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面料类 生产春秋执勤服 警服材料精梳毛涤混纺织品采购合同公告(永安市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350001]MZZJ[GK]2024015-2

二、合同名称: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面料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001]MZZJ[GK]2024015

四、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面料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安市公安局
地址:永安市燕北街道新府路85号
联系方式:13960503157
供应商(乙方):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塘市办事处扬子路8号
联系方式:13962479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毛涤单面哔叽B
1,098.9(米)
¥74.9800
¥82,395.52
按《GA360-2009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技术标准执行。用于生产春秋执勤服。

合同金额: 82,395.52元,大写(人民币):捌万贰仟叁佰玖拾伍元伍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2027年10月21日
履约地点:福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2024面料附件.zip
永安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1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面料类采购项目合同编号:[350001]MZZJ[GK]2024015-2甲方:永安市公安局乙方: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1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永安市公安局乙方(全称):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面料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50001]MZZJ[GK]2024015(2)采购计划编号:TZFQXM-2024--350001-00043[2024]03062(3)项目内容:单价(元):74.98数量:1,098.90单位:米,总金额(元):¥82,395.52品目编码A05030301品目名称制服采购标的毛涤单面哔叽B品牌澳洋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环保环保环保规格型号按《GA360-2009警服材料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技术标准执行。用于生产春秋执勤服。按《GA360-2009警服材料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技术标准执行。用于生产春秋执勤服。按《GA360-2009警服材料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技术标准执行。用于生产春秋执勤服。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贰仟叁佰玖拾伍元伍角贰分(82,395.52)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毛涤单面哔叽B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第2页-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无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无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第3页-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82,395.52大写:捌万贰仟叁佰玖拾伍元伍角贰分分包金额(如有)小写:0.00大写:零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74,155.972024-12-30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履约保函承诺书,经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0%。28,239.552025-12-30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甲方根据交货验收单、产品抽检检验合格报告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履约保函等,经审核合格后视为达到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合同总金额10%内按照实际购买总数量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21日,完成日期:2027年10月21日。(2)履约地点:福州(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3,295.82元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保险)履约担保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毕(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福建省公安厅-第4页-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10%☐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2期(4)履约验收程序:一到货验收二大货终验收。〔一、到货验收1.交付时间:(若遇到春节期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不计入生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货物,甲方拒绝接收主面料,并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警服加工中标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面料中标生产企业提供的面料规格、颜色、实物质量、物理性能、染色牢度、安全性要求、外观质量等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标准规定的,应于5日内书面报告甲方(须有书面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面料实物)。面料中标生产企业应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3日内给予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协商后,予以实施。乙方若不予答复和处置,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质保期结束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由省厅统一办理)。二、面料送达加工企业后,办理大货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一到货验收二大货终验收。〔二、大货终验收。1.乙方没有通过甲方大货终验收,甲方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2.警服主面料合同签订后,乙方将主面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双方派员对主面料进行随机抽样(乙方向甲方多移交每种面料3.5米,样品从移交面料中现场抽剪,样品当场密封),在《2024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警服主面料采购交货验收单》和《公安机关警服主面料采购移交验收及抽检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由甲方送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由乙方负责。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生产警服,若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调换所供的全部面料。如两次面料检测都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报请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甲方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由省厅统一办理)3.大货验收后,根据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若发现乙方提供的品种检测结果出现A允许或不适用情形,视为乙方违约,每出现一个A允许按该品种的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每出现一个不适用按该品种的合同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由省公安厅统一办理)4.按照***装财局要求,大货送达各单位仓库后,甲方将提前15天报部装财局,由部装财局从发放仓库或民警个人手中随机抽检,抽检警服由乙方提供面料给加工企业补做。在质量保修期内,甲方保留对本批次货物随时进行检测的权利,上述所有涉及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5.在检测结果合格的基础上,但是部分技术参数未达到乙方投标响应数值,乙方需支付相应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1项未达标,赔偿该品种总金额的10%,2项未达标,赔偿该品种总金额的20%,以此类推。赔偿金上缴国库。〕(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按《关于建立警服产品交收检验制度的通知》(公装财〔2013〕510号)、《GA253-2000(警服检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规定执行。