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有害垃圾清运、 搬运工 装载机 皮卡车 有害垃圾收集车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湖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1172554202419201
二、合同名称: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f-6028号
四、项目名称: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环城西路319号
联系方式:18757255665
供应商(乙方):湖州兴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城西路319号
联系方式:159682010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9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尽或因征收拆迁、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截止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59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FW20240107-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合同(1).pdf

FW20240107-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合同(1).pdf

#idc error#项目名称: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f-6028号甲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乙方:湖州兴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服务内容1.1完成湖州市本级(含三区)有害垃圾前端收运至甲方指定的有害垃圾暂存库暂存,后按国家环保政策和规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括湖州市三区有害垃圾的收运,暂存,委托处置等,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回收收益归乙方所有。1.2配合甲方完成与有害垃圾相关的一切迎检、考察、考核工作。1.3甲方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并满足进场条件(或自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后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尽或因征收、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截止。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元整(¥594000.00元)三、技术资料3.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其他行为等,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7.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并满足进场条件(或自甲方通知进场时间)1m后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尽或因征收、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截止。7.2履行地点:湖州市建筑渣土循环利用中心。八、人员和设备要求1、人员配备表:序号职位类别职位类别数量(人)备注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和组织开展项目运行2业务主管业务主管1负责和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委托处置业务相关的具体工作3搬运工搬运工1有害垃圾搬运工4驾装载机驾驶员1可以开装载机4驶员皮卡车驾驶员14驶员有害垃圾收集车驾驶员1人员合计人员合计62、设备配备表:序号类别数量备注1装载机1甲供112皮卡车1甲供3有害垃圾收集车1乙方提供4设备合计3九、服务标准:9.1所有出场区的清运车辆必须配装GPS、双桥车可进行驾驶室外卸货回箱操作并专车固定,车辆信息输入甲方数字监管系统,接受甲方监管。随车要求配备至少1名驾驶员,实际工作中需配助手、人员休息、调休等情况请乙方自行安排考虑,项目必须配备至少1名项目经理,另如遇特殊工作安排,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要求。9.2应确保车体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渗漏,车牌号码清晰无遮挡,车顶无乱放杂物、乱焊铁架等现象,并做到车辆装载质量符合要求。9.3乙方须承担服务过程中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相关法规,工作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劳动纠纷、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9.4乙方须明确拟派车辆的具体信息(含车辆号码、车辆行驶证的资料),成交后将监督拟派车辆的具体信息是否与投标响应信息相符,同时所使用的车辆必须无条件安装GPS监控系统,GPS监控系统采用社会通用监控平台。乙方如存在虚假应标的,甲方将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9.5乙方须保证场地、管理房和厂房的日常清洁和整齐,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排污、噪音和扬程控制,如发生相关有责投诉,应负责处理和消除影响,甲方视情节影响在考核中处以相应扣分罚款。9.6乙方如需夜间作业,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夜间施工的报批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业。9.7乙方应无条件响应和配合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接受甲方的监管和考核,按时按要求形成管理台账和相关资料。9.8乙方应设立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包括管理架构、人员组成、操作流程、责任划分、日常管理方案,突击任务(如迎检、文明城市复评等)和特殊天气(强降雨、雪天气)的应对措施,上报甲方审核,双方认可后按约定执行。9.9有害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置率达100%。9.10结合相关标准、文件,另设项目考核标准,对服务质量进行深化评测和考核。9.11如在服务期限内发生工作模式或政策的重大变更,双方可无责任终止合同后重新招标,以新成交供应商身份进场时间为计。十、考核标准:(1)在服务期间,甲方有权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对乙方的服务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乙方按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按照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规范作业。运营服务月考核表考核内容标准分测评分1、保持服务车辆的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做到不散落、不滴洒,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发现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102、工作人员作业期间需着工作服,文明作业,发现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103、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发生有责事故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104、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因操作、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事件,扣10分,扣完为止;105、暂存管理过程中发生因操作、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事件,扣10分,扣完为止;106、委托处置过程中发生因操作、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事件,扣10分,扣完为止;107、按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每月扣10分,若当月发生安全事故的,扣20分;208、配备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甲方要求按时做好台账、报表等业务资料,每月上交台账资料,未按时间提交的,扣3分,提醒后仍然未提交的,扣5分;59、无投诉、无新闻媒体曝光、无领导批评,如发生,每次扣5分,可倒扣分;101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配合采购方工作的,如突击、迎检等应急任务,未配合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5总分1001n考核按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88分但不足90分的为良好,达到85分但不足88分为合格,不足85分的为不合格,对月度考核得分未达到88分的,按照考核得分扣减其当月作业服务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度考核扣减服务费=合同约定当月应付金额×(88一当月月度考核得分)/100,如当月月度考核得分为86分,则扣合同约定当月应付金额的2%作为处罚。乙方完成分拣后出场物料合规合法消纳,如发生未按要求消纳的,责令整改,当月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后再按实际情况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发现乙方违规处理非服务范围的物料,经查实后直接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除考核打分外,如另外出现下列情况另行扣分:a.服务作业时间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发现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含)以上扣2000元,第三次(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b.