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合同公告(皖西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41011000230

二、合同名称:皖西学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项目(第4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FSKY34000120244531号004
四、项目名称:皖西学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项目(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皖西学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联系方式:0564-3305181
供应商(乙方):安徽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创B楼三层
联系方式:153578908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4包: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实训平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第4包: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实训平台一批设备,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1711000.00元
合同金额:1711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皖西学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学校指定时间供货,供货及安装时间为60天内,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皖西学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项目第4包政府采购合同.pdf

皖西学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项目(第4包)合同温合同2024年皖西学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名称:项目(二)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项目(第4包)项目编号:FSKY34000120244531号/ZB202409031甲方(采购人):西学院乙方(中标人):安徽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皖西学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供应商)乙方(全称):安徽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见证方: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皖西学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二)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采购项目(第4包)采购项目编号:FSKY34000120244531号/ZB202409031(2)采购计划编号:FSKY34000120244531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7)合同是否分包: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否第1页共22页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711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壹萬壹仟圆整(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40%,乙方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保函可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原件等材料,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3合同履行(1)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学校指定时间供货,供货及安装时间为60天内,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为准。(2)履约地点:皖西学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乙方可以以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5%履约担保期限:项目整个履约供货期间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验收主体:甲方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第2页共22页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标准。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标准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标的所有货物的数量、质量、外观、安装调试情况(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中的各货物参数指标(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和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3页共22页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见证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1日合同订立地点:皖西学院第4页共22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1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安微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伐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张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伐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男住所六安市云路桥西月亮岛住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园13栋联系人纪小虎联系人王昊东联系电话18255171038联系电话15056963862通信地址六安市云路桥西月亮岛机械学院通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园13栋邮政编码237000邮政编码230000电子邮箱362648140@qq.com电子邮箱1344395076@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6188663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WAFCD87开户名称皖西学院开户名称安徽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解放路支行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银行账号12040301040014312银行账号3401040160000939075见证方见证方见证方见证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许文许文许文第5页共22页附件:分项价格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混合动力汽车传动系统实训平台安徽凝创NC-DMI200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2892002892002轮毂电机传动系统HIL实训平台安徽凝创NC-VIL40S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3976003976003传动系统性能测试视频注入暗箱安徽凝创NC-PTT300中国合肥安徽凝创个198200982004传动系统工况模拟主机安徽凝创NC-PTT310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I95000950005传动性能测试真值采集系统安徽凝创NC-PTT320中国合肥安徽凝创个198000980006传动系统性能测试驾驶模拟器安徽凝创NC-PTT330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95000950007虚拟仿真环境搭建实验平台安徽凝创NC-SIMET19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71000710008摄像头视觉仿真实验平台安徽凝创NC-SIMCT20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67000670009毫米波雷达目标仿真实验平台安徽凝创NC-SIMRT21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660006600010基于前置摄像头车道信息的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实验平台安徽凝创NC-FCAMLDT22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710007100011基于前置摄像头车道信息的车道保持系统实验平台安徽凝创NC-FCAMLKT23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720007200012基于LTE-V2X车联网功能的车辆辅助驾驶实验平台安徽凝创NC-SIMV2XP24中国合肥安徽凝创台17500075000第9页共22页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第13页共22页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第14页共22页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第15页共22页(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第16页共22页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17页共22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第18页共22页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9页共22页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5个工作日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以及运输应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乙方先履行,甲方后履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无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皖西学院校内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无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由乙方自行确定是否购买保险,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本项目按照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为准。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5个工作日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40%,乙方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保函可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原件等材料,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验收合格后,履行相关签批手续后退还,按政策规定执行。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服务内容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重作、更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1)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或逾期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值的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全部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值的20%。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行合同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部分全部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双方同意调换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换,调换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物交付时间如超出合同约定交货期的,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处理。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无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可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皖西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解放路支行;帐号:120403010400143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22页共2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及创新实训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