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 电子产品 办公用品 学生作业本及印刷服务 冬季取暖用煤 锅炉用煤采购合同公告(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15025905020244605
二、合同名称:乐都区教育局2024年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学生作业本及印刷服务、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乐政采公招(货物)2024-5号
四、项目名称:乐都区教育局2024年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学生作业本及印刷服务、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北路
联系方式:0972-8622353
供应商(乙方):互助县老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北环路综合建材市场
联系方式:1373462152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乐都区教育局2024年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学生作业本及印刷服务、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包6(达拉、共和等4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数量:360.00 单价(元):12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439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达拉、共和、新堡子、山桃等4所学校(含所属幼儿园、教学点)。,2024年9月26日之前将煤运送至达拉、共和、新堡子、山桃等4所学校(含所属幼儿园、教学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idc error##idc error#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互助县老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9月20日(乐都区教育局2024年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家具、电子产品采购及办公用品、学生作业本、印刷品、冬季取暖用煤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乐政采公招(货物)2024-5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集采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达拉、共和新堡子、山桃4所学校锅炉用煤/300*400狗头块/360吨12204392002024年9月26日之前取暖用煤需求表序号学校预算单价(元/吨)预算数量(吨)1达拉中心学校1220862共和中心学校1220653新堡子中心学校12201004山桃中心学校12201005.6多预计9合计合计合计360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392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玖仟贰佰元。煤炭费、送货地点装卸费、运输费、场地费、费、通信费、过磅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2024年9月26日之前;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1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7.到货后供应商需提供过磅单,甲方指定人员到现场对数量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验收组需三人或三人以上)。四、付款方式1.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的产品,教育局、学校和幼儿园拒绝接收。2.大宗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采购服务和学生作业本、纸张采购及印刷服务,按学校、幼儿园需求配送到校(园)。3.合同签订、配送安装、交货、验收和付款(1)根据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2)供应商签定合同后及时配送并安装设备,各学校、幼儿园在核对数量、型号等信息无误后,对品种、数量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验收组需三人或三人以上)。(3)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后,供应商及时向教育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教育局在学校、幼儿园初验的基础上,邀请专家组织最终验收。(4)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出具发票、报账信息及装订好的验收资料,由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完成报账完后一次性付款。(5)展约保证金从验收合格日起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部分学校、幼几园(随机抽取确定)签字盖章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教育局)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货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及时予以解决。五、售后服务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学校、幼儿园不同意接收的,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赔偿经济损失。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乙方(盖章):互助县老阿煤炭销景销营会各法定代表人托代理怀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浬人:八T农海行0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海互助衣村WO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英朵地址:互助县威远镇北环路综合服电:/100910黑苏建材市场联系话:31346215246302n210033i261001250签约时间:22024年9月日合同备案部门: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真负责人:合同备案时间:20V年9月2日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展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住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万兀人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间双力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展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成交书编号:LDZC2024-05.6成交通知书互助县老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我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对乐都区教育局2024年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学生作业本及印刷服务、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乐政采公招(货物)2024-5号)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评标结果并经采购人确认,最终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包六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1220元/吨。成交数量:360吨。1交货期:2024年9月26日前将煤运送至达拉、共和、新堡子、山桃等4所学校(含所属幼儿园、教学点)。你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承诺执行。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海东市政务服务租2028年9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家具 电子产品 办公用品 学生作业本及印刷服务 冬季取暖用煤 锅炉用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