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安化县农业农村局2024)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1、4标(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安化财采计[2024]000086号-1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1、4标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4]000086号
3、项目内容: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1、4标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汪金华
6、联系电话:722330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21625.81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25日,完成日期:2025年02月22日。总日历天数:120天。
2、地点:安化县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验收方式:发包人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验收组人员等现场测量计量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0-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新华
法定代表人:罗琴
委托代理人:吴要辉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7-7223305
电 话:1520738678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县支行
帐 号:18600901040005947
附件下载:
2024年高标项目施工1标合同.zip
(合同编号:AHNTJS202401)安化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一标段)发包人:安化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承包人:湖南中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间:二O二四年十月第1页共39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安化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安化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接受湖南中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安化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安化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1.2建设地点:奎溪镇白羊社区、奎溪村、言槐村。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益农发[2024]68号。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建设规模:(具体以施工图为准)。1.6工程内容:田块整治工程181.09亩,加固改造河坝4座,高效节水1处,衬砌改造灌溉渠道23条7024m,排渠3条383m,新建或整修机耕路7条2141m,大标志牌1个。(具体见工程量清单)。2、工程承包方式及工期2.1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总价包干总承包。承包人施工所需预制构件、原材料、施工设备、生产生活场地、线路、临时工程措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2.2工期:2.2.1合同工期总天数:120天。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完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除去法定节假日等)2.2.2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以发包人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2.2.3未按约定时间通过竣工验收且无故拖延的,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定后,承包人应当按照5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第2页共39页3、工程价款及结算3.1工程价款(中标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壹仟陆佰贰拾伍元捌角壹分(¥4421625.81)3.2工程量的变更必须经监理、设计、发包人三方书面同意,并根据《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号)规定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后才能执行。承包人擅自实施超出工程量清单范围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认可。3.3工程竣工结算时,依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价=财评单价*实际工程量*综合折扣系数+安全生产费用,最终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发包人不承担原材料价格上浮的责任和风险。(安全生产费用不进行综合折扣)3.4综合折扣系数=(投标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最高投标限价-安全生产费用),折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6位(去掉第七位,不四舍五入)。3.5未经本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审批手续,结算金额超出本合同总金额的,其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方式4.1承包人提交其在基本账户开设银行按照中标价的10%开具的银行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10日内按中标价的15%(精确到仟元)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4.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完成进度及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的情况确定具体支付时间。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拟付款通知后,承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需提供:(1)已完成工程量书面申报;(2)提交工程进度支付资料至第三方审计审核;(3)经民工领款签字的工资发放明细表;(4)第三方审计审定的工程款审核报告;(5)其他支付相关资料等。工程进度款申请资料应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签字确认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按照已完成工程审核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扣除已经按照第4.1条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第3页共39页4.3最后一次工程款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并以合同和现场计量、签证等相关资料为依据,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结算审定结果,且所有工程资料整理到位、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后,除扣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4.4质量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项目管护主体和监理等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按照有关程序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4.5以上款项由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及在安化当地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凭证转账支付至承包人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用户名:开户银行:账号: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1承包人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存款账户,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须按照要求提供本项目用工劳动合同、实名制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等资料。5.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须按时、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经安化县劳动监察局调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后,出具同意返还文件,承包人到交存银行按流程退还。6、履约担保承包人在其基本账户开设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或转账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期限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7、工程计量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承包人自验确认后向监理提出申请,监理预验收基第4页共39页本合格后向发包人报告,发包人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验收组人员等现场测量计量,桥梁核减所占衬砌渠道长度;码头、生物通道、分水闸、人行桥、节制闸等不扣除所占渠道长度;隐蔽工程等计量必须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监理人员和发包人现场确认(并附上现场隐蔽工程图片),经三方签字后才予计量。8、工程质量及其他要求8.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8.2保修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9、施工项目部人员管理及考勤要求9.1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赵慧亭,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相关事宜,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9.2施工项目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填写《益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9.3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应及时填写《益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项目及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三方确认并盖公章后,由发包人按规定上报。电子考勤设备购置费及服务费由承包人自理。9.4考勤要求详见《益阳市农业农村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到岗履约的通知》(益农函[2021]18号),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台新的考勤文件,参照新规执行。10、工程管理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工程管理和综合考评按照《益阳市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益农发[2022]52号)执行,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台新的考勤文件,参照新规执行。11、工程安全1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好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第5页共39页工,并签署安全生产合同(见附件)。按规定购买“农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1.2承包人应做好相关安全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11.3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抗病管理制度,且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保障整个工期内的生产安全。11.4承包人若发生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发包人推卸责任和索取费用。12、合同组成文件12.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12.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13、其他约定第6页共39页.13.1税收缴纳按安化县税控联管管理办法执行。13.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3.3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13.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3.5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13.6承包人承诺于每月26日前按照项目类型、编号、实施地点整理施工前、中、后三个时期的图片以word文件形式报送发包人。13.7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8本项目由安化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监督。14、合同订立14.1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2地点:安化县农业农村局;14.3份数:本合同共计柒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监理单位和监督机关各执壹份。14.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城安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签字A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题混第7页共3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