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陈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
日照市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3020002171_001_004
二、合同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3000202302000217
四、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2960197
供应商(乙方):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18号
联系方式:138624147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博物馆服务
无
1
30
3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日照市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合同.pdf
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3020002171_001_002计划编号:37110300012100120230023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供应商: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坤阳(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一十一月二十四日(甲方)所需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经坤阳(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SDGP371103000202302000217(项目编号)组织公开招标。经评标确定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投标文件文件B.响应文件C.投标报价表等D.成交通知书E.合同执行期间经监督方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3、技术要求及价格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技术要求见响应文件。4、签约合同价为:总价为人民币3918688.79元(大写:叁佰玖拾壹万捌仟陆佰捌拾捌元柒角玖分)。4.1工程费用下浮率0.3%,工程费用总价为人民币3718808.79元(大写:叁佰柒拾壹万捌仟捌佰零捌元柒角玖分)。4.2设计总价为199880.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5、结算方式:设计:固定总价形式;施工:清单计价形式。(详见“15、合同价款与调整”)6、合同工期:施工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7、工程质量要求:7.1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为: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准,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还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工程质量违约金。7.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日照市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为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3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4投标单位的其他质量承诺:8、工程质量标准8.1工程质量:按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依据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工程验收权力单位(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8.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为止。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3因乙方原因交工验收时评定的质量等级未达约定的等级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9、质量保修9.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9.2本项目工程质保期为两年。9.3质量保修责任9.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9.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9.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9.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0、甲方职责10.1甲方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或其他施工必须的基础资料或已有的技术资料,交付乙方保护;10.2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0.3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项目部奖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11、乙方职责11.1乙方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工期计划、劳动力调配、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11.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将被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国家劳动保障法规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部门的所有罚款;11.3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1.4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11.5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垃圾清理、堆放、装车工作,做到工完、场地清。11.6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对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存在缺陷进行无偿的修理,直至达到交工验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12、安全文明施工12.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火灾事故;12.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1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乙方应对自有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的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如乙方处理善后而影响甲方的社会信誉或导致甲方必须支出一定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12.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己提供。如乙方领用甲方的安全保护用品,数量按双方确认量,单价按市场价从乙方结算中扣除。12.5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经济处罚;12.6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12.7乙方应搞好管理,不得打闹、喧哗、酗酒闹事,着装文明,保持整洁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2.8因乙方原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经过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2.9上述不全面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13、廉政建设13.1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安排个人施工队伍。13.2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4、材料供应与保管14.1乙方对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证件交给甲方,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材料,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4.2非工程用料、生产辅助用料和生活用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15、合同价款与调整15.1本合同设计费用:199880.00元,该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不再调整。15.2施工部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预算单价及审定的施工图纸由中标单位提出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完成后经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以双方确认的审定值(工程量清单)为结算依据,即:工程费用=施工图预算审定值×(1-下浮率),其中:包干措施费、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优惠。计价依据:综合单价组成办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工程等工程量计算规范》。参照鲁建标字【2016】40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6]39号文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20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人工费按照日财评【2021】1号文,建筑128元/工日,装饰138元/工日,安装工程138元/工日,市政117元/工日,园林绿化117元/工日。机械费执行2020年山东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对应的价目表价格。工程类别按规定类别取费;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相应的《日照工程经济信息》中的材料价格(须经甲方确认),工程经济信息缺项的,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协商确认。(2)固定合同总价。16、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总额的30%,基础装修主体工程过半、隐蔽工程、布线工程初步完工,展柜及相关设备进场前,经甲方核对签认后支付至工程款项目合同总额的70%,展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核对签认后7日内支付至工程款项合同总额的85%,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最终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无息付清。17、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向甲方赔偿成交总价的10%,直至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及验收费。18、工程分包1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19、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①烈度7度以上地震;②发生社会动乱、战争;③8级以上大风持续24小时;④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80㎜以上的降雨;⑤50年一遇持续7天的高温天气或严寒天气;(以上五项以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实际报告为准)⑥区域性、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⑦通用条款中列明的事项。20、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不予退还已缴履约保证金。21、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叁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备案部门同意。