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71101000012560813
五、合同编号:11N45760175420249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
49000
49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热孜瓦古丽
联系电话:18199172330
传真:/
地址:天山区延安路77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维吾尔医医院设备更新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4-428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委托人(甲方):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受托方(乙方):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6月20日签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有效期限: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第1页共10页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1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5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第2页共10页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延安路院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买买提·艾力吾提克尔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699999153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延安路776号电子信箱:67865366@qq.com受托方(乙方):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负责人:刘轩宇项目联系人:朱元春联系方式:15899439619通讯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30号电子信箱:2659581045@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编制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且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内容: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3页共10页2.咨询要求: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安全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论证;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3.咨询方式: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正式的(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拾本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在工程咨询单位签订本合同后1天内,乙方开始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自服务开始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里方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规模设想、投资等资料。(2)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时间内,就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和答复。2.提供工作条件:(1)里方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乙方收集需要的信息。3.其他: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实际需要由双方商定。第4页共10页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技术咨询报酬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1999]1283号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计取咨询费为人民币4.9万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乙方向甲方提交可研报告成果文件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4.9万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2)无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学府滨东支行账号:14050110564000000426税务登记证号:91140100MAOKRMUB3B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没有对方的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2.涉密人员范围:参加提供协作服务的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完成日期之后的壹年期限。4、泄密责任:对本合同规定的保密内容有违反,并对对方产生实质性损害的,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并作相应赔偿。第5页共10页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没有对方的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2.涉密人员范围:参加提供协作服务的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完成日期之后的壹年期限。4、泄密责任:对本合同规定的保密内容有违反,并对对方产生实质性损害的,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并作相应赔偿。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2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如果咨询服务时间超过50%后,甲方要求变更服务内容使服务受到拖延,乙方对导致增加的工作视为附加服务,完成时间应相应延长,乙方应当就此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按期履行服务。乙方在接到该书面通知后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如拒绝提供服务,则视为咨询单位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3.如果因乙方不能按定的时间完咨询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同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4.无第6页共10页第七条又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质量管理导则》的质量要求。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技术咨询成果需符合国家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规范要求。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违约金为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里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违约金为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里方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应当无(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支付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应当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应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第7页共10页无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无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可免费使用。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里,乙方可免费使用。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吾提克尔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朱元春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项目执行情况的交流。2.双方单位交办的有关联系事宜。3.无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无3.无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调第8页共10页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项目”是指本合同项目名称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且;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3.“第三方”是指委托方、受托方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4.“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以书面的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甲方应当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清单:第十六条又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9页共10页ecil11v1T甲方:(盖章)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6月20日乙方: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同(盖章)创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6月20日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