不在指定地点偷倒、乱倒的,发现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含)以上扣2000元,第三次(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c.服务期内发现有责投诉(12345热线)的扣300元/次,未能及时纠正或产生督办的再加扣500元/次;新闻媒体曝光或领导点名批评,情况属实有责的每次扣1000元。发生市长热线不满意的,情况属实有责的每次扣2000元。d.应按要求保证在合同签定后3个日历天之内人员、设备全部到位,甲方检查发现人员设备未能及时到位的,发整改通知书,并且每少一项(人员、设备)扣3000元,检查发现第二次的,再发整改通知书并加倍扣款,以此类推直到配置到位为止;中标后二个月内还未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e.作业人员应文明作业,服务态度恶劣或用语言、肢体威胁被甲方人员或者检查监管人员发现的,每次扣1000元,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置。f.服务车进垃圾处置场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文明作业,安全、有序,在规定区域内如有不文明现象的,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扣1000元,第三次(含)以上扣2000元/次。9g.未及时上报各类业务报表的,每次扣200元。h.服务区域内的服务作业凡受到市、局、环卫中心领导点名批评、通报、督办或者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的,经查证属实,视性质严重程度及所造成影响大小,每宗扣除乙方服务费1000至5000元。i.甲方应具备行之有效的应急机制,遇到重大节日或其他临时检查,应无条件响应。未按规定响应或在响应期间应对不力(含未按要求派遣车辆、人员,服务要求发出后1小时候无响应等),每次扣1000元。(3)乙方如对甲方考核评分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评分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议,最终以甲方评定为准,超过7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同意考核评分。十一、款项支付(一)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订如下付款方式:序号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备注1合同签订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款)合同金额的70%/22025年5月31日前合同金额的15%扣除考核处罚金等相关费用后结算32025年11月30日前合同金额的15%扣除考核处罚金等相关费用后结算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十三、服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13.2如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提供服务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13.3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313.4由于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甲方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13.5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0.5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3.6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7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扣除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十四、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从维护费中扣除相应款项;如遇严重情况,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严重情况指甲方书面通知改正二次仍不执行的。14.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4.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PML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甲方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10日内仍未解决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8md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系统备案)。甲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乙方:湖州兴环环地址:湖州市环城西路319号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菜品街道三环指路655-1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代得理9A5611一道(签字):(签字)边俞联系人(签字):主联系人(签字):电话:0572-2023263电话:开户银行:工行红丰支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账号:1205220109049033797账号:19100301040015373邮编:313000邮编:313000签订日期:2024.10、28签订日期:2024、10.28#idc error#项目名称: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f-6028号甲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乙方:湖州兴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有害垃圾清运、暂存及委托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服务内容1.1完成湖州市本级(含三区)有害垃圾前端收运至甲方指定的有害垃圾暂存库暂存,后按国家环保政策和规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括湖州市三区有害垃圾的收运,暂存,委托处置等,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回收收益归乙方所有。1.2配合甲方完成与有害垃圾相关的一切迎检、考察、考核工作。1.3甲方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并满足进场条件(或自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后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尽或因征收、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截止。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元整(¥594000.00元)三、技术资料3.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其他行为等,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7.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并满足进场条件(或自甲方通知进场时间)1m后一年或合同金额用尽或因征收、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截止。7.2履行地点:湖州市建筑渣土循环利用中心。八、人员和设备要求1、人员配备表:序号职位类别职位类别数量(人)备注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和组织开展项目运行2业务主管业务主管1负责和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委托处置业务相关的具体工作3搬运工搬运工1有害垃圾搬运工4驾装载机驾驶员1可以开装载机4驶员皮卡车驾驶员14驶员有害垃圾收集车驾驶员1人员合计人员合计62、设备配备表:序号类别数量备注1装载机1甲供112皮卡车1甲供3有害垃圾收集车1乙方提供4设备合计3九、服务标准:9.1所有出场区的清运车辆必须配装GPS、双桥车可进行驾驶室外卸货回箱操作并专车固定,车辆信息输入甲方数字监管系统,接受甲方监管。随车要求配备至少1名驾驶员,实际工作中需配助手、人员休息、调休等情况请乙方自行安排考虑,项目必须配备至少1名项目经理,另如遇特殊工作安排,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要求。9.2应确保车体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渗漏,车牌号码清晰无遮挡,车顶无乱放杂物、乱焊铁架等现象,并做到车辆装载质量符合要求。9.3乙方须承担服务过程中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相关法规,工作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劳动纠纷、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9.4乙方须明确拟派车辆的具体信息(含车辆号码、车辆行驶证的资料),成交后将监督拟派车辆的具体信息是否与投标响应信息相符,同时所使用的车辆必须无条件安装GPS监控系统,GPS监控系统采用社会通用监控平台。乙方如存在虚假应标的,甲方将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9.5乙方须保证场地、管理房和厂房的日常清洁和整齐,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排污、噪音和扬程控制,如发生相关有责投诉,应负责处理和消除影响,甲方视情节影响在考核中处以相应扣分罚款。9.6乙方如需夜间作业,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夜间施工的报批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业。9.7乙方应无条件响应和配合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接受甲方的监管和考核,按时按要求形成管理台账和相关资料。