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车辆租赁费 会展服务费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商务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32120241602

二、合同名称: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参会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953
四、项目名称: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山西展区搭建项目和山西省交易团参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商务厅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
联系方式:13700513526
供应商(乙方):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495弄168号5幢3楼(保税区小区)
联系方式:186215625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参会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28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至9月29日举行。展会采取“一会展两地”的方式,其中“横琴世界湾区论坛”将于9月25日至26日在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区举办,而“第三届中国(澳门)国基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则于9月27日至29日在澳门威尼斯人金光会展中心举办,服务供应商须做好与组委会的参会期间山西省交易团住行、食宿、交通车辆的安排等服务。服务要求:1.数量指标依据山西省交易团要求,预定相应的房间数量及车辆;组织召开1~2次展前筹备会;完成所有参会人员证件的申领:2.质量指标住宿酒店安全、干净、整洁;交通车辆均为2年-4年内新车;参会人员证件申领完成准确率 100%;3.时效指标山西交易团参会服务需求完成及时率100%;4.成本指标差旅成本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执行;其他服务成本以当地的实时市场价为准;5.满意度指标山西交易团参会人员对服务满意度>90%;

2.合同金额(元):1228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太原、澳门,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服务合同盖章版.pdf
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参会服务项目合同(11N01215032120241602).pdf