2、验收标准按《关于建立警服产品交收检验制度的通知》(公装财〔2013〕510号)、《GA253-2000(警服检验)》、招标文件、中标生产企业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甲方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第5页-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产品实行“三包”(质量问题免费包换、产品标志不符合规定包修、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重新包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在验收合格后36个月内对质量不合格的面料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甲方指定地点。(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履约验收程序的第6条,履约验收的内容的第2、3、4、5条等条款合同分签各单位(甲方)授权由省公安厅统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各单位可书面反馈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一并处罚。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福州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乙方(供应商)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永安市公安局(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陈永贞,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徐鹏住所:永安市燕北街道新府路85号,拥有者性别:男联系人:林文胜,住所: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塘市办事-第6页-处扬子路8号联系电话:13960503157联系人:徐鹏通信地址:永安市燕北街道新府路85号联系电话:13962479588邮政编码:366000通信地址: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塘市电子邮箱:yasgajjwbzs@163.com办事处扬子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481003804565R邮政编码:215618电子邮箱:535473450@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18542431W开户名称: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塘市支行银行账号:10527501040010341-第7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第8页-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第9页-,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第10页-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第11页-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第12页-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13页-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货物,甲方拒绝接收主面料,并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警服加工中标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面料中标生产企业提供的面料规格、颜色、实物质量、物理性能、染色牢度、安全性要求、外观质量等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标准规定的,应于5日内书面报告甲方(须有书面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面料实物)。面料中标生产企业应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3日内给予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协商后,予以实施。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人民警察服装质量管理办法》,按《中国人民警察服装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生产制作甲方所需的“99”式人民警察警服面料。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警服加工中标企业供货警服主面料,由此发生的所有运费、装卸、进仓等一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3、乙方持《福建省公安机关民警警服主面料采购产品交货验收单》3份(格式见附件1)向甲方警服加工中标企业移交合同所约定的主面料数量。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甲乙双方同时履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乙方向甲方警服加工中标企业供货警服主面料包装要求:1)每匹织品的两端反面加盖梢印,内容应标明品号、长度、合格品、检验员标志。拼段时,拼段处加盖骑缝印。拼匹包装时应在外标明“拼”字样。产品结辫标志、包内吊牌按FZ/T24002-2006K6.2.2和6.2.3规定包装。2)出厂成品应在包装两端头处印字:圆形图内包装标志包括下列内容:警服材料毛涤单面哔叽执行标准号:GAXXX-200X数量:×××m重量×××kg承制方名称福建省公安厅监制生产日期:××××年××月合格品印字一律采用黑色,其中警服材料、产品名称、承制方名称、合格品为黑体,其他为宋体字,字号大小以布满端头为宜,字迹清楚、工整、颜色牢固。3)产品采用加纸芯面朝里平幅卷装,每卷一匹。若为拼匹,则最多两段,最短段不少于6m。产品卷装后包塑料薄膜,薄膜质量应符合QB/T2461-1999的规定。外包装用粗平布,加盖缝头包装。包装搭接处不小于5cm,缝头应牢固,针码不低于1针/2cm,首尾回针打结。4)包装件在运输、贮存时,不应露天堆放,注意防潮,搬运装卸过程中不得抛摔。包装件应码放在货架上,货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0cm。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加工企业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1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加工中标企业)。由此发生的所有运费、交货装卸、进出仓及途中货物损耗等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交付条件:由乙方交付甲方指定的警服加工中标企业的合格警服主面料。乙方应提前一周将送货计划安排告知甲方,由甲方通知警服加工中标企业做好接收准备,由指定地点的警服加工中标企业办理接收手续。否则,用户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无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所在地2小时内响应,郊区4小时内、其他地区24小时内现场响应并解决问题。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警员的单位、号型等个人信息负责保密,若出现泄密事件,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或保密承诺的,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多次违反保密规定拒不整改保密风险隐患的,甲方有权作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合作并解除合同、不再将其列入合作范围、报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具有涉密资质的单位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涉密资质等惩戒措施,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对违反法律规定窃密、泄密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定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总价组成:生产加工费、包装、运费、验收、调换、税费等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履约保函承诺书,经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0%。按需申领批次大货、新警、高警等批次货经甲方随机抽样送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若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经甲方验收入库后,甲方根据交货验收单、产品抽检检验合格报告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履约保函等,经审核合格后视为达到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合同总金额10%内按照实际购买总数量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须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乙方在接到甲方急需采购本次合同标的产品(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书面函后,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供货到位。2乙方供货时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最高技术指标进行大货生产。