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乐清市人民法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02531366620245201
二、合同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QZB-YQ-2024-80
四、项目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清市人民法院
地 址:乐清市良港东路乐清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61609108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
地 址: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幢10楼
联系方式:138068666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采购合同.pdf

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采购合同.pdf

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乐清市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法定代表人:柳地奇甲方采购的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并确定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主要工作内容1、核查当事人诉讼费、刑事罚没款缴纳情况:协助甲方对案件当事人诉讼费、刑事罚没款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分类。2、电话通知和短信送达催收:对案件当事人先行通过“电话通知十短信送达”告知诉讼费、刑事罚没款履行方式,如当事人配合缴纳的,引导直接向甲方专用账户缴纳。3、协助接待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接待当事人并与之沟通,包括电话沟通、现场接待。4、协助执行立案:对于经电话、短信催收后超一定期限无故不缴纳诉讼费、刑事罚没款的人员由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执行立案。5、协助制作法律文书:由乙方协助制作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交由经办法官签发,并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6、协助财产查控:协助甲方使用点对点查控、“一件事”查控、专线不动产、车辆等查控及省内委托查控等措施,对当事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进行查控。7、协助财产处置:如有可执行财产,协助甲方按首执案件财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如无可执行财产,则准备终本材料,协助甲方报结案件。8、协助参与分配:协助甲方制作相关文书参与其他执行案件的案款分配。9、协助执行款出账:协助甲方进行诉讼费、刑事罚没款的收取及上缴财政。10、协助制作结案文书:协助甲方制作结案文书。11、协助报结及归档:协助甲方对于结案的案件电子卷整理。二、工作人员要求乙方须根据响应文件中的要求派遣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人数。人员派驻前,乙方须提交拟派工作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专业、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等内容),拟派工作人员名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甲方同意认可。派遣本项目工作人员要求:1、常驻负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管理人员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沟通协调组织能力。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交拟派负责本采购项目的管理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负责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相关工作的对接,审核相应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对其他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管理。2、常驻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的其他协助人员不少于17名,其中文秘专业不少于1人、计算机专业不少于1人,其余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选择。供应商派驻人员前须提交常驻人员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派驻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2.性格开朗外向,善于沟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3.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5.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曾因违法违纪被处罚的;④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工作的情形。三、服务要求1、按要求进行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出具相应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保证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省2、保证送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3、客观公正依法提供公证参与执行法辅助服务,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路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证5、执行案件档案应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6、乙方在执行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①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②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执行业务:③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7、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8、乙方办理司法辅助事项,与被司法辅助单位或者司法辅助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四、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五、技术资料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采购人待服务期满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2、履行方式:直接提供服务。3、履行地点:乐清市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为大型企业或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若支付预付款的,则乙方必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部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升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预付款担保Z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出具保函的机构:需经甲方确认。2)为见索即付保函:不需处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3)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前向甲方提供预付款担保,在项目完成之日止,应保证保函持续有效。4)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预付款担保,导致甲方无法支付预付款,不影响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拖延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按进度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优先抵扣预付款)。乙方户名: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乙方收款银行:乐清市农业银行乐成支行乙方收款账号:19271401040002034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提供的服务总价款1%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Y10.14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乐清市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法定代表人:柳地奇甲方采购的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并确定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主要工作内容1、核查当事人诉讼费、刑事罚没款缴纳情况:协助甲方对案件当事人诉讼费、刑事罚没款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分类。2、电话通知和短信送达催收:对案件当事人先行通过“电话通知十短信送达”告知诉讼费、刑事罚没款履行方式,如当事人配合缴纳的,引导直接向甲方专用账户缴纳。3、协助接待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接待当事人并与之沟通,包括电话沟通、现场接待。4、协助执行立案:对于经电话、短信催收后超一定期限无故不缴纳诉讼费、刑事罚没款的人员由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执行立案。5、协助制作法律文书:由乙方协助制作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交由经办法官签发,并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6、协助财产查控:协助甲方使用点对点查控、“一件事”查控、专线不动产、车辆等查控及省内委托查控等措施,对当事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进行查控。7、协助财产处置:如有可执行财产,协助甲方按首执案件财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如无可执行财产,则准备终本材料,协助甲方报结案件。8、协助参与分配:协助甲方制作相关文书参与其他执行案件的案款分配。9、协助执行款出账:协助甲方进行诉讼费、刑事罚没款的收取及上缴财政。10、协助制作结案文书:协助甲方制作结案文书。11、协助报结及归档:协助甲方对于结案的案件电子卷整理。二、工作人员要求乙方须根据响应文件中的要求派遣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人数。人员派驻前,乙方须提交拟派工作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专业、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等内容),拟派工作人员名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甲方同意认可。派遣本项目工作人员要求:1、常驻负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管理人员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沟通协调组织能力。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交拟派负责本采购项目的管理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负责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相关工作的对接,审核相应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对其他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管理。2、常驻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的其他协助人员不少于17名,其中文秘专业不少于1人、计算机专业不少于1人,其余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选择。供应商派驻人员前须提交常驻人员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派驻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2.性格开朗外向,善于沟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3.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5.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曾因违法违纪被处罚的;④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工作的情形。三、服务要求1、按要求进行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出具相应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保证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省2、保证送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3、客观公正依法提供公证参与执行法辅助服务,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路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证5、执行案件档案应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6、乙方在执行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①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②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执行业务:③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7、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服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8、乙方办理司法辅助事项,与被司法辅助单位或者司法辅助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四、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五、技术资料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采购人待服务期满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2、履行方式:直接提供服务。3、履行地点:乐清市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为大型企业或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若支付预付款的,则乙方必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部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升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预付款担保Z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出具保函的机构:需经甲方确认。2)为见索即付保函:不需处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3)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前向甲方提供预付款担保,在项目完成之日止,应保证保函持续有效。4)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预付款担保,导致甲方无法支付预付款,不影响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拖延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按进度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优先抵扣预付款)。乙方户名: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乙方收款银行:乐清市农业银行乐成支行乙方收款账号:19271401040002034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提供的服务总价款1%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Y10.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