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产品加工仓储采购合同公告(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31-A
二、合同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
三、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31
四、项目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政和路1号
联系人:郭少辉
联系方式:67538001
2.供应商(乙方):河南普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宏矗时代行宫公寓楼1607室
联系人:赵昱普
联系方式:18537902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739192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50日历天,地点:位于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0日历天
周小军
豫24113133525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2024年丁门口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1SH.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河南普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2.工程地点: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3.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3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1座,厂房长80米,宽20米,高度7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和基础水电设施。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玖仟壹佰玖拾贰元整。(¥1739192.00元);其中:·1(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加签证0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周小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2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0月1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签字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有包人执面西邙的福发包人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意)承包人:河南普I加E住所自由贸易试验区洛H住所:中国河南),阳片区高新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西南角宏矗时代行营公寓楼1607室击显普普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国委托代理人:部少程委托代理人:4103150001653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5379026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3账号:账号:1612910104002927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1000账号:账号:1612910104002927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1000..·4第二部分通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单、双方工作联系函、监理会议纪要、工作指令等双方来往的书面格式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接受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接受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结算审核结果,如稽核后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稽核意见及时进行调整或整改。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道路。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如临建用地、施工道路占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5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照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中要求的标准规范执行,没有标注的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A不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全套所有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6.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I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I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担相应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款内2.发包人72.2发包人代表姓名:郭少辉职务:偃师区邙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权: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关系,审查监理工程师技术变更、暂停施工、复工和经济技术签证、工程款支付、组织工程验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国家备案标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应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承担由此引发的维稳费用。如因不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或工伤问题引起上访、诉讼事件,甲方在核实后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支付。(b)、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项目相关检测费用。3.2项目经理8.3.2.1项目经理:姓名:周小军;身份证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131335253;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373774;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不允许擅自更改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执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本合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9.同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工期可以适当顺延。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变更、签证、政府政策性停工、三通一平及施工场地移交延迟等,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12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期1天工期,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00元;乙方有工期担保承诺的,同时执行承诺内容。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火灾、地震、(2)暴风、雨雪(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3.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设计、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人、设计和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因设计不完善、失误而引起的设计变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后生效。4、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造成的变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确认、交承包人实施。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7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约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4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I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政策性调整:2、图纸会审纪要: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签证:4、发包方清单漏项、错项及实际工程量增减;5、因承包人未响应清单描述的造价视为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不再增加。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合同价款支付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合同约定、图纸及变更和定额计算规则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付款进度。15.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进场开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决算审计后支付剩余财政资金。(具体以偃师区财政局付款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日内完成支付。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6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结束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接收全部工程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7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区财政局、农业局要求执行。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按照区财政局、农业局要求执行。;(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o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8(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0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终止其使用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9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对分项工程质量缺陷或不合格之处责任期内,并自费进行修复,直至合格。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延误工期达到30天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经发包方合理催告拒不整改时,发包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离场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0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O.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20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起诉·..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加工仓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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