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环卫除雪车辆租赁 大型采购合同公告(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4)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411-00029-001-01
二、合同名称:顺城区住建中心环卫除雪车辆租赁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411-00029
四、项目名称:顺城区住建中心环卫除雪车辆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高山路北施家河西施南路5-3号
联系方式:58067926
供应商(乙方):抚顺市东洲区平山国珍工程设备租赁经营处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 搭连小区2-9-1-102
联系方式:189049333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顺城区住建中心环卫除雪车辆租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大型自卸车辆及装载机共34台,暂定大型自卸车辆10台,大型装载机24台(具体车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且能安装相关除雪设备。 ★要求车况好,如有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更换,不能影响正常作业。 ★降雪期之前(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将所需车辆调试完毕,按采购人要求停至指定地点以保证降雪期的正常使用。满箱油来,服务期结束后满箱油走,服务期间由采购人负责加油。 ★配备有3年以上除雪经验的驾驶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分组,安排组长负责与采购人对接除雪期间的相关事项。 ★除雪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由中标单位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除雪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赔偿。 ★供应商报价(含税)应包括,在合同履行期为采购单位所提供服务中所产生劳务、机械及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材料、损耗、保险、事故责任以及一切风险予以充分考虑。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车辆三者商业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原件,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递交。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65,580.00元
合同金额:965,58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除雪车辆租赁 大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抚顺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