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零配件费 培训费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2024)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233231_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1023323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40号
联系方式:0531-67626269
供应商(乙方):山东克莱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海辰大厦b座1106
联系方式:135890791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0
4.55
4.5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233231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520240098采购人: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供应商:山东克莱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月一十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供应商(全称):山东克莱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2.服务地点: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院内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二、服务期限1年(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本年度为服务期第2年。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伍佰元整(¥45500.00元);(价款:42924.53元,税款:2575.47元,税率:6%),2.乙方付款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山东克莱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济南历下支行账户:37001616236050156285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孙建国。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45,500.0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季度平均得分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季合同款,90分以下按比例下浮□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如采购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十二、合同签订本合同于2024年10月10日在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其他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1份,乙方1份。采购人:(章),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40号住所:济南市历下区海辰大厦b座110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1-67626269电话:13589079157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济南历下支行账号:账号:3700161623605015628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17日。1.3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乙方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乙方根据部门职能和甲方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乙方联系。2.2甲方应为乙方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乙方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乙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乙方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乙方为甲方的技术人员前往乙方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乙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乙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乙方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乙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备注1拟投入人员费用1项23000230002零配件费1宗20500205003培训费1项100010004验收费1项10001000总报价总报价总报价总报价45500.0045500.0045500.003.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甲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季度平均得分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季合同款,90分以下按比例下浮。3.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时,乙方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乙方,并给乙方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履约验收8.1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组织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8.2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协助组织。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8.3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9.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9.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9.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9.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0.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乙方给甲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零配件费 培训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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