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改扩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WHCYX-ZC-2024-16
四、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设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2、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纸坊大街648号
3、联系方式:027-87016258
4、供应商(乙方):武汉综合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6、联系方式:134768490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设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5、合同金额:10.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合同履约地点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102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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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设计工程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工作阶段:两阶段设计合同编号:HT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发包人: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设计人:武汉综合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日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idc error#甲方: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乙方:武汉综合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两阶段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武汉市江夏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本项目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任务依据2.1任务委托书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合同签订时现行规范、规程和指标、定额等。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工程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里程0.295km,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车速40km/h,双向两车道。工程阶段:两阶段设计设计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1#idc error#务工作。第四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向设计人提交任务委托书及相关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经设计人审核具备设计条件后开始计算设计期限。第五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序号设计文件名称阶段份数提交时间备注1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初步设计6(纸质版)按甲方要求提交成果2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工程(K1+755-K2+050段)施工图设计6(纸质版)按甲方要求提交成果1第六条费用经招标:本合同的总费用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0元),含税价。第七条支付方式本合同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甲方将按进度和合同条款相应规定分期支付。7.1设计人提交最终版初步设计文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7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费用的30%;7.2设计人提交最终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7且内,发包人支付合同费用的40%;7.3项目审计完成,施工完毕交工验收后7日内,发包人支付剩余全部合同费用。.2#idc error#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以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2发包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积极配合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负责协调项目设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8.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修改内容达到已完成部分的【20】%(含本数)以上的视为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工作量增加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8.1.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3#idc error#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1.6如需双院审查,可由设计人代为委托,其双院审查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8.1.7发包人应负责审查会务的组织工作,并承担会务审查费用。8.1.8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赶工费的取费标准为每提前一天完成按照【/】元/天计算。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3、8.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2.2设计人对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的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设计人继续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设计人除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另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除此之外,设计人无需再向发包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8.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经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发包人未予书面通知的,视为对设计人交付时间的认可。8.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4#idc error#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另行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P合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口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3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在发包人支付本合同全部价款后,本合同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归发包人享有,知识产权归发包人及设计人共同享有;否则,本合同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设计人享有。第十条诉讼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1.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结束为止。11.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5包人承担。11.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书面证明,经对方审核确认属实后,合同中止履行至不可抗力解除之日;因不可抗力导致中止期间超过【6】个月(不含本数)以上时,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设计人实际已完成工作量结算价款,发包人应当在结算完毕【30】日内完成支付,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任何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已产生的违约责任除外。否则,本合同继续履行,设计期限相应顺延即可。11.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11.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6#idc error#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武汉综合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的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15电话电话:027-68820190传真传真:027-688201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花桥支行(行号880028)银行帐号:银行帐号:270481538310001日期:2024年10月21日日期:2024年10月24日7#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