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费采购合同公告(扎鲁特旗公安局2024)
扎鲁特旗公安局车辆保险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5
二、合同名称:车辆保险费
三、项目编号:扎财购备字(电子)[2024]01837号
四、项目名称:车辆保险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扎鲁特旗公安局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黄山街中段
联系方式:18804750727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上.凤凰商业街二期商业楼109号、110号、111号
联系方式:157505189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保险费
1(项)
¥6,445.62
¥6,445.62
符合国家采购标准
合同金额: 6,445.62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肆佰肆拾伍元陆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鲁北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人财保险合同(1).pdf
扎鲁特旗公安局
2024年10月22日
车辆保险合同协议项目名称:扎鲁特旗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人(甲方):扎鲁特旗公安局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通辽市扎鲁特旗为了保护甲乙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承保车辆所有到期车辆均在乙方公司承保二、付款方式甲方投保车辆实行一车一结的结算方式,乙方出具的保单盖甲方公章后正式生效,乙方依据保单金额出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相应金额。账号:0609051609023100104户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行~~行号:102199000075三、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质量保证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按照项目文件、服务内容要求中所述的质量严格监督乙方执行。五、验收2024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3日。应按照项目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八、反商业贿赂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第一条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包括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第二条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或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贿赂。其中,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四)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有影响力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与实现本合同相关的交易相对方以外第三人;其他手段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行为:(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二)索要、收受、提供、给予、介绍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第三条本公司(乙方)郑重声明: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若您在业务合作中发现我司经办人员有任何此类行为,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我司。第四条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违反本条款第二条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第五条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九、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一)商业秘密保护对象包括:1.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协议条款、协商和谈判内容、商业安排等;2.合同一方(即信息接受方)从合同另一方(即信息披露方)获得的与披露方及其下属公司的产品、商业计划、行销、投资、财务状况、其他业务和项目有关的信息、消息、数据、图纸、技术诀窍、分析、计算、汇编、研究及其他资料,或者接受方编制的与上述信息有关的资料;上述信息也包括披露方及其下属公司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受方的信息。(二)商业秘密是有价值的特殊资产,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泄露商业秘密。(三)接受方应将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存放于安全之处。披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方将从披露方获得的商业秘密载体交还或销毁,接受方必须交还或销毁。(四)在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前,合同双方不得就与本合同有关的协商或谈判的内容、协议条款、商业安排及其他有关的资料通过媒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布。(五)本条款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即使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双方仍须遵守。十、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采购人:扎鲁特旗公安局法人或授权人: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黄山街中断电话:18347382777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A负贵人或授权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上凤凰商业街二期商业楼109号电话:0475-6373198单华齐2024年10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