2025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953-8022203
供应商(乙方):中咨华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南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滇池岭秀小区一期培训中心综合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150096822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心县2024-2025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水利、农业、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咨询评审等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8800
合同金额:44.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中咨华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咨询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类型:咨询合同编号:22-2X-2024-2025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发项目名称:同心县发展箱改革局2024-2025年年度政府投资项且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委托方: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甲方、客户)受托方:中咨华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方、工程咨询单位):204,14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1-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单位全称):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所地:同心县行政中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占全开户名: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开户银行:宁夏建设银行同心支行.账号:64001580536050005573联系方式:0953-8031720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邮政编码:751300电话:0953-8022103传真:0953-8022103电子邮箱:受托方(单位全称):虫咨华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南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滇池岭秀小区一期培训中心综合办公楼一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赵阳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里级302022010388开户名:虫咨华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11096186400Y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世纪城支行账号:871905536910301联系方式:15296919988项目联系人:徐洋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南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滇池岭秀小区一期-2-培训中心综合办公楼一楼邮政编码:6650200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间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第一条委托项名称及合同类型(一)委托项目名称: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2025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技术咨询服务。(二)合同类型编号类型选择备注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2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咨询第二条咨询项目情况(一)服务地点: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二)咨询内容:水利、农业、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咨询评审等工作。第三条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一)咨询服务期限: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4且;(二)咨询地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三)进度要求:3-10个工作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3--第四条协作事项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具体内容:报告、图纸、概(估)算)。2、提供工作条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供。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以项目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到达指定邮箱为准,随后2日内提供纸质版材料。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按保密工作的要求,受托方开展文件存档及退还工作。第五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五)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4-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第六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五)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提供咨询报告。第七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委托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分为召开现场技术评审会议和仅进行技术评审两种形式,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工程技术咨询审查费序号计算基数(万元)咨询内容(费率%)咨询内容(费率%)咨询内容(费率%)咨询内容(费率%)序号计算基数(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序号计算基数(万元)技术咨询审查会技术咨询审查会—基数1500以下0.060.2二1500≤基数0.030.10.040.12三5000及以上00.0400.05说明:工程技术咨询审查费以送审价为基数计算。单个项目技术咨询最低基础取费2000元,单个项目审查会最低基础取费5000元。亿元以上-5-单个项目阶段性审查费用不得突破50000元。(二)付款方式1、项目采用分期支付:按项目技术咨询进度支付,项目按个数单项签订委托函,进行单项结算,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定期向受托方支付咨询费用。2、委托方在支付咨询费之前,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八条交付与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一)交付内容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咨询成果。(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书面咨询报告(一式贰份,电子资料壹份)。时间:3-10个工作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地点: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成果验收委托方按审查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受托方按委托方技术及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项目的技术评审工作并完成书面报告。(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按委托方技术及相关政策要求以书面报告-6-形式提交完成的项目咨询成果。(3)验收的时间的地点:书面报告送达委托方。(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3日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的“违约责任”处理。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并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0.3%支付违约金。(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0.3%违约金。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有效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10%违约金。第十条通通知与送达-7-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页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页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同心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受托方各执三份。(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8-#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前期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