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2024)
一、合同编号: GC20240929-01
二、合同名称: 贡嘎山站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68-2441ZHBC-1718
四、项目名称: 贡嘎山站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群贤南街189号
联系方式:028-85222258
供应商(乙方):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95号
联系方式:137080109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贡嘎山站室外基础设施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工期304天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58700
合同金额: 355.87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304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4、贡嘎山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合同.pdf
14、贡嘎山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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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 error#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甲方)承包人(全称):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贡嘎山站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磨西镇。3.项目编号:2068-2441ZHBC-1718。4.工程内容:围墙、挡墙、室外总坪、绿化、电力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监控及弱电等。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以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同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行K号: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51.签约含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捌仟柒佰元(大写)(¥3558700元);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陆万肆仟捌佰陆拾贰元叁角玖分(¥3264862.39元),税率9%,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贰佰玖拾元壹角(大写)(¥118290.10元);0(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大写)¥300000.000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零陆佰玖拾元壹角陆分(大写)(280690.16元)。单价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黄毅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磋商文件;(5)响应文件:(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越三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10000201808890B地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9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1008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杨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廖榆电话:电话:13708010911传真:传真:028-83333457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账号:账号:511608011018010060636-3-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备注: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公布最新版本,按照最新版本执行。-4-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记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监理人: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2.2设计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工程和设备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施工现场在发包人已购置土地边界内,不涉及其他边界外场所1.3.2永久占地包括:1.3.3临时占地包括:1.4法律-5-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1.5标准和规范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清单消耗量定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2)施工所选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满足本工程需要。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磋商文件;(6)响应文件:(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6-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至少3份施工设计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7.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电子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其它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间至少有5个工作日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1.7.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8联络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冉飞o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91.9交通运输1.9.1出入现场的权利-7-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担相应费用1.9.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围挡(以发包人购置土地的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方应对场内外施工环境及道路等状况进行充分勘察,在施工过程中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知识产权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为实现合同目的的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或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据实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8-24个月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无息退还给承包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招标人支付程序要求进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参照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进行提报。(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招标人支付程序要求进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招标人支付程序要求进行。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上(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招标人支付程序要求进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移交工程之日起15天内移交,工程移交前的工程照管费、成品保护费、保管费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上。-21-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应接收之日起承担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L(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L。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由发包人指定。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22-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比例为审计价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审计定案值的3%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经相关部门审计后,工程款支付经审计结算总金额的100%,乙方向甲方缴纳审计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4个月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无息退还给承包方。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计息。15.3保修-23-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合同附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超过60天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选择停工:。(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上。(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5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24-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不按约定清场、不配合分别管理等其他事项。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发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5-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6-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承包人(全称):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贡山站室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装修工程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项目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27-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火(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不违法违规及改变本项目实质性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可增加、调整或删减本合同条款内容)-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基础设施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