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博物馆2024)



一、合同编号:421000-2024-01454
二、合同名称: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JZCG-HBFR-2024G-024
四、项目名称: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博物馆
2、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166号
3、联系方式:07168494808
4、供应商(乙方):湖北雅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荆州区
6、联系方式:159975152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维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30500元
5、合同金额:83.0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2月07日;履约地点:荆州博物馆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4-0145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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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1).pdf

#idc error#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荆州博物馆承包人:湖北雅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荆州博物馆3、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6、工程承包范围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清单内所有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7日合同总工期: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零伍佰元整(¥8305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招标清单内总价包干。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洋六、合同文件构成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30日。十、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十一、补充协议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00200(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00200(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idc error#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湖北合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1355439117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联系电话:1303533217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省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5规范和本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及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二套图纸(不含标准图集)。承包人确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6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见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按照施工图或实施性工程量据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彭昊;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350862271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和报批:(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初审和报批:(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初审:(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7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协调办理施工现场通水、通电事宜,保证施工需要,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规定的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与说明、影像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文档四套和与纸质文档一致的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5日历天内将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7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当月15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月报表”和“工程计量认证书”,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提交后7日内确认。(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文物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等工作和相关费用。(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需要办理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时,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承包人提供办公房屋,在测绘仪器使用上为发包人、监理人员提供方便。(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项目工程完工未验收交付8前的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期间,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对以上的设施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当地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并于竣工验收前一周内做到工完场清:并且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响应文物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规定,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无。(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①承包人只能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施工布置、安排和组织施工。承包人如需占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以外的场地,须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相关便道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开展本项目施工所建设的生活区不得布置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内,其生活区的选址、建设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②承包人的报价已充分考虑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增加的费用,也已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进度目标、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条款,并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了报价。发包人不再对因以上原因引起费用增加进行调整。③承包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造成损害。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对施工范围内及附近的民居、商业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进行保护,并承担受损后所造成的损失:应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居民生活等出入交通不受影响。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已在报价中考虑。同时,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是指按照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该费用由承包人缴纳,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并计入总报价中。④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下达的对施工场地清扫、整理、挂贴标语标9工程试车内容: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30天。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60天(接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6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且国家审计结束之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屋面及防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5年: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15.3质量保证金2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同意后顺延延误的工期。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相关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相关条款)。24(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相关条款)。(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经发包人同意而中途终止履约,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全额赔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本合同中误期赔偿费约定办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25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指战争、动乱、地震、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百年一遇以上等级的风、雨、雪自然灾害。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在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根据国家、湖北省、荆州市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荆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621.补充条款:21.1因承包人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1)因承包人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承包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2)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工程师将会同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只承认已完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已订货而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已开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在损害赔偿保证金中承担。由于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承包人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并配合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承包人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工项目的保修责任。21.2农民工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根据根据国家、湖北省、荆州市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若承包人不能按以下要求及时办理支付民工工资措施,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①承包人应与荆州清欠机构签定“无拖欠保证书”,承诺无拖欠和无新的拖欠工资现象,并定期向清欠机构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接受政府监督。②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入,用于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21.3项目负责人和工程其他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不得随意27更换,如需更换需告知发包人,双方协商好之后方能更换,否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进度款;若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综合素质。承包人未按要求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进度款。哈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8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荆州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湖北雅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协商一致就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屋面及防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5年: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文物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①本着施工企业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到底的精神,承包人自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或工程未验收之前由发包人通知交付使用之日起)对工程质量实施保修。发包人扣留该工程施工合同价的5%作为保修期的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再支付给承包人(无息)。保修期内29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确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工作及修复费均由承包人负责,为了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避免发生事故,承包人在接到返修通知后7日内必须进场返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同等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场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支付。工程验收合格之前,工程的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按国务院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②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初验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承包(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工程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荆州博物馆乙方(承包人):湖北雅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荆州博物馆考古研究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地址:荆州博物馆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31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在签订后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文物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中月30日2024年月30日2024年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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