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客梯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63X2024128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SZB-2024-832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杭州莫干山路1411号
联系方式:057189915213
供应商(乙方):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建德市新安江镇东区
联系方式:0571-647428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35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杭州新马规格型号:XMH-G(1000kg/1.75m/s)6/6/6
2.合同金额(元):135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1号,根据合同约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项目甲方(采购人):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乙方(供应商):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本合同涉及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等详见合同附件。梯号名称型号层/站/门(扶梯提升高度)载重kg/速度m/s(梯级宽度mm/角度°)设备单价(元/台)数量土建整改费用(元)总计(元)DTI客梯XMK-G6/6/61000/1.75849401502601352001352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135200¥135200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1352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除此,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有乙方侵权导致甲方赔偿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货款结算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金额为合同价的40%,保函期限叁个月。在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金额40%的预付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延迟开具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七、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金融等机构提供的履约保函形式,保期至本合同项下工程验收后3个月),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金额扣除,履约保函金额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八、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质保期为4年,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4.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马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AHOU场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同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7.货物免费保修期为4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8.质保期内,如乙方未在本条第四款约定的时间内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相关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进行索赔。十一、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货物类:客梯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2.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交货方式为:本合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乙方将客梯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客梯相关的土建装修内容(包含垃圾清理等)、拆卸、搬运、安装调试等服务,达到甲方要求。3.收货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莫干山路1411号4.乙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安装调试及验收1.电梯安装工期自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按实际发货日期相应顺延,货到工地3个工作日内进场安装),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时,工期顺延。电梯安装费用计入合同总价。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原有电梯更新拆除搬运至指定地点,负责层门门洞、基坑土建剔凿恢复及层门门套保护,防坠落、防撞加固处理,自行复核土建井道电及预埋尺寸包括井道整改,并须对井坑进行防水处理等,上述内容所需费用计入M投标总价。注:包含原基坑、门套保护,建筑垃圾外运,防坠落、防撞加固处理,施工期间门洞需临时封闭防护等。专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最终验收按甲方规定进行。4.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6.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7.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则履目章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莫干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东区山路1411号1电话:0571-64742688电话:0571-8847301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市三墩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建德支行账号:303063180010123000847账号:33001616782050001127签订日期:24年10月14日.签订日期:224年10月14日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区客梯采购项目甲方(采购人):浙江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乙方(供应商):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本合同涉及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等详见合同附件。梯号名称型号层/站/门(扶梯提升高度)载重kg/速度m/s(梯级宽度mm/角度°)设备单价(元/台)数量土建整改费用(元)总计(元)DTI客梯XMK-G6/6/61000/1.75849401502601352001352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135200¥135200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其中设备价增值税税率为13%,土建整改费增值税税率为3%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1352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除此,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有乙方侵权导致甲方赔偿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货款结算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金额为合同价的40%,保函期限叁个月。在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金额40%的预付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延迟开具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七、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金融等机构提供的履约保函形式,保期至本合同项下工程验收后3个月),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金额扣除,履约保函金额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八、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质保期为4年,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4.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马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AHOU场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同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7.货物免费保修期为4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8.质保期内,如乙方未在本条第四款约定的时间内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相关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进行索赔。十一、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货物类:客梯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2.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交货方式为:本合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乙方将客梯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客梯相关的土建装修内容(包含垃圾清理等)、拆卸、搬运、安装调试等服务,达到甲方要求。3.收货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莫干山路1411号4.乙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安装调试及验收1.电梯安装工期自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按实际发货日期相应顺延,货到工地3个工作日内进场安装),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时,工期顺延。电梯安装费用计入合同总价。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原有电梯更新拆除搬运至指定地点,负责层门门洞、基坑土建剔凿恢复及层门门套保护,防坠落、防撞加固处理,自行复核土建井道电及预埋尺寸包括井道整改,并须对井坑进行防水处理等,上述内容所需费用计入M投标总价。注:包含原基坑、门套保护,建筑垃圾外运,防坠落、防撞加固处理,施工期间门洞需临时封闭防护等。专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最终验收按甲方规定进行。4.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6.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7.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则履目章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莫干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东区山路1411号1电话:0571-64742688电话:0571-8847301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市三墩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建德支行账号:303063180010123000847账号:33001616782050001127签订日期:24年10月14日.签订日期:224年10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