附件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山西省交易团(山西省商务厅)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乙方(承接主体):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代表团展会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代表团展会服务项目1.住行服务:包括酒店、机票预订及接送站;参会期间食宿、交通车辆协调安排;相关住宿押金代收代缴工作、住宿结算等。2.证件服务:包括证件提交、领取、发放等。3.会议服务:包括组织召开1~2次展前筹备会。4.现场服务:包括会场观展、活动参与、团部驻地安保、卫生、防疫服务。5.其他服务:成交统计服务、与组委会对接沟通等。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价过(一)服务对象:山西省交易团;(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旦止;(四)服务数量:依据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参会有关服务的需求量执行;(五)服务标准:专业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达成既定服务质量绩效目标;(六)提供服务的地点:太原、澳门;(七)提供服务的形式:展前集中服务、展期现场服务、展后收尾服务;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12285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即元整(¥元);在交成果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元整(¥元)。%款项,即元整(¥元)。(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银行账号:86011110000296189开户银行行号:313290010088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满足山西省交易团参会需求,提升山西省交易团参会体验。(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依据山西省交易团要求,预定相应的房间数量及车辆;组织召开1~2次展前筹备会;完成所有参会人员证件的申领;2.质量指标住宿酒店安全、干净、整洁;交通车辆均为2年-4年内新车;参会人员证件申领完成准确率100%;3.时效指标山西交易团参会服务需求完成及时率100%;4.成本指标差旅成本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执行;其他服务成本以当地的实时市场价为准;5.满意度指标山西交易团参会人员对服务满意度W90%;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住行服务、证件服务、会议服务、现场服务、其他服务;(二)结果应用结果符合展会服务质量保证。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乙方的工作;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问题,并和乙方协商解决;3.甲方需按要求支付乙方费用;4.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服务工作。(二)乙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山西省交易团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与各市分团的组织联络。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展前人员报名注册、动员会、对接会、展期现场活动、信息搜集统计等会议相关服务工作。3.乙方做好展前酒店的预定协调工作;做好参会人员的票务预订工作;做好参展人员的车辆协调安排,保障人员用车;按标准协调做好参会期间人员的工作餐安排。4.乙方负责做好参展人员进馆证件的办理、领取、发放,确保参展人员按时进馆。5.乙方按甲方时间节点(9月27日-29日)要求做好会展期间山西团每日成交统计工作及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展会期间山西团的宣传报导工作。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展会期间山西团的安全保卫工作等工作,与大会组委会建立密切联系,确保交易团人员在博览会期间顺利参加各项活动。7.乙方至少抽调5名工作人员承办此次会展服务具体活动,并于合同签订日将工作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8.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保障自身工作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的安全,如果发生造成乙方自身工作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的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完成山西省交易团交办的其它与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有关的工作。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同时按照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因甲方原因违约造成合同中止的,乙方无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同时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二)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应从逾期之日后的第十四天起计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业务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计款的30%。(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并完成各项工作。乙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合同全部款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合同附件《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活动服务报价明细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al单位名称:山西省商务厅单位名称: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224年9月24日签约日期:2024年9月23日附件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会展服务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说明标准数量活动天(次)数合计金额(元)1住宿(珠海、澳门)前期对接及收尾工作人员1000元/人2人6晚120001住宿(珠海、澳门)参会期间工作人员1000元/人1人3晚30002交通展前考察往返机票3750元/人2人1次75002交通展会期间往返机票3750/人1人1次37503交通商务车辆租赁费3800元/辆/天1辆6天228004其他费用(含证件办理服务、会务服务、现场服务、物流服务等)其他费用(含证件办理服务、会务服务、现场服务、物流服务等)10000元1项1次100005工作补助(含餐补)前期对接工作人员750元/人2人6天90005工作补助(含餐补)参会期间工作人员800元/人1人6天48006会展服务费会展服务费50000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122850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代表团展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15032120241602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山西省商务厅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电话:13700513526联系人:崔钟丹乙方: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495弄168号5幢3楼(保税区小区)邮政编号:201506电话:18621562522联系人:胡德全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帐号:8601111000029618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代表团展会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代表团展会服务项目1.住行服务:包括酒店、机票预订及接送站;参会期间食宿、交通车辆协调安排;相关住宿押金代收代缴工作、住宿结算等。2.证件服务:包括证件提交、领取、发放等。3.会议服务:包括组织召开1~2次展前筹备会。4.现场服务:包括会场观展、活动参与、团部驻地安保、卫生、防疫服务。5.其他服务:成交统计服务、与组委会对接沟通等。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山西省交易团;(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四)服务数量:依据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参会有关服务的需求量执行;(五)服务标准:专业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达成既定服务质量绩效目标;(六)提供服务的地点:太原、澳门;(七)提供服务的形式:展前集中服务、展期现场服务、展后收尾服务;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小写):(¥12285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即元整(¥元);在交成果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即元整(¥元)。(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银行账号:86011110000296189开户银行行号:313290010088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满足山西省交易团参会需求,提升山西省交易团参会体验。(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依据山西省交易团要求,预定相应的房间数量及车辆;组织召开1~2次展前筹备会;完成所有参会人员证件的申领;2.质量指标住宿酒店安全、干净、整洁;交通车辆均为2年-4年内新车;参会人员证件申领完成准确率100%;3.时效指标山西交易团参会服务需求完成及时率100%;4.成本指标差旅成本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执行;其他服务成本以当地的实时市场价为准;5.满意度指标山西交易团参会人员对服务满意度≥90%;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住行服务、证件服务、会议服务、现场服务、其他服务;(二)结果应用结果符合展会服务质量保证。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乙方的工作;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问题,并和乙方协商解决;3.甲方需按要求支付乙方费用;4.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服务工作。(二)乙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山西省交易团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与各市分团的组织联络。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展前人员报名注册、动员会、对接会、展期现场活动、信息搜集统计等会议相关服务工作。3.乙方做好展前酒店的预定协调工作;做好参会人员的票务预订工作;做好参展人员的车辆协调安排,保障人员用车;按标准协调做好参会期间人员的工作餐安排。4.乙方负责做好参展人员进馆证件的办理、领取、发放,确保参展人员按时进馆。5.乙方按甲方时间节点(9月27日-29日)要求做好会展期间山西团每日成交统计工作及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展会期间山西团的宣传报导工作。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展会期间山西团的安全保卫工作等工作,与大会组委会建立密切联系,确保交易团人员在博览会期间顺利参加各项活动。7.乙方至少抽调5名工作人员承办此次会展服务具体活动,并于合同签订日将工作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8.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保障自身工作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的安全,如果发生造成乙方自身工作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的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完成山西省交易团交办的其它与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有关的工作。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同时按照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因甲方原因违约造成合同中止的,乙方无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同时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二)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应从逾期之日后的第十四天起计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业务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计款的30%。(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并完成各项工作。乙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合同全部款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合同附件《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活动服务报价明细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此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山西省商务厅单位名称:上海易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附件: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会展服务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说明标准数量活动天(次)数合计金额(元)1住宿(珠海、澳门)前期对接及收尾工作人员1000元/人2人6晚120001住宿(珠海、澳门)参会期间工作人员1000元/人1人3晚30002交通展前考察往返机票3750元/人2人1次75002交通展会期间往返机票3750/人1人1次37503交通商务车辆租赁费3800元/辆/天1辆6天228004其他费用(含证件办理服务、会务服务、现场服务、物流服务等)其他费用(含证件办理服务、会务服务、现场服务、物流服务等)10000元1项1次100005工作补助(含餐补)前期对接工作人员750元/人2人6天90005工作补助(含餐补)参会期间工作人员800元/人1人6天48006会展服务费会展服务费50000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1228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务车辆租赁费 会展服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