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车辆运维经费 车辆定点加油采购合同公告(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001
二、合同名称:车辆定点加油协议
三、项目编号:001
四、项目名称:作业车辆运维经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地址:万密斋大道
3、联系方式:13635841600
4、供应商(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罗田石油分公司
5、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前进街35号
6、联系方式:159728278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450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元
4、主要标的单价:450000元
5、合同金额:4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环卫局办公室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3-2024-0034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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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docx

车辆定点加油协议甲方:罗田县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乙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黄冈罗田石油分公司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点加油的范围:乙方为甲方的各种机动车辆提供定点加油及相关服务。二、价格及返点方式:乙方价格以市场价为基准,甲方以充值金额为基准,乙方应保证充值返点非油金额一次性到甲方帐户(返点标准:1.充值金额×0.07元的车辆附油用品)。乙方按财政及相关部门T要求提供合法合规报帐的相关手续。三、协议期限:2024年4月19日—2025年4月18日。四、甲方由监管人员负责加油明细记录,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车辆定点定时加油,并按以下要求提供加油及服务。1、乙方应拒绝甲方驾驶员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用油兑换其它物品或换取现金;2、乙方加油前应严格核对是否为甲方车辆,若出现甲方驾驶员驾驶其它车辆加油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拒绝为其加油;3、乙方应确保为甲方车辆加油,若出现甲方驾驶员要求为其自带容器内加油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拒绝为其加油;4、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加油有关数据。六、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服务承诺:1、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不销售不合格产品;2、计量用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短斤少两;3、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4.乙方应保证加油站车辆秩序,不得因加油车辆过多导致交通堵塞,影响甲方车辆加油,延误甲方作业车辆工作时间。5.在甲方需要用油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油、少供油,并在油料紧张时享受优先加油权。七、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理加油单位对有关油品质量、计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八、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第一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元违约金;第二次违反空田规定被查实的,乙方向甲方交纳3000元违约金;第三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乙方为驾驶员以油换取现金或换购其它物品的;2、加油时存在短斤少两等情况的;3、在协议期内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或监管单位对履约情况的检查或监督;4、油品质量未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协议中未明确事项但属乙方责任而发生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5、未及时反馈驾驶员违规加油情况的。6.未保证加油时间(上午8:00至10:00;下午3:00至6:00)与加油量的情况。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代表人K签字2024年4月效2024年4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作业车辆运维经费 车辆定点加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