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02282202424801
二、合同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C-2024-065
四、项目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69号
联系方式:0571-89512788
供应商(乙方):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联三村杭州萧山(中国)五金机械科技创新园二期B306-1
联系方式:151671927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合同(盖章).pdf
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合同(盖章).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甲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西湖区签订日期:22024年10月25日甲方(招标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乙方(投标人):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8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编号:ZJZC-2024-065进行了采购。经评定,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市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项目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条项目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11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项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第三条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暂定50万元。中标折扣率98.6%。2、工程按实结算(工程量的确定:甲方签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初步依据,并以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的工程量)。3、相关价格:CCTV检测费用采用《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中的相关清淤、检测定额计价;测绘按照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产品收费标准》确定测绘标准;测绘费用按照《测绘产品收费标准》的5折价;其他综合单价的确定:套用浙江省2018版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或现行相应专业定额,综合费用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的中限计取,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计取,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实施期所在月份的信息价执行,无信息价的按实施期市场价执行,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得出结算单价。4、最终结算结合投标折扣率计算,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第四条服务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验收标准:符合相关长效管理规范要求。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不达要求者,乙方除承担返工重做的义务外还需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第五条付款方法合同签订而且服务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月初,中标单位上报已服务六个月的相关进度款资料,经甲方确认后上报进度款的90%;服务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初,中标单位上报结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乙方须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提供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七条双方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提供养护标准、作业规范及考核办法。2.如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同其他部门的关系。3.按约定拨付养护经费。(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履行投标书中优惠承诺、投标书及招标过程中的有关承诺。2.养护人员及数量的投入、机械设备的投入,必须与投标时作出的承诺一致。3.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本次招投标要求、闸站养护管理规范及相关规定,精心组织养护,确保闸站养护质量,承担设施、人员安全和公共安全责任。4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发生各类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自行负责处理。如事故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的,除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外,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济追偿权。5.遇市民来信来访及投诉(含数字城管)等,乙方应协助甲方调查、解决,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6.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将应急预案和人员名单上报至甲方备案。7.建立应急备货制,根据实际,备货内容包括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等所需物资及设备。8遇到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配备应急人员和相关设备),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甲方。9.遇灾害性天气,听从甲方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性情况,并完成甲方交办的突击性任务。10.合同期满并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养护台帐,并按甲方要求做好与下一家养护企业的衔接。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工程完工后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由此导致费用的增加及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己方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调查取证费、证据固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签订后乙方无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5、如乙方未按约定响应次数或逾期完工次数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本合同中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涉及多项内容的,甲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中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8、乙方违约,除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之外,均不构成对乙方行为的任何认可或默认,亦不构成放弃对乙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乙方违约,甲方接受乙方部分或全部的履行行为,不视为甲方放弃要求乙方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采取相关行动的权利及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上述权利。甲方对乙方作出的任何同意或责任豁免,只构成甲方对乙方该次的同意或责任豁免,并不意味着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或失效,亦不意味着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必须继续给予乙方同意或责任豁免,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确认。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双方联系信息甲方乙方联系人:范书达联系人:何国义联系方式:13606615193联系方式:15167192719联系地址:西湖区万塘路69号联系地址:萧山区义桥镇永利百合一号楼四楼双方确认,上述联系人、地址作为双方邮寄送达的唯一地址,也为司法机关文书送达的确认地址。如各方地址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地址未变更,因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事宜,造成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按上述联系地址寄送的所有通知、文件,另一方(无论是否为本人)签收之日即为送达日期,如另一方拒收或地址无法送达的,寄送的第二天视为送达。甲方除上述指定的联系人外的其他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微信、邮箱传送等方式传输的信息,除甲方认可的之外,不视为甲方的行为。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退出机制,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被甲方累计三次约谈事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乙方:杨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崎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账号:开户行: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甲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西湖区签订日期:22024年10月25日甲方(招标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乙方(投标人):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8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编号:ZJZC-2024-065进行了采购。经评定,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市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思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项目名称:翠苑街道2024年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第二条项目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11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项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第三条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暂定50万元。中标折扣率98.6%。2、工程按实结算(工程量的确定:甲方签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初步依据,并以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的工程量)。3、相关价格:CCTV检测费用采用《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中的相关清淤、检测定额计价;测绘按照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产品收费标准》确定测绘标准;测绘费用按照《测绘产品收费标准》的5折价;其他综合单价的确定:套用浙江省2018版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或现行相应专业定额,综合费用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的中限计取,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计取,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实施期所在月份的信息价执行,无信息价的按实施期市场价执行,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得出结算单价。4、最终结算结合投标折扣率计算,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第四条服务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验收标准:符合相关长效管理规范要求。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不达要求者,乙方除承担返工重做的义务外还需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第五条付款方法合同签订而且服务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月初,中标单位上报已服务六个月的相关进度款资料,经甲方确认后上报进度款的90%;服务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初,中标单位上报结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乙方须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提供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七条双方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提供养护标准、作业规范及考核办法。2.如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同其他部门的关系。3.按约定拨付养护经费。(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履行投标书中优惠承诺、投标书及招标过程中的有关承诺。2.养护人员及数量的投入、机械设备的投入,必须与投标时作出的承诺一致。3.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本次招投标要求、闸站养护管理规范及相关规定,精心组织养护,确保闸站养护质量,承担设施、人员安全和公共安全责任。4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发生各类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自行负责处理。如事故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的,除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外,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济追偿权。5.遇市民来信来访及投诉(含数字城管)等,乙方应协助甲方调查、解决,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6.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将应急预案和人员名单上报至甲方备案。7.建立应急备货制,根据实际,备货内容包括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等所需物资及设备。8遇到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配备应急人员和相关设备),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甲方。9.遇灾害性天气,听从甲方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性情况,并完成甲方交办的突击性任务。10.合同期满并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养护台帐,并按甲方要求做好与下一家养护企业的衔接。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工程完工后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由此导致费用的增加及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己方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调查取证费、证据固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签订后乙方无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5、如乙方未按约定响应次数或逾期完工次数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本合同中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涉及多项内容的,甲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中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8、乙方违约,除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之外,均不构成对乙方行为的任何认可或默认,亦不构成放弃对乙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乙方违约,甲方接受乙方部分或全部的履行行为,不视为甲方放弃要求乙方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采取相关行动的权利及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上述权利。甲方对乙方作出的任何同意或责任豁免,只构成甲方对乙方该次的同意或责任豁免,并不意味着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或失效,亦不意味着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必须继续给予乙方同意或责任豁免,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确认。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双方联系信息甲方乙方联系人:范书达联系人:何国义联系方式:13606615193联系方式:15167192719联系地址:西湖区万塘路69号联系地址:萧山区义桥镇永利百合一号楼四楼双方确认,上述联系人、地址作为双方邮寄送达的唯一地址,也为司法机关文书送达的确认地址。如各方地址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地址未变更,因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事宜,造成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按上述联系地址寄送的所有通知、文件,另一方(无论是否为本人)签收之日即为送达日期,如另一方拒收或地址无法送达的,寄送的第二天视为送达。甲方除上述指定的联系人外的其他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微信、邮箱传送等方式传输的信息,除甲方认可的之外,不视为甲方的行为。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退出机制,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被甲方累计三次约谈事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乙方:杨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崎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账号:开户行: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一体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