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创设 展板展架背景墙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壹创图文广告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71101000015738055
五、合同编号:11N45760995920247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文创设计 文化墙设计制作、PVC亚克力喷绘雕刻、展板展架背景墙制作
详见附件
套
1.0
7169
7169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18599196218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2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文创设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0995920247401).pdf
合同编号:11N457609959202474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壹创图文广告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头屯河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壹创图文广告工作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壹创图文广告工作室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壹创图文广告工作室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文创设计文化墙设计制作、PVC亚克力喷绘雕刻、展板展架背景墙制作--品牌:,设计类型:其他,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修改次数:不限1套7169.007169.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7169.007169.007169.007169.007169.007169.007169.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柒仟壹佰陆拾玖元整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制作并安装到位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三、服务条款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制作物料,甲方确认内容无误后安排制作。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制作并安装到位。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五、其他1/2(一)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内容,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来往沟通记录及文本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转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者。(二)本合同的标题仅用于阅读方便,不作为解释本合同条款的依据。(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四)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每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合同如有附件及/或明细将附后。合同一经签署,视为双方均已经知悉所列附件和/或明细内容。(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169500000027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169500000027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创设 展板展架背景墙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