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台式机 台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2024)



合同编号:370212037001202400009_001

合同名称:购买台式机

项目编码:SDGP370212000202400000078

项目名称:购买台式机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

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行政大厦东楼1523

联系方式:0532-88996730

供应商(乙方):青岛海四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戊

联系方式:13869869789

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1

主要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

规格型号:中科可控W3335HAI

主要标的数量:4

主要标的单价:0.5225万元

合同金额: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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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DGP310212000202400000078_A签订地:青岛市崂山区甲方(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住所地:山东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49号鑫海财富大厦西3楼乙方(成交供应商):青岛海四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戊104户乙方于2024年月日参加了“齐鲁云采”政府采购活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小计台式计算机中科可控W3335HA1:CPU:海光3250,八核,8G内存L256GBSSD硬盘/2GB独立显卡/超薄DVD-RW/23.8显示器(含国产操作系统)5225420900合计合计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零玖佰元整(¥20900)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货物的质量、技术均需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货1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第九条验收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4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5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6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合格。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8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政府采购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3.乙方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甲方:青岛市崂山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乙方:青岛海四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机 台式计算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