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



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1029HT(YC)000003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0-20240805094037038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市民大厅
      联系方式:0951-5556773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18F
      联系方式:15296901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500
      合同金额:3.7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所项目全部完成验收、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监理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1技术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受托方(乙方):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甲方: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龚福玲项目联系人:蔡广宁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市民大厅电话:0951-5556773乙方: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强项目联系人:胡晓晨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18F电话:029-883500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监理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关投标材料及成交供应商中标通知书:见附件一中标供应商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监理范围及主要内容2.1监理范围及服务工期乙方对甲方的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1术服务项目进行监理,及协调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和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2监理的主要内容(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收集监理工作的技术及经济资料;(2)完成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监理过程;(3)根据项目付款进度,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4)协助甲方在项目的建设及免费运维期内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5)乙方监理服务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全部要求的内容及标准。2.3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王永峰,联系方式:152969011192.4监理工作内容(1)系统软硬件质量控制1)评估、审核、确认系统软硬件到货、验收及系统软件(平台及生业务开发等)的组织实施等方案(计划);三2)审核系统软硬件部分需求分析及深化设计方案,协助甲方和施“工单位进行确认;3)协助甲方和施工单位按时完成系统软硬件的安装部署、联调测试、上线运行等工作;24)检验、测试和验收系统软硬件的安装部署、联调测试、上线运行等质量监督;5)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总结报告;6)验收系统软硬件工作。(2)项目进度控制1)审核施工单位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能够实现总体计划目标;2)实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动态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各个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3)出现严重偏离工期目标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施工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加以修正。(3)项目投资控制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及设计,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并达到较高性价比。(4)项目风险管理控制优化风险管理方案及设计,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来认识项目的风险,确保各种风险应对措施、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积极有效,完善可行,以最少的成本保证项目总体目标实现。(5)项目合同管理1)跟踪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时履约;2)审核确认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情况;3)审核确认合同变更、索赔等情况。(6)项目安全管理1)负责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保证3不被未经授权的任何主体及个人使用;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杜绝出现安全事故。(7)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1)负责及时记录监理日记、项目大事记;2)负责及时规范管理合同批复及各类往来文件批复资料;3)负责整理、记录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会议纪要;4)负责及时规范管理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5)负责出具项目实施周报和月报;6)负责出具监理建议书;7)负责出具监理通知书;8)负责出具阶段性项目总结。(8)负责通过以下类型会议制度协调项目建设工作,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1)现场会;2)监理交底会;3)周例会;4)监理协调会;5)专题讨论会;6)专家论证会;7)阶段工作总结会;8)问题通报会;9)阶段及最终验收会。(9)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1)负责保护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保证不4被未经授权的任何主体及个人使用;2)负责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保证项目甲方和施工单位不在本项目实施中作出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10)审核把关项目各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设计方案;2)确认项目设计方案中涉及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3)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组织实施、推进计划等方案;4)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人员培训等方案;5)确认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6)确认施工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11)协助甲方在项目的建设及免费运维期内检查和记录项目质量缺陷,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12)根据项目付款进度,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13)本项目终验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监理相关的资料并移交甲方;(14)其他应由乙方完成的监理工作。(15)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三、乙方义务3.1乙方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细则,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5理工作。3.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的工作,为甲方提供应有水平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3.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3.4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合同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3.5项目最终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监理相关的资料并移交甲方。3.6对上述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过程中所获取、制作、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因疏忽、大意、故意、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行为造成甲方委托监理事项纰漏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四、甲方义务4.1甲方在乙方开展监理业务达到付款条件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4.2甲方应当负责项目实施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提供开展监1理活动应具备的外部条件。4.3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项目资料。4.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4.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项目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6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4.6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施工单位。4.7甲方应在不影响乙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4.7.1在本项目中使用的软硬件的生产厂家名录。4.7.2提供与本项目有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4.8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其他人员,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额为¥37500元(大写:叁万柒仟伍佰元整)。(二)合同款支付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甲方在财政拨款至甲方账户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到本合同总金额的20%,即支付¥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2.第二次付款。项目整体完成最终验收,经双方书面确认无异议,乙方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即支付¥30000元(大写:叁万整)。