3甲方会不定时的在乙方生产初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完毕后转入包装的等环节进行突击抽检或者远程视频抽查,如若被抽查到有存在转包生产的情况,有权解除总合同和全部分合同。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1警服及服饰发放到基层民警后,***每年将组织警服产品质量统检,统检服装从基层民警手中随机抽选未经穿用的警服;乙方所供警服在***警服产品统检检验结果通报中不合格的,由乙方重新生产并换发合同中的全部警服及服饰数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来回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使用人所在地点)。2在大货验收合格后36个月内为质保期,如发现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由甲方各级公安机关统一向生产企业办理返修手续,格式见附件5),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如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同意更换或返修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未按本质量保证范围中第3条约定时间内返修到位的,按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3款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无法返修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3甲方各单位、各单批需返修警服及服饰(号型、成品尺寸、加工工艺不符合技术标准等要求)数量≤50件的,乙方须在5个日历日内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警服及服饰返修通知函》中所要求的返修内容返修到位;单批需返修警服及服饰(号型、成品尺寸、加工工艺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数量>50件的,乙方须在10个日历日内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警服及服饰返修通知函》中所要求的返修内容返修到位。警服及服饰返修到位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各级公安机关统一寄送的《福建省公安机关警服及服饰返修通知函》及所需返修警服及服饰的当日起至乙方将返修好的警服及服饰寄出给甲方各级公安机关的时间止。乙方应于返修好寄给甲方各级公安机关次日将甲方各级公安机关返修函、返修原因合理性及返修后寄出时间等情况报甲方备案,以便甲方跟踪乙方应当返修的警服及服饰是否按时返修到位。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10日历日以内交货(含第十个日历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10日历日以上30日历日以内(含第三十个日历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逾期30日历日以上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违约金,并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乙方须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改、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乙方须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乙方无法返修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乙方须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2乙方因产品标志、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补换。3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10天以内交货(含第十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30天以内(含第三十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50天以内(含第五十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逾期50天以上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违约金,并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乙方须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4乙方将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输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5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的交货规定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发货,并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6为保证主面料质量,乙方不得将主面料委托他人代为加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并上报***装财局。乙方须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才予以退还银行履约保函(原件)。7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7天内返修完毕,若不能返修或返修不及时则视为不能按时供货,由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金。乙方在接到甲方急需采购本次合同标的产品(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书面函后10天内供货到位,若不能按时供货,由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未付的合同货款不予支付。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甲方会不定时的在乙方生产初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完毕后转入包装的等环节进行突击抽检或者远程视频抽查,如若被抽查到有存在转包生产的情况,有权解除总合同和全部分合同。1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所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第20页-附件1(单品种格式):(单位名称)警服及服饰发放明细表2024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箱号:X#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品名数量号型多品种格式:(单位名称)警服及服饰发放明细表2024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箱号:X#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品名品名品名序号单位姓名性别数量号型数量号型数量号型1.11.2附件2(单品种格式):(单位名称)(内设机构名称)装箱单(单位编号#箱号#)(2024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接收单位:地址:接收人:序号单 位姓名性别品 名数量号型多品种格式:(单位名称)(内设机构名称)装箱单(单位编号#箱号#)(2024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及服饰采购项目)接收单位:地址:接收人:序号单 位姓 名性别品 名品 名品 名序号单 位姓 名性别数量号型数量号型数量号型附件3(单品种格式):个人包装袋标签序号箱号姓 名性 别单 位品 名数 量号 型多品种格式:个人包装袋标签序号箱号姓 名性 别单 位品 名数 量号 型附件4: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面料类采购项目交货验收单供货单位接收单位地址地址负责人接收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交接项目清单序号品名、规格数 量其中备 注序号品名、规格(米)(卷)采购合同数量(米)检测抽样数量(米)备 注13.52345合 计供货单位供货人: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单位盖章:接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人:验收时间: 年 月 日单位盖章:采购方验收意见:验收人:验收时间: 年 月 日单位盖章:备注1、本验收单作为省公安厅财务报销必备凭证。2、表格所列项目均应明确填写并盖章确认。此表一式三份(此表经三方代表签字后,由面料企业、警服加工企业、福建省公安厅各留存1份)。附件5:福建省公安机关警服返修通知函(格式)×××公司:贵公司于年月日交货我局的警服,民警试穿时有部分警服不合体。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如下第项(①贵公司未按民警净体尺寸进行归档套号;②警服产品规格尺寸不符合***警服技术标准要求;③加工工艺不符合***警服技术标准要求)。现将需返修警服寄回贵公司,请予以安排返修,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返修警服寄回我单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特此函告。附件:福建省公安机关警服返修明细单××市、县(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室)年月日附件:福建省公安机关警服返修明细单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品名数量需求号型尺寸返修原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服面料类 生产春秋执勤服 警服材料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