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SCHT-2024-121988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9510001114492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及省内下辖各大队
联系方式:028-84292172
供应商(乙方):自贡市博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板仓街道
联系方式:132196506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30,000.00
¥30,000.00
-

合同金额: 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
2024年10月25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31207510301000001征集人: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自贡市博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121988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乙方:自贡市博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维修工时费报价要求基础单价:30000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1.00%报价单价:300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30000.00元服务内容:维修工时费(0.01%-50.00%)(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中明确的工时定额和基准工时单价计算,例如:报价45%,则按照维修工时费×45%计算)。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维修工时费(0.01%-50.00%)(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中明确的工时定额和基准工时单价计算,例如:报价45%,则按照维修工时费×45%计算)。(2)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第1页-服务内容:本次采购的维修保养服务指的是为自贡市中心片区(市本级、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服务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2.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3.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5.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若供应商因技术或其它原因无法维修所送车辆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在得到采购人同意后,可由供应商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维修(不含新车购置合同中约定的维保事项);6.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项目的品目(应与报修单保持一致)和与之对应的维修工时费原价和折扣后价格、材料费进价和加价后价格(所用到的材料需单独列出并出具进货单)、外加工费(如有)以及救援费(如有)和维修总金额等内容,采购人根据竣工送修车辆及其相关资料一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或盖章;7.供应商应保障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公务车私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经营场所试车或作它用,若发生失火、被盗、意外事故及其它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用配件均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自行选择。换下的配件、总成交托采购人自行处理;9.提供24小时应急电话及在10分钟内做出响应;10.提供距维修服务点20公里内免费施救;11.采购人拥有供应商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车辆年审服务。12.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第2页-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服务质量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环保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2.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蓄电池、废漆渣、活性炭等有害物质的回收处理合同或协议。3.供应商应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核查。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管理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第3页-服务内容:1.供应商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采购人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等。2.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3.维修工艺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4.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5.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6.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维修工时费折扣率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2.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2.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最高不超过50%。3.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执行。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营业场所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营业场所位于自贡市城区或城郊乡镇(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提供营业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等)。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及省内下辖各大队。三、验收标准-第4页-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五、违约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甲方联系人:杨岷联系电话:028-84292172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2024年10月1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自贡市博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自贡丹桂大街分理处银行账号:119861111703乙方联系人:钟婷婷联系电话:13219650681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自贡市自贡市高新区银行行号:1046550311472024年10月17日-第6页--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