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文物调查、勘探工作采购合同公告(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2024)



一、合同编号:42032220240500102
二、合同名称: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420322202405000102
四、项目名称: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地址: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
3、联系方式:15972598716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7号
6、联系方式:158356942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00000元
5、合同金额:6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11月05日;履约地点: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4-004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2024.4.12郧西县卜鸽岩水库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合同书(1).pdf

,“县I岩水勘木作文物调查福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合同书委托方: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就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及文物影响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一、工程名称、地点1、工程名称: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2、工程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二、乙方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对项目涉及的范围进行文物调查、勘探。提交《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以及相关文物保护工作函件。三、工作要求文物调查、勘探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四、成果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首笔费用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在60个工作日内(因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顺延)完成相关工程涉及的文物保护工作。乙方在75个工作日内(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顺延)向甲方提供《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影2响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函件。如甲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具体考古调查、勘探完成时间有明确要求的,甲方必须书面向乙方提出,并且需给乙方预留充足的合理期限,否则乙方有权利拒绝并要求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在合理期限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文物调查、勘探的各项考古工作。乙方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五、双方职责一)甲方1.甲方提供工程线路平面图及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作费用。3.积极配合好乙方的工作,做好相关现场协调,确保工程建设场地符合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条件。(二)乙方1.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本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按时提交正式报告,并对提供成果的质量负责。2.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作量及时间要求编制文物保护工作报告,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3.负责做好与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4.配合、协助甲方申请文物部门对报告进行评审。5.按专家及甲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对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6.乙方的考古调查、勘探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六、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1.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酬总额(含税)为人民币伍拾捌万伍仟肆佰元整(¥585400元)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2.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七个工3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175620元);2.2乙方收到首笔费用30日,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即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234160元);2.3乙方在完成工程范围内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后,并向甲方提供《郧西县卜鸽岩水库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函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175620元)2.4乙方向甲方开具税率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七、双方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结论报告。八、违约及赔偿1.如因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拨付工作经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的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以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文印费等所有类似费用,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到本笔经费支付完毕,工作完成期限相应顺延。2.正常情况下,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考古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赔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3.如合同一方违约,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九、在施工中如有新的文物及遗迹发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另行协商处理。4十、合同签订地:武汉市武昌区。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可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5甲方: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盖章)F/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价优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盖章)李晚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7号电话:027-86783122邮编:430077开户行:农行武汉市梅岭支行帐号:1705340104001308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