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史课题研究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泽州县委党史研究室(泽州县地方志研究室)2024)
一、合同编号:11NE2384116220241
二、合同名称: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5252024CCS00142
四、项目名称: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泽州县委党史研究室(泽州县地方志研究室)
地 址:金村镇府城街001号
联系方式:0356-3041264
供应商(乙方):晋城市蓝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联系方式:135466202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1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课题包含三方面内容:(一)史料收集整理及课题研究报告、(二)课题成果转化及创意文案设计、(三)配合完成布展工程。(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1.在党史及地方志研究等课题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且有指导或单独完成展览馆平面设计的能力。2.本课题初步大纲及主要内容(10000字以内)。3.提供近5年来一项展厅设计案例及布展成果。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61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中共泽州县委党史研究室(泽州县委地方志研究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天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合同(11NE2384116220241).pdf
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E2384116220241甲方(采购人):中共泽州县委党史研究室(泽州县地方志研究室)乙方(供应商):晋城市蓝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课题研究(成果转化)项目2、项目编号:1405252024CCS001423、项目内容:对泽州县乡村发展史进行课题研究,包括史料收集整理、课题研究报告撰写、课题成果转化及创意文案设计以及配合完成布展工程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史料收集整理及课题研究报告:梳理中国共产党百年“三农”发展史;梳理中国共产党在泽州建党以来,泽州县“三农”发展史;梳理新时代泽州县乡村振兴发展路径及亮点;形成一个不少于5万字的课题报告。(2)课题成果转化及创意文案设计:将课题成果转化为一个展馆形式呈现,包括图片收集、整体创意、展馆文案及平面设计(展馆按建筑面积3000㎡设计);提交不少于300项展馆设计平面效果图。(3)配合完成布展工程:全程指导配合泽州乡村建设展馆的布展工程,直至布展工程完工。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616,000元(大写:陆拾壹万陆仟元整)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184,800元(大写: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即人民币369,600元(大写: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直至布展工程完工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10%,即人民币61,600元(大写:陆万壹仟陆佰元整)。三、服务期限与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服务地点:中共泽州县委党史研究室(泽州县地方志研究室)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3、在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包括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等。3、在乙方完成服务后,及时组织验收工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在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面、及时地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成立由党史研究专家、展馆设计师、文案策划师等组成的项目团队,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2)通过查阅党史文献、地方志、政策文件、统计年鉴等资料,收集相关史料,并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资料数据库。(3)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泽州乡村,了解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4)根据资料收集和整理的结果,按照课题要求,撰写不少于5万字的课题报告。(5)根据课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展馆的创意设计,确定展馆的主题、风格和展示板块,并撰写展馆文案,对每个展示板块进行详细的文字描述。(6)收集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对展馆进行平面设计,制作展馆设计平面效果图。(7)与布展工程团队密切合作,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对布展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及时解决布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并达到甲方要求。3、在服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护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安全和保密。4、在项目完成后,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成果和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五、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确保其使用的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已获得合法授权,并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知识产权纠纷的困扰。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文件和资料,以便甲方进行存档和管理。六、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这些信息。2、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七、验收标准与方法1、验收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要求。(2)课题报告应符合学术规范,内容详实、准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3)展馆设计应符合创意要求,展示效果良好,能够准确传达泽州乡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展示其特色和亮点。(4)布展工程应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进度符合合同约定,无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2、验收方法(1)甲方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2)验收结束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金。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未能按时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如经整改仍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协商恢复合同的履行。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的终止及善后事宜。十、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中共泽州县委党史,乙方名称:晋城市蓝穹影视文研究室(泽州县地方志研究室)化有限公司(盖章)(盖章)签约时间:2024年10月21日,签约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发展史课题研究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