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美丽移民村采购合同公告(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2N38016055R2024401                     

二、合同名称: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CZC2024-C2-210244-GXGX                         
四、项目名称: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上思县思阳镇西罗路                        
   联系方式:0770-8520046                         
   供应商(乙方):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西大街3号7幢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33676961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15943.6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如有)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黄秋梅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桂245141440271  

    2.合同金额(元):715943.6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pdf

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编号:FCZC2024-C2-210244-GXGX发包人(甲方):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乙方):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2.工程地点:上思县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水库移民基金5.工程内容: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含的内容o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玖佰肆拾叁元陆角柒分(¥715943.6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零陆拾壹元陆角整21061.60元):(¥(2)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捌角柒分(¥14318.87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2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6)增值税额:元)。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率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黄秋梅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32024年/0月14日签订。本合同于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招标代理壹份。发包人: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公章)承包人: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50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MA5NMCLK76地址: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西大街3号7幢1单位3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发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08777469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建设街支行账号:账号:450501659857000005484被委托人:(公章)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地址:上思县思阳镇彩元社区彩元二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崔发河单位机构代码证号:91450621MAA7KAAMIF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思支行账号:660000016671900014邮政编码:535500附件:授权委托书5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兹有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管理我司与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工作。且我公司委托贵单位把该工程的工程款转入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账户,涉及一切税费由上思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开户行及账号如下)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纳税人识别号:91450700MA5NMCLK76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名称(盖章):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委托代理人: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开户名: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思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思支行账号:6600000166719000142024年10月14日6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成交通知书程有限公司:西)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_的委托,就_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402-210244-GXGX)于2024年10月8日9:30在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开标室1政府采购开标室1】在线解密开启响应文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审小组的评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审小组的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成交项目内容为: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如有)成交金额为:柒拾壹万伍仟玖佰肆拾叁元陆角柒分(¥715943.67元)工期:12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特此通知采购单位联系人:零克恩联系电话:0770-8520046采购项目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卓琳联系电话:0770-2078848中标(成交)单位联系人:陆丽丽联系电话:15278798925惠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西国以顾目管理有限公2024年101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及其附件,采购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详见施工平面图)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详见施工平面图)o8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O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验收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0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o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自行复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报建程序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开工前3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报建手续开始前7天内9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向其他人转借、出售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上述文件资料情况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使用于本项目的建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本项目开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30%的工程预付款;②工程进度款的中期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的项目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③余下工程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到完成工程量对应的项目金额的90%;④待结算完成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7%(其中发包人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规定进行编制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23(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约定办理付款日期前6天提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o(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财政付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合同支付分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发包人审批,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4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0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24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明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承包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结算所需资料交到发包人委托的结算评审部门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结算评审部门要求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2。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结算审核约定:非国有投资项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天内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初审意见。发包人逾期不予审定结算的S25视为发包人已同意上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初审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天内,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无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交付使用至质量缺陷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质量缺陷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26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o(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o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84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项且的建设应视为己被放弃:①书面通知发包方其已终止建设工程,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施工;②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届满后14天内开始建设工程(但因非承包方原因所引起的除外);=③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恢复建设工程施工(但因非承包方原因所引27起的除外);④在完工检查日前停止建设工程或者直接或通过专业分包商从项目场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除非上述行为是为了保持或促进项目建设按合同完成所必须的0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1不可抗力的确认-28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6级以上的地震;10级以上的持续5天的台风: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0天高温天气;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其它不可抗力原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2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进程中产生争议时,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o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29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上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上思县2024年公正乡三英村那徐二组水库美丽移民村项目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保修期1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30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公章):广西万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地址: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西大街3号7幢1位301室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308777469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建设街支行账号:账号:4505016598570000054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50003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项目主管其他人员黄秋梅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李雪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何鸿飞质量员质量管理材料管理钟其秀材料员计划管理李喜乐安全员其他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黄秋梅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李雪文工程师负责人造价管理何鸿飞质量员质量管理材料管理钟其秀材料员计划管理李喜乐安全员安全管理其他人员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美丽移民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