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KRDL】K3-2408110

二、合同名称: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

三、项目编号:【KRDL】K3-2408110

四、项目名称: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西街10号
联系方式:029-87858356、18161845815
供应商(乙方):立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丈八一路3号旺都D座15层
联系方式:158293397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
1(项)
¥389,000.00
¥389,000.00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金额: 3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pdf
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第1页发包人: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承包人:立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过磋商的采购方式,就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及其他说明1.工程名称: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2.工程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0号广电办公楼一层指定地点;3.资金来源:已落实。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影视服务中心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主要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等。6.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等。7.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材料、设备所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8.交通运输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现场管理,发包人遵守承包人现场管理的规定。第2页9.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对上述文件复制应经发包人同意并记录,按受控文件要求进行管理,不得外传、外借。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对上述文件复制应经发包人同意并记录,按受控文件要求进行管理,不得外传、外借。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0.分包:除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内容外一律不允许分包。11.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均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另外记取任何费用。二、合同工期工期:30日历天内完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6日,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7日。三、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强制性合格标准)。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代表的管理和监督。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应会同发包人进行验收。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日期自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量保修期2年。第3页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玖仟元整(¥389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以上费用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所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给定清单中未包含的子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我方清单中;除发包人原因需要调整的,不以任何原因予以调整,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不得少于清单中的工程量,工程发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在约定的范围内不变。五、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六、固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本协议书中规定承包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的风险;2.合同执行期间磋商响应文件自主报价内容的市场价格变化,应包含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性收费和非政策性收费等内容;3.材料费(除约定材料)、机械费的社会价格浮动,除不可抗力因素规定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雨季施工的防御措施费、停水、停电的费用及国家政策调整、金融汇率变化、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承包人在响应前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均视为固定总价的风险;4.采购工程量清单包含的由于承包人漏报、未报的项目,发包人视同承包人优惠,不予调整,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和合价中。5.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已由承包人根据自身经验作了充分估计并已计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中,风险费用未单独计列的,应认为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七、工程款的支付与决算1.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合同金额的3%:壹万壹仟陆佰柒拾元整(¥116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2)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壹拾伍万伍仟陆第4页佰元整(¥155600.00元),作为预付款;(2)工程按时完工验收合格并备齐所有竣工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合同总价款剩余的60%:贰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233400.00元);(3)在工程保修期满后,若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履约保证金。2.账户信息(1)发包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帐号:3700023009088203171开户行:工行西安雁塔路支行(2)承包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立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帐号:开户行:八、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开工前提供。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满足陕西省对文明工地的要求。九、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文件及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组织总体验收。2.施工材料到达现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3.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十、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个月;第5页2.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进入工程保修期,质量保修期2年(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响应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二小时内答复,十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六小时内答复,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十一、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若影响工期的,工期予以顺延。(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若影响工期的,工期予以顺延。(5)其他:双方协商解决。2.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主要机械设备未能按工程计划及时到场或到场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及擅自调走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应按5000元/天·台(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迟到或调离超过10天时,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费用直接在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同时对到场时限的延迟仍旧计算违约金(2)同时出现以下问题:a.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提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b.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质量问题通报两次者。c.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经发包人提出,在限期内没有得到整改。d.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安全问题通报两次者。e.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第6页因以上原因终止施工合同,承包人应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另由于终止合同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十二、不可抗力正常年份的风、雨、雪、雾天气不属于不可抗力;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能够估计到的自然气候、环境(制约)变化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高考、中考、运动会以及政府部门发出的有碍于施工的临时性指令均不做为不可抗力事件对待。由于发生30年以上一遇的降雨引起的洪水灾害、雪灾造成对工程的影响,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后可按不可抗力对待;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十三、保险关于工程保险、承包人员相关保险、设备设施保险等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未购买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十四、其他1.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和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2.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现场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3.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立即从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恢复损坏的原有公共设施,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满意。在质量保修期结束之前,未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和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4.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资源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5.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机械及人身伤害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第7页6.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按工程规范要求做相应的试验、试样和检测工作,当这些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由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应负责各分包人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8.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总平面管理和现场平面管理的要求,现场设施搭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搭建方案实施,严禁擅自乱建或扩大面积;9.承包人负责处理当地农民对施工的干扰(非采购人原因),自行处理与当地农民的关系。10.承包人自行解决临时用房。11.本项目成交人成交之后,最高拦标限价与最终成交价格之差作为本项目的暂列金。12.如涉及签证、变更的,已审计后的金额为准。十五、承包人承诺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十六、签订时间及地点本合同于2024年10月16日签订。本合同签订地点:在西安市建西街10号签订。十七、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为双方互发函件确认能够接收的地址,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此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在发出3日后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形式发送的,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已经若发生纠纷的,该地址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寄发相应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第8页因一方预留地址有误或变更通讯地址而未通知对方的,对方、法院或仲裁机构按原地址发出通知或文件3日后,视为已送达。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本,对任何手写修改,应在修改处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确认意思表示、甲方义务增加部分,均需甲方盖章确认生效。否则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公司名称(盖章):陕西省广播电视技术推广中心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年月日乙方公司名称(盖章):立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吉祥路支行银行账号:1211014210000436行号:305791012112年月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片室及相关业务用房改造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