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4)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_第1包(项目编号:ZWZX-F-2024025)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43160号
二、合同名称 :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ZWZX-F-2024025
四、项目名称 :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 系 方 式 :23937051
供应商(乙方):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1号
联 系 方 式 :022-58595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_第1包
规格型号:不涉及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51.12(万元)
合同金额: 451.1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等相关工作完成。 地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200910930051682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49149771N
企业办公电话:5859562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采购第1包合同协议书(已盖章).pdf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idc error#代建协议书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采购第1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项目第一包包含6个独立子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片改造二期工程桥园里地区;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调蓄池二期工程;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纪庄子合流泵站工程;东郊雨水泵站工程。各子项目的具体服务期间,交付时间、验收时间、结算时间、工程移交时间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子项目合同为准,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优先于代建协议书条款,子项目合同与代建协议书条款不一致的,按子项目合同约定执行。子项目合同没有涉及的按代建协议书条款约定执行。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代建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机构情况;(5)建设管理方案;(6)其他。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项目总投资:114.1亿元。4.项目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等相关工作完成。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完成代建服务。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的服务期限延长,甲方不再另行增加支付代建服务费。5.建设地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6.合同价款:折扣率97折(取费基数为各子项目批复的工程建设管理费)。本代建合同价款包含全部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管理费用支出(不含已发生费用)。7.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根据发改委批复中的各项目建设管理费×投标折扣单独签订项目细化合同,按各项目实际进度进行支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合同价款的实际支付以相应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于行政主管部门支付审批环节造成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每个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甲乙双方签订对应子合同。子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开工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计量累计达到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待工程结算完成且乙方完成全部服务范围的义务后结清。8.工程建设管理目标(1)进度控制目标:按照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期完成委托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任务(如因甲方前期手续、现场协调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工期顺延)。(2)工程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或合格标准,无质量事故。(3)安全生产目标:杜绝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较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事故死亡率“零”目标。(4)文明施工及环保水保目标:按照天津市水利系统文明工地标准,达到环保和水保设计目标,争创天津市水利或市政工程优质奖。9.违约责任:(1)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应承担对应子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②乙方未能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实施的(经市水务局批复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除外);③乙方未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超过概算的(经市水务局批复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除外);④乙方未能确保工程质量,组织实施的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组织实施的项目未能按期交付使用;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或实质上不能提供服务的。出现下列情况,自逾期之日起责任方承担每日5‰的违约金①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由于财政等主管部门支付审批环节造成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②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10.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本代建协议书一式十二份,合同双方各执六份。甲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乙方: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l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1号电话:022-23930288电话:022-58595664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签订日期:2024年10月7日一、中标通知书中标标通知书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公司参与的公开招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采购(第一包)(项目编号:ZWZX-F-2024025),经过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确定贵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4511200.00元中标折扣:0.9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服务地点: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贵公司中标后在30日内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因贵公司原因逾期未到(未签),将视为贵公司1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应依据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心法定代表人之李日期:2024年16月日期2024年1用1111日即峰.二、合同一般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补充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实施建设管理的工程。(2)“甲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建设任务一方的项目所有人。(3)“乙方”是指按照委托建设合同约定承担委托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一方的项目所有人。(4)“项目代建管理部”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建设管理工作的机构。(5)“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6)“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的建设管理工作。(7)“附加工作”是指:①甲方委托建设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建设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甲方原因而暂停或终止建设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建设管理业务的工作。(9)“管理期限”指甲方与受托人在合同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天数。(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专业工作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1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及规定: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等相关文件。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甲方权利1对乙方开展的各项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监督检查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代建管理合同书中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2对乙方投入的代建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和工器具配置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代建管理工作人员、增加工器具投入,以确保乙方的各项资源投入满足项目代建管理要求。3对乙方的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纠正违规行为,乙方未能及时整改的,保留向乙方质询直至停止拨付项目代建管理酬金的权利。4参加工程验收与移交。5对乙方组织的工程完工结算有权进行监督检查。6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所造成的损失。8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委托工程项目的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乙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地**府等有关规定,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的,甲方有权制止。第五条甲方义务1甲方根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向乙方拨付相应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管理费。2甲方接收有关部门关于本工程项目的通知和文件后,应及时转发乙方。3配合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移交手续。4负责办理相关前置手续。