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183230101

二、合同名称:“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C3-04365-YNLB-0309
四、项目名称:“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84号
联系方式:186875056668
供应商(乙方):云南学会观察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1118号6层603
联系方式:159251704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22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2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云南老北第十四次会议活动 合同.pdf

#idc error##idc error#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邮政:650051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周三元电话:0871-63113648签订日期:2024年9月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云南学会观察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1118号6楼606室邮政:650031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杜润宇电话:15925075717签订日期:2024年9月10日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YNZC2024-C3-04365-YNLB-0309的“中国云南一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YNZC2024-C3-04365-YNLB-0309的“中国云南一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总则第1.1条定义第1.1.1条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项目名称:“中国云南一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第1.1.3条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上述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或疫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客观情况。一方缺少资金非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合同交易惯例所发生的事故。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1.1.4条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第1.3条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1-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通知与送达第1.4.1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因与本协议相关而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协议文书材料”),均应依照本协议文首所载联系人、联系地址等信息(“联系信息”),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含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第1.4.2条双方应对联系信息(包括变更后的联系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系信息需要更改时,应在变更之后尽快(且不得迟于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履行前述通知义务的,仍以双方最近一次确认的联系信息为准,因此造成的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信息变更方自行承担。第1.4.3条双方一致同意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准确、错误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接收方或其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无人签收被退回等原g因,导致文件、文书未能被接收方实际接收,均视为已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接收方承担。第1.4.4条一方按照联系信息发出协议文书材料、文件和法律文书的,下列日期视为送达日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方取得的被送达方签收单所示日;邮寄方式:投邮后第三(3)个工作日;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第1.4.5条本“通知与送达”条款的适用范围除协议文书材料外,亦包括就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律文书的送达。在民事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中,当事人在上述条款中明确约定的联系地址,法院进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2-第2条月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第2.1条服务内容2.1.1会务执行:由第三方服务商根据活动内容及办会需要,配合甲方需求,提供拥有丰富办会工作经验、应急处理能力强的专业会务人员。具体包含:一是负责会议材料准备工作;二是负责协调工作;三是负责调研企业对接工作;四是负责做好参会嘉宾的对接工作;五是负责活动宣传工作;六是负责会务保障工作;七是负责项目跟踪工作。2.1.2成就展整体设计搭建及氛围营造:按照采购人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成就展的布置(含背景搭建)及酒店内活动氛围欢迎标牌、道旗制作,并在会期做好维护使用。2.1.3会议资料及活动物料设计印刷:对接采购人明确梳理活动各项会议资料清单,提供符合专业印刷要求的相关印刷品。2.1.4配合完成材料撰写、调研路线对接、参会客商联络、媒体宣传、现场会务保障、项目跟踪、合作意向回访。2.1.5负责要客及嘉宾的行程接待及用车保障,负责会议资料的发放,负责完成会期中的摄影摄像及同传、交传等翻译服务。2.1.6负责邀请主流媒体参与报道;提供宣传片及大会活动摄影等媒体服务和支持;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2.1.7组织云南相关部门、单位及项目代表参会,并做好需求统计及对接。2.1.8会议结束后统计会期成果并形成活动总结报告。2.1.9会务服务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2.1.10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双方约定的活动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关维护工作。第2.2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第2.2.1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王彦伟,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本-3-项目的组织管理。第2.2.2条有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有权督促乙方工作进度,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行为。第2.2.3条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及乙方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文件等,否则,乙方完成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第2.2.4条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2.2.5条保证甲方提供的数据、文件和其它必要信息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第2.2.6条甲方负责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否则,乙方完成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第2.2.7条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需在1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甲方认可。第2.2.8条甲方应对乙方因承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或甲方信息,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进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2.3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第2.3.1条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完成服务。第2.3.2条保证自己拥有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组织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一。第2.3.3条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项目进展,并根据沟通情况完善项目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第2.3.4条项目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服从甲方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乙方应对参与活动服务工作的人员加强教育监管,不得利用活动之便散布违法、违规、有悖公序良俗的言论或以行为的方式传播、传递、宣扬与社会主义价值观及公序良俗相悖的信息。-4-第2.3.5条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第2.3.6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甲方因承担侵权责任等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2.3.7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实施,但涉及会务现场搭建、拆除、翻译、印刷、摄像、拍照、媒体宣传等专业事项的除外。第2.3.8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明确项目需求、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后1个工作日内明确和提供,甲方迟延明确或提供的,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时间顺延,因此迟延交付工作成果不属于违约交付。第2.3.9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返工、暂停工作或需对工作成果进行重大修改的(修改幅度在50%以上的为重大修改),乙方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顺延,且甲方应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增加相应的服务费,甲方应在甲乙双方核定最终增加的服务费金额后5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第3条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第3.1条合同价款总价(小写):人民币22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前述价格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全部费用包干价(其中会务食宿费将根据参会人员数量据实核拨;其他项目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服务费、人工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分块确定价格,超支不补;因甲方原因导致费用增加的除外;乙方需于收款前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详见附件2)。第3.2条合同价款的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本项目分为两次结算经费。签订合同后甲方既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50%,即为人民币11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肆任元整);第二笔费用在甲方对项目进行总验,按照项目验收达标合格率和实际提供的会务食宿服务,审核确认后据实结算尾款。第3.3条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第3.4条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5条甲乙双方的账户及开票信息第3.5.1条甲方的帐户及开票信息名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11530000015100207E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84号电话:087163113362开户行:建行昆明东风支行账号:53001615438050188978第3.5.2条乙方的帐户及开票信息名称:云南学会观察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11MACFXPGR3D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1118号6层603电话:0871-63167834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账号:135691634805第4条成果提交-6-第4.1条乙方应提交的成果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实施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至验收,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活动邀请函、参会手册、活动签到表、领导讲话稿活动期间图片、活动宣传统计、活动总结等资料,便于采购方进行项目资料存档与制作工作台账。第4.2条乙方完成服务的期限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后自动终止第4.3条验收人员的组成由甲方指定成员组成。第5条乙方服务承诺第5.1条乙方不以甲方名义或为甲方提供此次“中国云南一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土四次会议”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的名义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有损于甲方利益或非法的经济社会活动。第5.2条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满足甲方需求和周到的服务。第5.3条乙方接到甲方反映的问题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与处理。第6条保密责任第6.1条项目所有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项目所有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7-第6.3条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露。第6.4条乙方应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全部项目信息以及甲方其他未对外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6.5条保密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为公众所知晓之日止。第6.6条本保密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因其他条款或本合同本身的效力瑕疵而受影响,亦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无效而免除。第7条不不可抗力L第7.1条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和事件。上述客观情况和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或疫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客观情况和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不可抗力事件。8第7.2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第7.3条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第7.4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第7.5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8-第7.6条金钱债务的支付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第7.7条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8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8.1条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金额0.001%的违约金。迟延达15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解除本合同;乙方暂停工作的,工作成果交付时间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第8.2条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约定义务,每迟延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交付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并退还已经收取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第8.3条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因整改而导致迟延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按第8.2条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整改或经过2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8.4条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8.5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甲方除应按照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外,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8.6条任何一方有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8.7条如果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8.8条守约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因维权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违约方承担。-9-第8.9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9条其他第9.1条本合同除签署页外,不得以手写形式填写文书,对手写部分,需有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或在手写部分处加盖有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第9.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9.3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9.4条合同附件附件一: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任务分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成果展示及会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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