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年度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永顺县自然资源局2024)



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一、合同名称:采购合同
二、计划编号:永顺财采-2023—103
三、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77号
联系方式:13574362089
供应商(乙方):

 入围供应商名称
 入围供应商地址
 入围供应商电话

 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1栋411-424室
 0731-85210291

 永顺县星程测绘有限公司
 永顺县灵溪镇新城社区永顺经开区猛洞河工业园
 0743-5235571

 楚林地理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6号湖南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B栋322房
 0731-89921622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合同金额:人民币:按实际情况结算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验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5月9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因采购编号填写cuowu,现重新公示,原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合同附件-永顺自然资源局测绘.rar

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协议合同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湖南楚林地理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公开征集,选定乙方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测绘服务单位之一,现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参与永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的测绘年度服务项目的测绘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任务安排为准。三、服务要求:按甲方现行的测绘考核文件执行。四、服务期限:本协议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协议价格:按照2024年4月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公布的《湖南省“多测合一“收费指导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参考当年度实行的收费标准协商。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乙方的方式:根据具体项目需求,通过直接选定的形式确定。甲方不承诺入围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承担的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七、适用协议合同的采购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八、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永顺县县域管辖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依据测绘成果,分期按照财政审核安排的资金据实拨付。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关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信息,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四)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五)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不保证、不承诺乙方的具体工作量、金额;(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派出人员的工作按照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评价。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工作依法开展工作;(二)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资料、数据信息;(三)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协议合同;(四)乙方有义务在本单位中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工作,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自行更换服务人员;(五)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成果真实、合法和准确;(六)乙方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程序合规,工作成果规范、内容完整;(七)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八)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九)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十)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违法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十一)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作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三)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甲方或相关利益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乙方出具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考核文件等要求。(十五)乙方对测绘成果数据应遵循保密的相关规定,因泄密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十二、入围乙方清退规则:入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并将报送相关部门:(一)入围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二)入围乙方资质吊销或注销的或在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三)入围乙方泄漏甲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四)乙方与相关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五)与有关单位存在串通、欺骗甲方行为的;(六)故意拖延时间,或者进行其它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的;(七)工作成果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八)入围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的;(九)因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十)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任务的;(十一)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十二)其他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公章)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5月10日乙方:湖南楚林地理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6号湖南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B栋322房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网车日期:2024年5月10日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协议合同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通过公开征集,选定乙方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测绘服务单位之一,现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参与永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的测绘年度服务项目的测绘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任务安排为准。三、服务要求:按甲方现行的测绘考核文件执行。四、服务期限:本协议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4年12月31日止。五、协议价格:按照2024年4月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公布的《湖南省“多测合一“收费指导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参考当年度实行的收费标准协商。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乙方的方式:根据具体项目需求,通过直接选定的形式确定。甲方不承诺入围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承担的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七、适用协议合同的采购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八、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永顺县县域管辖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依据测绘成果,分期按照财政审核安排的资金据实拨付。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关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信息,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四)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五)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不保证、不承诺乙方的具体工作量、金额;(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派出人员的工作按照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评价。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工作依法开展工作;(二)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资料、数据信息;(三)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协议合同;(四)乙方有义务在本单位中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工作,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自行更换服务人员;(五)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成果真实、合法和准确;(六)乙方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程序合规,工作成果规范、内容完整;(七)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八)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九)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十)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违法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十一)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作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三)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甲方或相关利益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乙方出具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考核文件等要求。(十五)乙方对测绘成果数据应遵循保密的相关规定,因泄密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十二、入围乙方清退规则:入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并将报送相关部门:(一)入围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二)入围乙方资质吊销或注销的或在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三)入围乙方泄漏甲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四)乙方与相关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五)与有关单位存在串通、欺骗甲方行为的;(六)故意拖延时间,或者进行其它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的;(七)工作成果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八)入围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的;(九)因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十)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任务的;(十一)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十二)其他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公章)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E日期:2024年5月10日乙方: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1栋411-424室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7月8日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协议合同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永顺星程测绘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公开征集,选定乙方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测绘服务单位之一,现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年度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参与永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的测绘年度服务项目的测绘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任务安排为准。三、服务要求:按甲方现行的测绘考核文件执行。四、服务期限:本协议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协议价格:按照2024年4月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公布的《湖南省“多测合一“收费指导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参考当年度实行的收费标准协商。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乙方的方式:根据具体项目需求,通过直接选定的形式确定。甲方不承诺入围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承担的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七、适用协议合同的采购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八、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永顺县县域管辖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依据测绘成果,分期按照财政审核安排的资金据实拨付。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关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信息,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四)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五)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不保证、不承诺乙方的具体工作量、金额;(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派出人员的工作按照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评价。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甲方委托的工作依法开展工作;(二)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资料、数据信息;(三)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协议合同;(四)乙方有义务在本单位中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工作,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自行更换服务人员;(五)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成果真实、合法和准确;(六)乙方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程序合规,工作成果规范、内容完整;(七)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八)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九)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十)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违法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十一)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作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利绘(十二)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三)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甲方或相关利益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乙方出具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考核文件等要求。(十五)乙方对测绘成果数据应遵循保密的相关规定,因泄密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十二、入围乙方清退规则:入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并将报送相关部门:(一)入围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二)入围乙方资质吊销或注销的或在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三)入围乙方泄漏甲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四)乙方与相关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五)与有关单位存在串通、欺骗甲方行为的;(六)故意拖延时间,或者进行其它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的;(七)工作成果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八)入围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的;(九)因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十)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任务的;(十一)累计三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十二)其他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公章)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5月10日乙方:永顺星程测绘有限公司(公章)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岔那公租房小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5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年度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