5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乙方需完成审核后正式行文上报甲方,由甲方上报项目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第六条乙方权利1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2乙方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3乙方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有权向设计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正。4乙方按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甲方报备。5乙方有权组织设计人开展设计工作,检查设计人的现场服务,协调工程内外部环境。6乙方有权组织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同时向甲方报备。7乙方有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承包人和被委托人工作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8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9乙方对项目的设计变更、增量索赔事件及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有审核权。第七条乙方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科学的知识和合理的技能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完成项目代建管理合同书中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维护甲方利益和工程建设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代建管理目标的实现。2乙方是项目全过程的代建管理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扬尘治理、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保险负管理责任。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4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5结合工程实际组建项目代建管理部,并派出现场机构,保证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达到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保持主要负责人员的相对稳定。6派驻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开展建设管理业务,维护甲方利益和工程建设其他方的合法权益。7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的检查,同时接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稽察、监督和审计。如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和整改。8乙方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严格审批各类支付申请和资金拨付程序。9乙方应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并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报送决策相关文件,同时接受甲方监督。10乙方应按水利或市政工程验收有关规定组织各阶段工程验收工作,并完成工程移交工作。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建设管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以上全部责任。第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致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十八条项目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等相关工作完成后,乙方收到建设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第二十条其他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委托第三方从事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的建设管理工作。2乙方不得与承担工程施工、监理、供应等业务的企业有隶属、控股、参股关系或存在直接、间接经济利益关系。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入侵、外敌行为,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特大洪水或火山活动;或政府行为,包括征收、征用、政策调整等。三、代建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等级职称专业是否专职1项目经理郑福永正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2技术负责人张鑫宇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3项目管理人员刘长满正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4项目管理人员秦增辉高级工程师道路桥梁是5项目管理人员李大惟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6项目管理人员祁鑫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7项目管理人员蔡蕊正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8项目管理人员刘辉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9项目管理人员张树媛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10项目管理人员韩超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11项目管理人员张树海高级工程师工程管理是12项目管理人员宋金龙工程师市政工程是13项目管理人员商宏彬工程师市政工程是14项目管理人员张义舜工程师市政工程是15项目管理人员吕岳正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是16项目管理人员宋建康工程师市政工程是17项目管理人员刘志华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是四、建设管理方案1、项目概况本项目第1包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片改造二期工程桥园里地区;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调蓄池二期工程;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纪庄子合流泵站工程;东郊雨水泵站工程,总投资约14.1亿元。2、主要服务范围主要代建管理工作内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等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的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工程环评、水保、规划国土等各项相关手续,负责组织工程全部采购工作,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扬尘控制、文明施工、安全度汛、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的管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3、工程前期管理(1)编写制定工程代建管理实施方案及其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2)负责组织实施经甲方批准的工程代建管理的各项制度、工程标准及其工程代建管理控制目标,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设计文件和参数,并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项目建设相关的批文、许可证等(包括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3)向水、电、气、热、规划、环保、卫生、消防、交通、园林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征询工作,并取得相关技术文件。(3)负责审查经监理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甲方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4)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及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及施工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1)招标咨询及策划;2)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相关单位的招标手续;3)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4)参加招标答疑;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6)参与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7)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合同;8)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合同备案手续。(6)协助甲方办理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控制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代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出合理的工程管控目标,通过和政府部门、使用单位沟通提供设计所需的准确的设计参数、设计条件和设计需求,按时完成政府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7)协助甲方办理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的其他前期工作。4、工程设计管理(1)协助甲方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设计评审工作。(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图各系统的接口及技术指标,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要求。(3)根据国家、地方的工程设计标准及要求,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会审,保证工程的设计方案满足规划、消防、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全面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分析设计方案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供甲方参考决策。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4)负责工程设计与公用管线、交通、施工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工作。(5)负责审核技术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于设计中存在的差错及矛盾之处及时发现,责令设计单位改正完善,重大设计问题需上报由甲方决策。(6)在与市政、交通、规划、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内容经甲方同意后,上报政府监管部门审定。控制目标:认真研究甲方提供的各类设计技术文件资料,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等规范规程原则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按工程设计合同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满足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工程施工及办理各类证照的要求;认真全面审核设计概预算和工程技术资料,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甲方审定的成本控制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5、工程进度管理(1)认真研究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后,负责提交工程从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涵盖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该计划乙方应以Microsoftproject软件文件形式编制,并能满足工程现场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使用其电子版),该计划乙方上报甲方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3)严格实施计划进度管理,及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报告,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甲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4)每周负责组织召开工程代建管理例会和工地其他专题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事先上报甲方,其中工程代建管理例会由乙方主持,甲方和监理公司人员参加,协调解决工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设备等重大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参加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本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乙方负责全方位组织开展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实际,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的实现。