9.8乙方应设立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包括管理架构、人员组成、操作流程、责任划分、日常管理方案,突击任务(如迎检、文明城市复评等)和特殊天气(强降雨、雪天气)的应对措施,上报甲方审核,双方认可后按约定执行。9.9有害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置率达100%。9.10结合相关标准、文件,另设项目考核标准,对服务质量进行深化评测和考核。9.11如在服务期限内发生工作模式或政策的重大变更,双方可无责任终止合同后重新招标,以新成交供应商身份进场时间为计。十、考核标准:(1)在服务期间,甲方有权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对乙方的服务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乙方按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按照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规范作业。运营服务月考核表考核内容标准分测评分1、保持服务车辆的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做到不散落、不滴洒,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发现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102、工作人员作业期间需着工作服,文明作业,发现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103、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发生有责事故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104、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因操作、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事件,扣10分,扣完为止;105、暂存管理过程中发生因操作、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事件,扣10分,扣完为止;106、委托处置过程中发生因操作、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事件,扣10分,扣完为止;107、按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每月扣10分,若当月发生安全事故的,扣20分;208、配备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甲方要求按时做好台账、报表等业务资料,每月上交台账资料,未按时间提交的,扣3分,提醒后仍然未提交的,扣5分;59、无投诉、无新闻媒体曝光、无领导批评,如发生,每次扣5分,可倒扣分;101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配合采购方工作的,如突击、迎检等应急任务,未配合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5总分1001n考核按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88分但不足90分的为良好,达到85分但不足88分为合格,不足85分的为不合格,对月度考核得分未达到88分的,按照考核得分扣减其当月作业服务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度考核扣减服务费=合同约定当月应付金额×(88一当月月度考核得分)/100,如当月月度考核得分为86分,则扣合同约定当月应付金额的2%作为处罚。乙方完成分拣后出场物料合规合法消纳,如发生未按要求消纳的,责令整改,当月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后再按实际情况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发现乙方违规处理非服务范围的物料,经查实后直接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除考核打分外,如另外出现下列情况另行扣分:a.服务作业时间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发现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含)以上扣2000元,第三次(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b.不在指定地点偷倒、乱倒的,发现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含)以上扣2000元,第三次(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c.服务期内发现有责投诉(12345热线)的扣300元/次,未能及时纠正或产生督办的再加扣500元/次;新闻媒体曝光或领导点名批评,情况属实有责的每次扣1000元。发生市长热线不满意的,情况属实有责的每次扣2000元。d.应按要求保证在合同签定后3个日历天之内人员、设备全部到位,甲方检查发现人员设备未能及时到位的,发整改通知书,并且每少一项(人员、设备)扣3000元,检查发现第二次的,再发整改通知书并加倍扣款,以此类推直到配置到位为止;中标后二个月内还未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e.作业人员应文明作业,服务态度恶劣或用语言、肢体威胁被甲方人员或者检查监管人员发现的,每次扣1000元,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置。f.服务车进垃圾处置场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文明作业,安全、有序,在规定区域内如有不文明现象的,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扣1000元,第三次(含)以上扣2000元/次。9g.未及时上报各类业务报表的,每次扣200元。h.服务区域内的服务作业凡受到市、局、环卫中心领导点名批评、通报、督办或者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的,经查证属实,视性质严重程度及所造成影响大小,每宗扣除乙方服务费1000至5000元。i.甲方应具备行之有效的应急机制,遇到重大节日或其他临时检查,应无条件响应。未按规定响应或在响应期间应对不力(含未按要求派遣车辆、人员,服务要求发出后1小时候无响应等),每次扣1000元。(3)乙方如对甲方考核评分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评分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议,最终以甲方评定为准,超过7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同意考核评分。十一、款项支付(一)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订如下付款方式:序号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备注1合同签订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款)合同金额的70%/22025年5月31日前合同金额的15%扣除考核处罚金等相关费用后结算32025年11月30日前合同金额的15%扣除考核处罚金等相关费用后结算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十三、服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13.2如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提供服务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13.3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313.4由于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甲方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13.5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0.5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3.6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7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扣除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十四、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从维护费中扣除相应款项;如遇严重情况,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严重情况指甲方书面通知改正二次仍不执行的。14.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4.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PML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甲方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10日内仍未解决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8md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系统备案)。甲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乙方:湖州兴环环地址:湖州市环城西路319号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菜品街道三环指路655-1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代得理9A5611一道(签字):(签字)边俞联系人(签字):主联系人(签字):电话:0572-2023263电话:开户银行:工行红丰支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账号:1205220109049033797账号:19100301040015373邮编:313000邮编:313000签订日期:2024.10、28签订日期:2024、10.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有害垃圾清运、 搬运工 装载机 皮卡车 有害垃圾收集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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