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印刷服务 文件红头 手提袋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农药检定管理所)2024)



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印刷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000-2024-13171
二、合同名称:印刷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印刷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
2、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21号
3、联系方式:87381160
4、供应商(乙方):武汉新汇森印务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18号莱特纸张油墨市场22B05-06
6、联系方式:159729737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印刷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5000元
5、合同金额:7.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317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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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其他印刷服务-新汇森).pdf

印刷合同甲方: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乙方:武汉新汇森印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印制下列相关资料、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明细如下:序号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彩色正反打印多种张80001.5012000.00大4K,250克白卡纸正反打印2内部培训资料多种本78025.0019500.00封面铜版纸彩色印刷,单面复亚膜,内芯彩色80克双胶纸,胶装3文件红头张350000.3211200.0080克道林纸2100mmx297mm4户外宣传广告块10140.001400.00KT板5文件资料(多种)本60037.522500.00封面特种纸,单面复亚膜,内芯彩色80克双胶纸,胶装6手提袋个30002.88400.00180克牛皮纸合计:合计:75000.0075000.0075000.0075000.0075000.00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总金额人民币¥75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二)乙方完成所有印刷材料交货后,甲方验收合格经负责人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全款,即人民币¥75000.00元。三、合同期限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止。四、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1、甲方需在印刷品交付的_1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验收相关工作。印刷品的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在验货后的5个工作内提出。2、甲方发现成品数量短缺的,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提供的印刷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延期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以内取回印刷品,并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质量合格的印刷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重新印刷,则甲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应付款项。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广告印刷的具体要求,并有权对乙方制作的墨稿、彩样提出修改意见。2、对乙方提交的彩样、墨稿,甲方应在收到后及时审查并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3.印刷品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具有印刷相关广告印刷品的资格,如果印制该印刷品需要办理准印证或其他手续,乙方负责办理。若因此发生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由乙方自负费用进行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要求制作彩样和墨稿,提交甲方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印刷。3、乙方对印刷品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加印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不得将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合同展行完毕,乙方应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甲方或销毁,不得擅自留存。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所有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金。七、保密1、乙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信息、文件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使用或者允许第三方使用。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若本合同的实施导致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无论该行为是否由甲方或甲方人员引起,乙方应当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3、本合同的无效、被撤销、解除、变更或终止等均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其他条款的变更、失效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甲方要求进行广告印制,印刷品的内容、数量、质量等与上述要求不符,乙方除自负费用进行更换外,还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印刷品不符合要求致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还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送货。每迟延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送货致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每迟延30个工作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延支付金额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九、争议解决方式(一)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中文书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乙方:武汉新汇森印务有限公司风代表人:代表人电话N5837152726电话:027-87381160N5837152726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9日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9日0103100账户称:武汉新汇印务有限公开户银行:武汉农村高业银行江岸支行组行2号:211030898210010HF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 文件红头 手提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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