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修缮工程 办公楼维修 房屋修缮采购合同公告(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
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4-56-A
二、合同名称: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
三、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4-56
四、项目名称: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淮河路10号
联系人:赵杰
联系方式:3113558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驻马店市丰泽路市粮油质检中心2号楼1单元3层301
联系人:黄水峰
联系方式:157293558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79656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政法委办公楼维修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房屋修缮
详见清单
60天
孟俊龙
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政法委合同中标通知书.pdf
成交通知书河南省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名称):你方于2024年07月01日所递交的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金额:679656元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保期:2年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周红立执业证书编号:豫241202151691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1个工作日内到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07月01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地点: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10号乙方(承包人)::河南省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高新区丰泽路市粮油质检中心2号楼1单元3层3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2、工程地点:市委政法委院内3、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4、工程承包范围:漯河市委政法委办公楼修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7月8且。竣工日期:2024年9月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适用于工程的验收标准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以高者为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人民币(含税):(大写)陆拾柒万玖仟陆佰伍拾陆元整,(小写)¥679656元。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得工程款以甲方及监理方最终审计结算为准。其中:该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住宿、质量工期、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关政府部门验收通过、维护、移交、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施工风险、质量保修期保修、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五、合同价款支付工程完工并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待此工程款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全部工程款9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六、各方责任(一)甲方责任甲方代表:杨明身份证号:******************;职务: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房产基建科科长;联系电话:139039512677;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及协调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设计、施工、监理,控制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相关单位之间工作关系。1、协助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连接点;安排施工进度及协助乙方与相关方的关系。2、组织人员对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工程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3、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条件,负责提交与工程相关的各类基础性资料等。(二)乙方责任乙方代表:孟俊龙身份证号:411122198902086593_;职务:经理;联系电话:15639562936;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8503994999。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进场前提供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其授权范围和权限,同时提供现场项目经理部公章预留印鉴和签名。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工程代表委托书。2、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施工期间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并达到现场管理制度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3、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4、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竣工图、工程款对账单等),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5、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承包方独自完成。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6、乙方应负责未交工成品的保护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本项目的日常工作管理安排。7、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8、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9、如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立即返工,确保合格,除返工费用自负外,若造成工程逾期,按照本合同逾期条款处理。10、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清理完毕现场,做到工完清场。1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天内,紧急情况应在2小时内。(三)监理方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马燕波;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41012996,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537400109发包方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及协调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设计、施工,控制施工质量、进度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甲方结合工程实际需要保留随时修改上述授权范围的权利。但其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须有甲方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涉及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管权限:涉及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七、工程材料1、乙方采购的材料、构件等,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种实验检测报告,乙方必须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材料到货,必须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进行检验。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对乙方采购的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则检验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损失费和检验费由发包方承担,同时因检验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安装所用的时间,发包方按照实际天数对工期进行相应顺延。若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则承包方必须重新采购材料,工期不顺延,检验费用和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要保证所供材料质量符合新国标,并确保所使用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4.本工程所需管材在中标后施工期间不得更换品牌,如更换自愿接受发包人的处罚措施。八、工程验收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3、竣工验收程序(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3)楼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皮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4)境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成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坡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7)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含竣工结算合同价、已支付工程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剩余合同价款等内容),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审核完成竣工付款证书后按照本协议第五条支付合同款。(8)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并经承包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发包方应在记录上签字,承包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整改并重新验收,承包方应承担上述费用,耽误工期不顺延。(9)工程质保期: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九、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支付合同款,应按照应付款金额的当期银行贷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损失赔偿。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签约价总额的30%向发包人赔偿损失。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或存在偷工减料,承包人除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外,还应按照本合同签约价总额的30%向发包人赔偿损失。4、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一天或停工一天应按照本合同签约价总额的0.1%向发包人赔偿损失;承包方逾期10天以上或者中途停工累计达10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方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应按照本合同签约价总额的30%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对承包人的最终结算时间推迟至第三方施工完毕后,并且结算价格为本合同决算价扣除第三方施工应得工程款后的余额。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解除合同除外。如承包方无法满足发包方的工期要求时,发包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以保证工期(包括但不限于将延误的工期另行发包),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的安排。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按照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7、甲方对乙方因违约而支付的损失赔偿,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留取的质保金等款项中扣除。8、乙方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签约价总额30%的违约金。十、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文件构成(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技术标准和要求;(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本协议未约定部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执行。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本合同条款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年年7月5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签订。年十四、其他事项A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签章之日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63956293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修缮工程 办公楼维修 房屋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