控制目标: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贯彻落实,并据此确定主要节点控制目标,从而实现工程按期顺利竣工交付使用的战略目标。6、工程质量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2)按照国家或天津市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及工程合同对工程各参建方进行现场监管,制定严格规范可行地操作流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3)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4)负责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5)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组织工作,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协助甲方组织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6)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工程档案编制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与工程实体建设同步进行。(7)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并组织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档案验收移交工作。控制目标: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或当地规范规程及经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施工,使本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及工程使用单位所指定的保险公司的具体要求。7、工程投资管理(1)审核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完工工程量报表(包括施工合同和二类费合同),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编制项目工程量统计汇总表,经甲方复核后作为甲方每月统计数据依据和审核应付工程款的依据。(2)审核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施工用款计划,据此编制财务用款计划,经甲方复核后作为甲方安排工程用款计划的依据。(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的内容(如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而应增加的技术措施、调整设计方案等),及时做出检查、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决策。控制目标: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概预算等成本控制要求实施投资管理,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及其事后补救措施,防止各类额外费用的发生,严把签证关,将工程总造价控G制在经甲方批准的成本控制范围内。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1)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2)负责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督促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措施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3)乙方应对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场地及现场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宿舍、厕所等)的清洁和卫生,确保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整洁以及施工便道、临时通道畅通,整个工程施工周期内均应达到天津市及甲方安全文明标化的要求。(5)负责组织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6)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7)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保护,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控制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程代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本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创建区级或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9、工程调试竣工交付管理(1)负责协调监理进行项目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项目各系统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与总调试工作,在调试阶段结束后,在施工单位配合和甲方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至少进行每天24小时连续3天的运行性能的检测工作。(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天津市有关竣工验收制度协助甲方组织项目验0收(包括规划、消防、人防、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并取得相关批文。(3)协助甲方组织项目建设的竣工结算工作,初审工程结算,并提交指定审价部门审定。10、工程变更管理(1)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1)甲方原则上通过书面方式要求乙方进行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甲方的工程变更要求组织实施并负责协调监理、设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变更审批表。2)如果甲方在提出任何工程变更之前要求乙方提交一份工程变更建议书,则乙方应协调监理、设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尽快提交拟定的设计和将要实施工作的说明书、技术图纸资料以及工作实施的进度计划;乙方有权对该进度计划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改的建议以及对合同价格的建议。3)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后,应尽快予以答复,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待甲方批准后组织实施。4)如果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或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替代工程变更方案,乙方应组织实施此项变更,并相应地说明变更后工程规模、标准和费用的变动情况上报甲方确认;5)乙方应复核变更是否符合工程总的投资控制目标和技术标准。(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认为某一合理化建议能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对甲方来说能提高工程效率价值、带来其他利益,则乙方可在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交书面建议。(3)重大设计变更的定义是对设计文件拟定的标准、规模、原则进行变动,且变更费用的总和可能导致超出投资控制目标的或变更可能对工程其它建设控制目标产生影响的变更。重大设计变更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按合同有关约定完成变更的工程内容。(4)新增工程变更是指以下两方面内容:1)因设计文件缺陷,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工程的全部工作;2)因招标文件和图纸与实施的施工图有差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此类工程项目。对因甲方提出变更或招标文件和图纸与实际相差很大而导致投资超出控制目标,则由甲方负责。11、索赔控制管理乙方应实施严密的工程代建管理工作,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维护甲方的利益。(1)因为乙方的管理工作疏忽、失误或不到位,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民事责任;(2)因第三方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乙方应努力履行管理职能,对第三方启动索赔程序,追究责任;(3)要求乙方事先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有详细的了解,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合同各方的利益纠纷;(4)乙方必须注意日常资料的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应留下书面资料及相应的影像资料,建立严密的工作档案和日记制度,以事实和数据来处理索赔事件;(5)乙方负责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不使矛盾扩大化和复杂化;(6)乙方负责加强主动管理、事前管理,减少工程索赔;(7)乙方负责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向甲方汇报,尽量采取一切措施进行补救,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12、质保期管理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完成甲方交给的该工程的各种维修、保养的协调、管理工作。13、档案管理(1)乙方负责按照要求完成甲方档案整理,并检查管理各工程参建单位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时准备两套完整竣工资料,一套交档案馆,一套交产权单位(包括各参建单位档案),将建设方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交予甲方。(2)乙方负责按照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完成项目决算资料整理,于工程完成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后两周内移交甲方。决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I位做出问题处理方案。(3)对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或者返工的工作进行督促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做好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整改的监督义务。对0不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及时与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沟通确认。6(4)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完成维修或返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应尽快督促施工单位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如施工单位无法完成问题处理或不同意进行处理,应及时向甲方汇报。(5)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项目使用方或产权单位。并负责协助甲方开展质量保修金的退还工作。16、代建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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