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马鞍山徽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3405212024101500000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马鞍山徽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变更为:20000323310010300000018
变更日期: 2024-10-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当涂县湖阳镇人民政府
电 话:18955508899
五、附件
附件信息:
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新合同.pdf
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合同.pdf
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当涂县湖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马鞍山徽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及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磋商文件(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编号:MASCG-3-F-G-2024-0403);(2)乙方的响应文件(3)附件: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磋商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磋商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总金额、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地点、项目经理3.1合同的总金额:¥216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3.2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3.3施工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湖阳镇3.4项目经理:熊万兵: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010201106157)4、合同清单:工程报价一览表(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5、付款方式(国家、省、市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5.1合同签订之后,甲方(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向乙方(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含预付款),经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含预付款),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审定价余款。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经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审定价余款。6、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伴随工程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支付此项费用。7、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8.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8.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9、其他约定: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所需证书交甲方查验。10、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1、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2、本合同式六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二份县发改委(公管局)、见证方各一份。乙方盖章、政工、性人成代人9个报人现甲方盖章: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通讯地址不安徽省马山市花L区慈湖乡太来村5大大当涂县湖阳镇塘沟村河北新渔场村澄湖路1号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243100电话:15655513569电话:18955508899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20000323310010300000018性人成代人9个报人现甲方盖章:大大5通讯地址不安徽省马山市花L区慈湖乡太来村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渔场当涂县湖阳镇塘沟村河北新村澄湖路1号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243100电话:15655513569电话:18955508899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20000323310010300000018朱名茶订时间:2024年06月03日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当涂县湖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马鞍山徽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及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磋商文件(当涂县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编号:MASCG-3-F-G-2024-0403);(2)乙方的响应文件(3)附件: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磋商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磋商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总金额、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地点、项目经理3.1合同的总金额:¥216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3.2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3.3施工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湖阳镇3.4项目经理:熊万兵;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010201106157)4、合同清单:工程报价一览表(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5、付款方式(国家、省、市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5.1合同签订之后,甲方(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向乙方(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含预付款),经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含预付款),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审定价余款。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经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审定价余款。6、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伴随工程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支付此项费用。7、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8.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8.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9、其他约定: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所需证书交甲方查验。10、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1、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2、本合同一式六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二份、县发改委(公管局)、见证方各一份。甲方盖章:法人或代表人签字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湖阳镇塘沟村河北新村澄湖路1号邮政编码:243100电话:18955508899乙方盖章:法人或代表人签字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乡太来村渔场邮政编码:243000电话:1565551356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账号:34050165600809099999签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