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工程承包 工程 林草湿荒一体化采购合同公告(张家口市塞北林场2024)
张家口市塞北林场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3
一、合同编号:HB2024093270080003 二、合同名称:张家口市塞北林场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公告 三、项目编码:HB2024093270080003 四、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张家口市塞北林场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林场路46号 联系方式:李洞请 供应商:沽源县利华绿化有限公司 地址:沽源县西围子中环路北 联系方式:李晓梅0313-58125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幼林抚育 规格型号:中幼林抚育 主要标的数量:2500 主要标的单价:374.68 合同金额:9367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开完工日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地点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二龙山林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10-23 八、合同公告2024-10-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布时间:
2024-10-23 采购人:
张家口市塞北林场
#idc error#工程承包合同书2亚甲方: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乙方:沽源县利华绿化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3日,甲方委托河北浩佳工程项目管理41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2、工程地点: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二龙山林区。3、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3日第二条:施工内容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均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作业设计实施,作业面积2500亩(具体内容详见作业设计)。第三条:施工范围1按照该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施工内容和作业区域进行施工。第四条:施工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采伐、修枝和整地栽植等(详见作业设计)。补植造林严格杜绝不合格苗木进入造林地,造林所使用,0四苗木应优先使用良种苗、满足该类项目良种率要求,苗木到场必须附两证一签。第五条:合同工期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中补植造林初步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0日止,具体根据天气状况),预计70天(包括法定假日),包括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必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3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除下列情况以外,工期一律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村民阻止施工或甲方变更设计等。(2)因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代实施方案)》《张家口市平定堡林场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2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技术质量标准执行,质量要求为合格(即实际调查指标在作业设计中有关技术质量指标以上等,比如补植造林要求工程整地、栽植、密度、苗木质量等指标必须达到作业设计的要求标准以上,面积合格率100%,造林成活率不得低于85%,保存率不(得低于80%等)。J第七条:工程总价工程总价为中标价,最终合同价款以市财政局出具的结算评审报告价为准。小写:¥936700.00元,大写:玖拾叁万陆仟柒佰元整。上述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第八条:付款方式及竣工结算办法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进场施工后,出具相关票据,甲方支付乙方中标价的30%作为启动资金;第一年完成全部约定工作量且验收合格,再支付中标金额的55%;第一年管护期结束保存率符合验收标准,支付中标价总额5%,第二年管护期结束保存率符合验收标准,支付中标价总额5%,第三年管护期结束保存率符合验收标准后付清剩余部分,支付总价款按最终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2、工程结算办法: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接受财政部门评审,以工程结算评审结果为准。第九条:以工待赈3本项目如有以工代赈要求的严格按照以工代赈规定执行。落实以工代赈的用工环节初步包括“修枝、剩余物清理、整地栽植、浇水、未成林管护等”。第十条:苗木保养期1、造林苗木养护期:造林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至第二年管护期结束。22、养护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补植。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维持乙方采伐、修枝和植树造林等抚育秩序,负责协调解决抚育产生的相关问题。(2)施工期间,甲方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防范”的原则,在施工前,对乙方人员在安全生产、防火等方面进行培训。(3)甲方有义务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为乙方指明施工界限,不得因界限指点不清而影响乙方的施工时间。(4)甲方技术质量负责人(包括技术人员)对乙方施工各个环节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5)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4.(6)甲方应提供中幼林抚育所需的作业设计及必要施工图纸给乙方。2、乙方的权利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对工程全面管理,对其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并要求其施工人员遵守各项生产作业规程,做到万无一失,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2)根据甲方确认的作业设计(或施工图纸),必须达到该项目作业设计约定的质量要求,若经验收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护林防火制度,并做到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接受和服从甲方护林防火人员的防火检查,由于乙方行为引起的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5)抚育过程中因乙方不能严格执行抚育技术要求,或有意将某些问题隐瞒甲方,造成抚育合同不能按条款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全部经济责任。(6)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决算书及完整的竣工决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乙方按照核5对后金额提供正式发票,于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9)如遇自然灾害双方协商处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事项,施工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在延迟完工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1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第十三条: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合同终止1、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A4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日起终止。(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形式。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完工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7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4、本合同一式六份,张家口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8.11甲方(签章):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林场路46号育的行单位负责人:电话:0313-5812578开户银行:沽源农商银行新城支行账号:489100122000004343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3日乙方(签章):地址:沽源县西围子中环路北单位负责人:店市电话:13623398842开户银行: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89020122000038649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3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草湿荒一体化——中幼林抚育项目工程承包 工程 林草湿荒一体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