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链路服务费 专线业务采购合同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91101000015755533
五、合同编号:11N01047845420248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链路服务费
详见附件
次
1.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人:薛翔
联系电话:15809081188
传真:/
地址:帕米尔路西2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州水利局专线业务合同.pdf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专线业务租赁合同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2024年1月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业务需要,有意租用乙方视频会议网专线,乙方同意向甲方出租其所需视频会议网专线,双方经平等协商,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业务范围1、专线租赁:1、向甲方提供专线壹条,租赁费用2000元/年。供甲方接入综治维稳平台传输数据使用。(详单见附件1)第二条租期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期为伍年,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续签本协议。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年租费为: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计费周期:自然月的月初至月末为本月的月租费周期。结算办法:甲方使用乙方的数据租线业务服务所产生的年租费,付费周期按年支付。即: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统一由甲方向乙方结算支付,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开具合法电子发票。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资费标准向乙方及时支付租费。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缴纳足额费用,甲方须每天按应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租费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1、首次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3年费用,即:6000元,剩余2年费用按年进行支付。2、乙方收款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支行帐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帐号:650017451000500002723、在租期内,除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和由于甲方机构撤并的退租情形以外甲方提出退租要求的,应以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标准为退租之日起至租赁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间所租电路租费的20%)。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租用电路两端连接双方机房的光纤接入工程,并提供光端机20M-100M的MSTP电路(租赁期内,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具有使用权,如人为损坏由甲方照价进行赔偿)。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电路全部由联通公司自建长途网和自建本地传输网组成。3、乙方负责专线电路及设备的日常维护,提供的专线电路传输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4、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专用电路或网络进行日常维护,甲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乙方申告,申告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5、乙方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租用电路的故障(非甲方终端设备故障)申报,并负责对该故障进行协调和排除。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电路传输维护规程中电路修复时限的规定,修复乙方故障电路,但下列情形不视为乙方电路故障和乙方的责任:(1)发生地震、洪水、火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通信中断;(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通信中断,将不视为电路故障,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故障修复;(3)乙方在处理故障过程中,客观上需要甲方进行配合时,由于甲方未能有效配合和提供客观需要的条件而造成电路故障时间拖延,将不视为乙方故障时间;(4)当乙方进行必要的网络升级、网络调整、电路割接、设备维修更换、机房搬迁等情况时,如果乙方提前1天通知甲方且专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此时电路中断将不视为电路故障,若超过10个小时(计划中断除外),甲方还有权对该专线退租。当网络故障恢复需要割接时,不受提前1天通知的限制。(5)如涉及第三方原因,乙方被迫进行电路路由更改或割接、修复,且第三方通知时间少于2个工作日时,乙方将决定割接前一小时内通知用户,且电路割接、修复在自中断确认之时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时电路中断将不视为电路故障。(6)乙方对本单位的网络进行维护、割接、升级、扩容或改造时,如有可能对甲方所租用的电路产生影响,将至少提前1天通知甲方,告知可能中断时间及原因、影响范围,力争将网络升级对甲方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7)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电路调配及电路租用服务中的有关问题。(8)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内容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网方式保持一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验证,如甲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下述任何一项用户终端方式的变化时:1)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2)用户两端终端设备或数量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4)和其它用户合用租用专线;5)与公共网连通与否的变化;(9)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所租用的专线。(10)甲方对本单位的设备维护时,如需要对线路进行变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方可进行施工。(11)在专线电路发生故障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检查系统和线路。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接入设备放置场地及所需电力。(12)甲方租用此电路只能用于甲方已声明的有关业务内容,不得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它业务,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免责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权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第六条争议的处理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依其有效仲裁规则在当地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七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保存,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主文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以及有关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附件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第八条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向本协议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章):,乙方(章):签字:,签字:签约日期:2024年1月4日,签约日期:2024年1月4日附件1序号服务名称点位信息单价(元/月)数量年租费五年合同额(元)1专线业务克州水利局-综治网166.67/月120001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20001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链路服务费 专线业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