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村建设规划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人民政府2024)
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
采购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
采购项目编码:
4412040071528082409291389
项目业主:
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
合同编号:
4412040071528082409291389
合同总金额:
¥1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14日
服务内容:
为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规划要求,编制《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成果,协助完成上报审批直至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合同附件
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工程规划项目合同.pdf
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人民政府
2024-10-23
合同编号:2024-200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项目委托方(甲方):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签订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以上费用为固定总价,含税金。二、工作范围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2.1咨询内容:省典型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内容为:根据《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评定办法(试行)》,评定指标分为培育事项指标和否决性事项指标两大类,培育事项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规划引领、人居环境、风貌管控、绿美建设、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明乡风、乡村治理、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等共12项,二级指标共27项。否决事项指标包括7项内容,培育期内存在任一否决性事项的行政村直接列入不合格档次,具体为:1.存在集中连片15亩以上可复耕的撂荒耕地;2.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和“大棚房”问题,且未整改到位;3.新增违反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行为,且未整改到位;4.较大规模人口(常住人口100人以上)自然村污水治理率未达到1100%;5.新增违规拆除已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村落、历史建筑、革命遗址和损毁古树名木等行为;6.村、组两级财务管理长期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存在“小金库”“帐外账”以及公款私存等行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应上未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村集体违规举债分红;7.现任村“两委”干部存在虚报、截留、挪用、侵占、冒领财政资金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2咨询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评定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扎实做好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项目工作。2.3咨询方式:规划设计。三、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要供下列协作事项:3.1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收集编制该项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负责规划方案的技术论证及组织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意见。3.2其他: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用。四、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2作成果进行验收:4.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规划说明书及电子文件。4.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项目》及其他相关文件。4.3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数量:最终成果提供规划说明书6套、电子文件光盘1份。五、项目设计周期项目总工期为60自然日,乙方应在项目总工期内向甲方提交合格的规划设计工作成果。六、付款方式项目资金分三期支付:1.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2.乙方编制的规划成果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乙方编制的规划成果方案通过高要区人民政府审核或获甲方出具结>题函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乙方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014008090530023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教大厦支行七、知识产权及产权归属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八、保密8.1由甲方收集整理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对象,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公司或单位,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8.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九、保证9.1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迅速开展编制服务,本合同项下的编制服务由专业城乡规划师及技术人员依据城乡规划设计的标准完成。9.2在乙方控制的范围内,甲方可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双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4十、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高要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2.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5%。12.2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总价5%。乙方知晓本合同项下的费用系由财政拨款,因财政审批原因导致支付延迟或不足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2.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2十四、合同生效14.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日生效。14.2本合同有效期:至《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5项目》按相关程序完成最终成果止,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1年。14.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14.4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需要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6(本页为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思可村典型村建设规划项目签字页)甲方(盖章):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常四签定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乙方(盖章):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政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开户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14008090530023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教大厦支行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典型村建设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