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30509HT(YC)000029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4340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81号
      联系方式:0951-4656920
      供应商(乙方):银川市宝马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商务办公综合楼一层东侧
      联系方式:139953068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场地、设施设备、车辆、系统、辅助人员及考试相关必备服务,实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功能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小车:20元/人;大车:25元/人
      合同金额:8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两年,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商务办公综合楼一层东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招标价为单价招标,小车:20元/人;大车:25元/人,需按照实际发生数量支付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银川市宝马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政府采购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FHF2023-055甲方(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99号乙方(中标人):银川市宝马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住所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商务办公综合楼一层东侧乙方于2023年5月6_日参加了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的“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五标段(项目编量SSGDZTB2023040)”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2.服务项目服内容: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组织的科目三考试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设施设备、考试系统、考试车辆、考试安全辅助人员等,全面负责场地、设施设备、系统、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升级,考试安全辅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其他与考试相关必备服务,确保甲方组织的考试顺利有序进行。3.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场地、设施设备、车辆、系统、辅助人员及考试相关必备服务,实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功能,即符合《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2024年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一一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的全部要求。第二条合同金额第1页共6页1.小车:20元/人次,大写:贰拾元整/人次(含场地、车辆);大车:25元/人次,大写:贰拾伍元整/人次(含场地、车辆)。2.以上单价含税,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款项支付1.合同价款结算:按季度结算。双方根据上季度实际参与考试人次,车型,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合同价款支付:2.1合同签订后,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按季度统计支付合同款。2.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保证社会化考场服务的质量合格,若出现个别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途径申请撤销考试结果。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对甲方批准撤销考试结果的考生,乙方免费提供一次重新参加考试的机会作为售后服务。第五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六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2.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3.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或更改考试场地、更换配套设施设备、更换升级第2页共6页系统、更改考试车辆及车载考试设备的,在征得乙方的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作出相应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超出标的物内容的,建设费用和审批手续,由甲方承担。4.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七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甲方组织的科目三考试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设施设备、考试系统、考试车辆,考试安全辅助人员等。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全面负责考试场地(包括本合同项目涉及的所有区域)的安全管理,因乙方人员、场地、设备、车辆等应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员、乙方人员、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5.考试场地、设施设备、系统、车辆等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乙方不处理或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从应付乙方结算金额中扣除。6.乙方负责考试安全辅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辅助人员熟练掌握考试规程,遵守考试纪律,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辅助服务。乙方人员不得参与考试作,不得进入考试系统算改、伪造考试数据。7.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其他与考试相关必备服务,确保甲方组织的考试顺利有序进行。8.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甲方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3页共6页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属于甲方的固定资产,甲方可以全部带走。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场地、车辆、设施、设备或交付的设施、设备等不能保证甲方正常使用的。2.2交付的场地、车辆、设施设备等不符合***相关考试标准和要求,严重影响甲方使用的。2.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保养、升级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考试场地、车辆、设施设备、系统等。2.4乙方因提供的标的物影响正常考试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若三次以上(含三次)仍不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场地,房屋(设备)、车辆。属于甲方的固定资产,甲方可以全部带走:3.1甲方未按照市财政统一安排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3.2擅自改变考试场所及房屋用途的、损坏房屋主体机构的或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3.3擅自改变该考试车辆及车载考试设备用途的或擅自将考试车辆及车载考试设备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1考试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且乙方无法提供替代场地的。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毁损、灭失且无法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恢复正常使用的。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知晓本合同款项来源为银川市财政,合同款项的支付可能会因为审批等原因出现迟延,乙方完全理解并放弃向甲方追究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责任。第4页共6页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向供应商按照合同已经发生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3.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4.乙方不能交付服务项目及与之配套项目等时,乙方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按照已经发生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壹份。第十四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8日起2025年2月7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5页共6页第十五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钢市安局交通警察方:银宝马汽车鸟强t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电话:0951-46561电话:1399539619签订日期:2023年5月8日签订日期:2023年5月8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目三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