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并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三)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640100H36836452C7地址、电话: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市民大厅0951-555672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大阅城支行账号:106069201559(四)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1001902900052504048上述账户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唯一收款账户,甲方不得经款项中支付至任何个人或其他账户。六、违约责任6.1甲方的违约责任6.1.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6.1.2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乙方的违约责任6.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且经甲方要求在限定时限内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赔偿甲方损失。26.2.2乙方监理工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或监理工作不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8还应当就不足部分赔偿甲方损失6.2.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赔偿甲方损失。6.2.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赔偿甲方损失。6.3额外责任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七、不可抗力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政策调整、传染病导致的政府管控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持续的时间。7.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以电报、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另一方。7.3如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合同履行达1个月以上的,任一方可提9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因本条款终止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八、保密及知识产权8.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泄露、转让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档资料等;不得将本合同相关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8.2乙方同意,在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由乙方拥有或提供给甲方信息或任何其他材料或资源,上述行为如因拥有知识产权的第三方提起任何侵权指控所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债务、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任何开支),应由乙方负责赔偿与保护。8.3本条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九、其他约定9.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9.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之日自动终止。9.3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9.4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09.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委托给第三方。9.6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以招标、投标文件为准。十、通知与送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本合同中列明的下列地址、邮箱作为甲方、人民法院等邮寄送达有关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接收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有义务书面通知另一方新的地址,该地址为新的送达地址。如果发生地址变更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地址变更,则按原地址邮寄送达相关书面通知、法院诉讼文书仍具有法律效力。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发件人、受送达人拒绝签收,导致书面通知、法院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书面通知、法院送达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各自保证所提供.的下列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时正确、有效的。乙方确认送达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18F联系人:任强,手机号(同微信):13629521119办公电话:029-88350071邮箱:136295211190139.com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地址合法有效,乙方指定的联系人不得拒收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附件:1.中标通知书;2.监理服务项目保密协议11甲方(盖章):马13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日期:202年10月15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日期:2024年10月1日212附件1中标通知书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委托,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T2024-NX-SC-ZC-FW-0791、包号:D6401-20240805000002-2),2024年10月10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确定贵单位为二标段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37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02日2024年10月10日hdn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分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一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系统”了解详情。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可不再签章,直接由采购代理机构签章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2监理服务项目保密协议甲方:银川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乙方: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在项目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签订本保密协议。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直接或间接接触、知悉、了解或掌握甲方(或其下属单位、相关单位)保密信息,并且乙方愿意为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而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履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保密信息的有关事项,根据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密信息本承诺书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因在甲方履职而获得、接触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的任何信息,不论此种信息以口头、书面、电子或者通过其他介质形式存在,亦不论是在本承诺书签署之前、当时或之后知悉。保密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信声息;公日(二)与甲方的经营、业务、交易、产品、客户有关的任何信息;(三)依据承诺书规定,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任何信息;(四)任何甲方的技术方案及措施、软件、数据库、技术秘密等。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一)只为甲方利益而不为任何其他目的将保密信息用于在甲方的履职行为;(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保密信息;(三)除为在甲方履职需要之目的,不得复制保密信息;(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获得的保密信息带出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场所,包括不得带回其住处;(五)如发现保密信息已经或可能被泄漏,应当立即采取为甲方利益的一切合理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六)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并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甲方保密信息的机密性;(七)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为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服务。第三条保密期限本承诺书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首次获得、接触或者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被甲方书面宣布解密之日止。第四条保密信息的返还乙方在甲方工作结束前1个月内,应无条件地将其持有的保密信1息移交给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如果保存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优盘、磁带、存储卡)属于乙方所有,则乙方应当将甲方的保2密信息从载体上永久删除。第五条其他约定(一)如乙方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条款,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合理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行为严重性决定是否解除与乙方的工作关系;(三)任何对本承诺书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书面认可;(四)本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随合同由双方持有。i(3甲方(盖章)马同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日期:7029年10月15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日期:204年10月15日L4#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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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与服务技术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