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小院设备 电化学分析仪器采购合同公告(山东农业大学2024)



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68758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0687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农业大学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538-8249987
供应商(乙方):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89号青岛博士创业园19号楼515、516室
联系方式:183063920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电化学分析仪器
4LX1
1.0
49.95
49.9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8-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68758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4001420240225资金来源:预算内40万元;财政专户9.95万元采购人:山东农业大学供应商: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月一十八日采购人(全称):山东农业大学供应商(全称):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SDGP370000000202402006875)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农学院科技小院设备采购项目(24-SDSM-H-014)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包括合同中拟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等二、供货期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国产货物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三、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其中国产设备金额:499500元,进口设备金额: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卢志浩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9950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设备安装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无息退还。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后给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拒收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泰安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山东农业大学,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秋阳路106-2号住所: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6号楼301户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电话:,电话:18306392057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行山东农业大学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长城路分理处账号:37001698108050000263,账号:3810100104000693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见约定内容。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3)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4)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5.1.2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详见付款方式。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详见付款方式。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马信,联系电话:15269863225。供应商交货代表:卢志浩,联系电话:18306392057。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2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甲方向乙方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6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lzhplantech@126.com。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合同附件: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包号:8包序号原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国别城市数量单位单价合计进口免税货物合计质保(年)11小麦小区收获机普兰泰克4LX1/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青岛1台499500499500/3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9500.00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其中进口免税货物报价合计其中进口免税货物报价合计其中进口免税货物报价合计其中进口免税货物报价合计其中进口免税货物报价合计其中进口免税货物报价合计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使用人签字确认:货物清单投标人名称(公章):青岛普兰泰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包号:8包序号原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及指标11小麦小区收获机普兰泰克4LX11.动力配套:72kw/柴油机2.驱动形式:轮式,静液压驱动自走式3.行走速度:0-10km/h4.轮胎规格:前轮:11.5/80-15.3,后轮:7.00-125.轮边距(两侧最大):驱动轮:1600mm,转向轮:1520mm6.轴距:2375mm7.割台拨禾轮:柔性拨齿,转速可调8.脱粒滚筒:纹杆式,带手动反转功能9.割幅:1500mm10.凹版筛:可拆换,前后间隙可调11.最大集种容积:30L12.集种方式:装袋13.脱粒滚筒直径:400mm14.脱粒滚筒宽度:785mm15.清选风机:叶片式风机,风道风力可调16.清选方式:逐稿器,清选筛鱼眼筛网17.割台:锲形气力自净割台18.割台输送:喂入搅龙+输送带19.脱粒喂入:喂入带+输送带20.脱粒输送:输送带21.籽粒收集方式:气力自净输送22.离地间隙:280mm23.驾驶室空调系统:标配使用人签字确认:附件2:《售后服务条款》售后服务1、保修期内服务标准、耗材供应、维护成本及响应时间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三年的免费维修,终生保修;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更换配件;质量保证期内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我司派员到用户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司承担。我公司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接到用户电话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在12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解决问题。质量保证期内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公司承担。2、保修期外服务标准、耗材供应、维护成本及响应时间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所投产品的终身维修,质保期外维修免费,更换配件按成本价供应。在保修期内如遇卖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或解决的问题,保修期将相应顺延。我公司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接到用户电话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在12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解决问题。我公司备有足够的零部件,以满足设备的维修需要。质保期内,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服务;如需更换设备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全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质保期满后,我公司会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人员培训服务,使采购人操作人员能够正常、熟练操作,同时能够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我公司符合参数中有售后服务要求的从其要求。我公司的报价包含货物本身成本费用、场地施工、包装费、运杂费、组装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备品、备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我公司已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技小院设备 电化学分析仪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