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渠改造 洪水渠修缮采购合同公告(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HT-米脂县-2024-00167
二、合同名称:县委办东部洪水渠改造项目施工协议
三、项目编号:ZCSP-米脂县-2024-00277
四、项目名称:县委办东部洪水渠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
地址:米脂县南大街59号
联系方式:09126222175
供应商(乙方):米脂县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州镇官庄村
联系方式:151918248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洪水渠修缮
1(项)
¥210,000.00
¥210,000.00
基层素土夯实回填,混泥土浇筑底层及SBS防水层铺盖。
合同金额: 2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履约地点:县委东洪水渠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洪水渠改造合同.pdf
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施工协议甲方: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乙方:米脂县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将米脂县委办东部洪水渠改造项目,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该项工程总价为210000.00元。2、该项工程包括:挖基础土方、人工素填夯实、洪水渠混凝土底层、砖墙、墙面一般抹灰、水泥混凝土面层、屋面卷材防水、余主弃置等。3、乙方在施工期间的运输和高空作业等,如发生自身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应听从甲方监工人员的意见,对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或危及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工整顿。4、乙方在给甲方施工完成后应清扫干净现场卫生。5、乙方在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项工程款。6、乙方在报销工程款时出具由税务局认可统一发票。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水利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洪水渠改造 洪水渠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