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质架类 金属制架类 金属质架类金属质架类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4)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购金属质架类网上竞价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769482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购金属质架类网上竞价项目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2024-619754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到北路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方式:1394841636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正采办公设备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闻都家具建材城B馆五层5005摊位
联系方式:153847188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金属制架类
3(组)
¥549.00
¥1,647.00
2250*900*500mm 金属质架类 简易档案架 货架计价单位:组
合同金额: 1,64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购金属质架类网上竞价项目.pdf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家具用具竞价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采购金属质架类网上竞价项目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769482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4]26011-第1页-家具用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769482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正采办公设备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金属质架类颂泰,金属质架类金属质架类,900,数量:3;金属质架类金属质架类层数:响应产品类型:响应颜色分类:响应产品材质:响应是否带滚轮:响应质保期限:响应产品尺寸(mm):响应承重量(kg):响应服务承诺:7天内免费退换货;送货上门服务;上门安装服务;3¥549.0000¥1647.00合计¥1647.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整¥1647.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整¥1647.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整¥1647.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整¥1647.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整说明: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并签字。四、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五、保修及售后服务保修期限为1年,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乙方须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质量问题、易损物件更换等。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由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供应商名称:内蒙古正采办公设备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宇支行银行账号:861512201421000711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商业发票。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2页-1.甲方指派联系人高老师为现场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实施和协调。2.甲方负责本合同采购项目的全面管理,并为乙方供货提供场地并保管现场。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八、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指派联系人胡海燕为乙方代表,全面负责合同的实施管理、协调、进度、质量等各项管理工作。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安装,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并随时接受甲方关于产品技术、加工、安装等方面的咨询。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备案证明、产品质量保证、使用说明等有关资料。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指令,结合现场情况安排生产和供货进度。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供设备图纸,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供货,不得擅自修改。6.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在供货、安装现场发生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7.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甲方原有设施设备等进行有效保护,如有损坏、污染,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乙方对建筑物结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供货方式,必须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8.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负责已完成内容未经验收交付甲方之前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任何原因造成的污染、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清理、更换。甲方不予认可其经济损失和工期顺延要求。9.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负责供货期间其现场的日常保洁与及时维护;已进入现场的货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出现场;供货完毕后清理现场。10.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乙方进行全面管理。货物进场、装卸、检验、安装、交付、验收和付款等事项应通知甲方并得到认可。因乙方不接受甲方管理而导致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九、其它约定事项1.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或交付货物的,须自违约之日起按照本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构成违约的,须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支付违约金。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责任。十、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提请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供货协议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第3页-采购人(盖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高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到北路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电话:13948416368供应商(盖章):内蒙古正采办公设备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海燕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闻都家具建材城B馆五层5005摊位电话:15384718872-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质架类 金属制架类 金属质架类金属质架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