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唐河县委宣传部2024)
唐河县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111-A
二、合同名称:唐河县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项目
三、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111
四、项目名称:唐河县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中共唐河县委宣传部
地址:唐河县
联系人:穆芊
联系方式:68922167
2.供应商(乙方):河南尚茗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兴唐街道星江路南段188号
联系人:牛新娜
联系方式:156706730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69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装修工程
唐河县党群政治生活馆一层、二层、三层装修及安装等
60个日历天
程举
豫 24118194453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合同.pdf
成交通知书河南尚茗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在唐河县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项目(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111)的招标活动中,于2024年9月20日开标后,经磋商小组认真评议、协商,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招标控制价:3692924.62元采购人:中共唐河县委宣传部成交单位:河南尚茗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范围:唐河县党群政治生活馆一层、二层、三层装修及安装等。成交金额:叁佰陆拾玖万元整(小写:3690000.00元)项目经理:程举注册编号:豫241181944531施工周期:60个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望贵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于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合同备案并公示。代理机构(盖章)招标人(盖制2024年月2日日72024年传部正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虫共唐河县委宣传部承包方(乙方):河南尚茗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唐河县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项目1.2工程地点:唐河县党群政治生活馆1.3承包范围:唐河县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项目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家具、设备等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工期60天。本工程自2020年9月20且开工于2024年月30日竣工。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玖万元(¥369万元)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或作法说明2份,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2.2甲方指派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对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向乙方发出通知、接收乙方通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指派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帮助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乙方指派乔向海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18937185787,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及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4负责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3.5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原因逾期的,梅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款的0.001%对乙方予以处罚:提前完工、且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给与适当奖励:。4.2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停气、第三方阻挠、保管控施工纸缺陷、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设计图、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甲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证等文件为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建筑质量保质期根据《建筑法》规定执行。质保期3年,电子产品质量按《电子产品质量法》执行。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若因甲方原因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的,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迟延验收或者无法验收的,因迟延验收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看管、维护及其他工程移交前可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6如甲方在未组织验收情况下擅自占用或使用本合同工程,视为乙方已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给甲方。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付款(签订合同后7天内付总金额的40%,项目进度完成至四分之三(地面基础完成、顶面基础及墙面基础完成)时付总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付总金额的27%,预留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限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甲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有甲方供材的,甲方对甲方自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施工。若因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坚持使用的,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剩余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士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本合同造价的日万分之十承担违约责任: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9.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单方终止协议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唐河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约定如有其他未尽事项,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收款帐户或指定收款人:账户名称:河南尚茗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166670010400035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新春支行第十二条附则12.1(保修是合同附随义务,不需要特别约定)12.2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2.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4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招标文件(2)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3)工程项目一览表(4)工程预算书(5)甲方提供货物清单(6)会议纪要(7)设计变更(8)其他以下为签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牛新娜代理人: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唐河县: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码:邮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新春支行户名:户名:河南尚茗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帐号:帐号:1666700104000350320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提质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