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电休克治疗仪 麻醉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5847459020248601
二、合同名称:第七师医共体一三一团分院购置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SRCGCS2024-023
四、项目名称:第七师医共体一三一团分院购置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
地 址:奎屯准噶尔路85号
联系方式:0992-3316431
供应商(乙方):河南隆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满村镇万通商城A10-110
联系方式:137099482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休克治疗仪、麻醉机 数量:1.00 单价(元):778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西格玛、迈瑞规格型号:SigmaStim Sigma、WATO EX-20
2.合同金额(元):778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新疆奎屯市准尔路屯富园85号,合同签订后60天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电痉挛治疗仪。.pdf
#idc error#合同书甲方(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乙方(卖方):河南隆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于2024年9月10日在甲方委托新疆松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编号:XJSRCGCS2024-023的采购项目第七师医共体一三一团分院购置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招标采购中为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第一条符合甲方购买医疗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含税普通发票价格,将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作为我方付款的前提,如因对方未向我方开具与应付款同等金额且合格的发票,我方有权拒付款项,由此造成的延期付款不算我方违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设备名称型号品牌单位订货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电休克治疗仪sigmaStimSigmaSigma台1665800.00665800.00麻醉机WATOEX-20迈瑞台1112800.00112800.00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合计金额小写:778600.00元第二条交货日期和地点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新疆奎屯市准噶尔路屯富园85号第三条医疗设备的运输、安装、验收和交付1、医疗设备的包装、运输和装卸,由乙方负责,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医疗设备到达甲方安装现场的卸车费和搬运费)。医疗设备在最终验收交付甲方之前,所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医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乙方负责,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损失)。3、医疗设备的验收和交付,医疗设备在安装之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对医疗设备进行清点和检验。清点医疗设备、附件和备件的数量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检验医疗设备的外观是否完整和完好。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设备。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招投标文件和参照医疗设备出厂的技术文件进行。在验收过程中,如需第三方参加,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应在规定期限二个星期内完成,如不能完成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第四条付款方式1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计¥755242.00元(大写柒拾伍万伍仟贰佰肆拾贰元整)。②等质保期壹年满后,乙方如约履行维保义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3%的质保金,¥23358.00元,大写:贰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第五条培训使用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培训方式和时间地点按照招投标文件和答疑记录及双方约定进行,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售售后服务乙方提供的医疗设备免费保修期为24个月,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答疑记录的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及医疗设备的零配件和正常使用的消耗品,要保证有10年的供应。设备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一般问题当天解决。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免人工费。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医疗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和参数与招投标文件有不符;或提供的医疗设备与招投标文件要求的产地不符;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虚假不实;乙方没有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参加投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接收乙方提供的设备,并做退货处理,合同全部价款不予支付,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七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0.5%的违约金,不满七日按七日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产品错发时,乙方除应承担由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外,并按相应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责任。(4)所采购设备在质保期内,乙方不能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服务承诺;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及时地维修保养服务;不能及时地提供零配件和设备运行所必须的消耗材料(本合同的及时服务定义为,进口设备在15天以内修复,国产设备在5天以内修复为及时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违约金的给付的方式,由甲方从设备款中扣除。2、甲方的违约责任(1)如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照未付货款余额0.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另一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免予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双方另行协商。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2、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十条监督和管理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按照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一条附则*.1、新疆松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编号:XJSRGGCS2024-023的采购项目[第七师医共体一三一团分院购置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约定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文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如双方均认可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可作为将来送达法律文书及其他文书的地址,如按此地址送达未签收或变更地址未通知对方的均视为已送达。建设兵团第X团医甲方:新疆产建设宾团第师Y乙方:河南隆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G三围医院iariodd4m法定代表人:昊未生生法定代表人1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几/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1!有限公司奎屯准噶尔路兵团支行公司长垣矿山支行帐号:30615701040000226帐号:16406501040013069开户行行号:103498640656电话:1990996668电话:15199951685签约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签约时间:2024年9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痉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电休克治疗仪 麻醉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