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叄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23、补充条款: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18号地址:电话:0512-67157000电话: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3020002171_001计划编号:37110300012100120230023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供应商: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坤阳(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一十一月二十四日合同条款(甲方)所需日照市岚山区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经坤阳(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SDGP371103000202302000217(项目编号)组织公开招标。经评标确定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投标文件文件B.响应文件C.投标报价表等D.成交通知书E.合同执行期间经监督方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3、技术要求及价格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技术要求见响应文件。4、签约合同价为:总价为人民币3918688.79元(大写:叁佰玖拾壹万捌仟陆佰捌拾捌元柒角玖分)。4.1工程费用下浮率0.3%,工程费用总价为人民币3718808.79元(大写:叁佰柒拾壹万捌仟捌佰零捌元柒角玖分)。4.2设计总价为199880.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5、结算方式:设计:固定总价形式;施工:清单计价形式。(详见“15、合同价款与调整”)6、合同工期:施工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7、工程质量要求:7.1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为: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准,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还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工程质量违约金。7.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日照市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为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3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4投标单位的其他质量承诺:8、工程质量标准8.1工程质量:按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依据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工程验收权力单位(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8.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为止。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3因乙方原因交工验收时评定的质量等级未达约定的等级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9、质量保修9.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9.2本项目工程质保期为两年。9.3质量保修责任9.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9.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9.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9.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0、甲方职责10.1甲方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或其他施工必须的基础资料或已有的技术资料,交付乙方保护;10.2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0.3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项目部奖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11、乙方职责11.1乙方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工期计划、劳动力调配、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11.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将被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国家劳动保障法规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部门的所有罚款;11.3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1.4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11.5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垃圾清理、堆放、装车工作,做到工完、场地清。11.6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对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存在缺陷进行无偿的修理,直至达到交工验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12、安全文明施工12.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火灾事故;12.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1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乙方应对自有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的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如乙方处理善后而影响甲方的社会信誉或导致甲方必须支出一定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12.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己提供。如乙方领用甲方的安全保护用品,数量按双方确认量,单价按市场价从乙方结算中扣除。12.5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经济处罚;12.6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12.7乙方应搞好管理,不得打闹、喧哗、酗酒闹事,着装文明,保持整洁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2.8因乙方原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经过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2.9上述不全面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13、廉政建设13.1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安排个人施工队伍。13.2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4、材料供应与保管14.1乙方对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证件交给甲方,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材料,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4.2非工程用料、生产辅助用料和生活用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15、合同价款与调整15.1本合同设计费用:199880.00元,该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不再调整。15.2施工部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预算单价及审定的施工图纸由中标单位提出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完成后经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以双方确认的审定值(工程量清单)为结算依据,即:工程费用=施工图预算审定值×(1-下浮率),其中:包干措施费、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优惠。计价依据:综合单价组成办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工程等工程量计算规范》。参照鲁建标字【2016】40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6]39号文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20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人工费按照日财评【2021】1号文,建筑128元/工日,装饰138元/工日,安装工程138元/工日,市政117元/工日,园林绿化117元/工日。机械费执行2020年山东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对应的价目表价格。工程类别按规定类别取费;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相应的《日照工程经济信息》中的材料价格(须经甲方确认),工程经济信息缺项的,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协商确认。(2)固定合同总价。16、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总额的30%,基础装修主体工程过半、隐蔽工程、布线工程初步完工,展柜及相关设备进场前,经甲方核对签认后支付至工程款项目合同总额的70%,展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核对签认后7日内支付至工程款项合同总额的85%,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最终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无息付清。17、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向甲方赔偿成交总价的10%,直至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及验收费。18、工程分包1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19、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①烈度7度以上地震;②发生社会动乱、战争;③8级以上大风持续24小时;④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80㎜以上的降雨;⑤50年一遇持续7天的高温天气或严寒天气;(以上五项以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实际报告为准)⑥区域性、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⑦通用条款中列明的事项。20、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不予退还已缴履约保证金。21、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叁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备案部门同意。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叄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23、补充条款: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18号地址:电话:0512-67157000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陈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