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检系统 安检机 全息安检门 防爆罐 液体探测仪 服务器采购合同公告(兰溪市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1740638202410201
二、合同名称:兰溪市人民医院智能安检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LZC2024073-1
四、项目名称:兰溪市人民医院智能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兰溪市人民医院
地 址: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
联系方式:0579-88669050
供应商(乙方):金华市慧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171号三楼C28
联系方式:180723895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安检机
数量:1.00
单价(元):16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ISD-SC6550D-HXP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全息安检门
数量:3.00
单价(元):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ISD-SMG920LG-XP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复检开包台
数量:1.00
单价(元):1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ISD-AS100K2C-LP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防爆罐
数量:1.00
单价(元):8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FEC-C1-SP01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液体探测仪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ISD-SL300T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智慧管理平台
数量:1.00
单价(元):2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Infovision iHospital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器
数量:1.00
单价(元):3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海康威视规格型号:SD-VE22L-C
2.合同金额(元):485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由兰溪市人民医院指定。,3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兰溪市人民医院安检系统采购合同.pdf
兰溪市人民医院安检系统采购合同.pdf
兰溪市人民医院安检系统采购合同甲方:兰溪市人民医院,签订地点:兰溪市乙方:金华市慧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金额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产品购置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无缝对接、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验收、伴随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代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序号采购内容品牌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安检机海康威视ISD-SC6550D-HXP1630001套1630002全息安检门海康威视ISD-SMG920LG-XP700003台2100003复检开包台海康威视ISD-AS100K2C-LP130001台130004防爆罐海康威视FBG-G1-SP0183001个83005液体探测仪海康威视ISD-SL300T300001个300006智慧管理平台海康威视InfovisioniHospital280001套280007服务器海康威视DS-VE22L-C330001台330008安装费用0109其他费用010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注:合同总金额按结算时实际货物验收单数量为准。三、供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内提供使用货物的产品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乙方承诺与金华市卫健委安检联网平台对接,且承诺数据上传金华市卫健委安检联网平台。六、乙方承诺项目建设完成后,如甲方需对设备位置进行调整或迁移至其他位置,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移机及相关服务。七、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每台设备上均应订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八、验收:(1)货物送达后须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查验,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和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安装完毕的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事先准备好验收文件并获得甲方的确认,如验收合格,双方代表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完成终交验收手续,正式交付使用。(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4)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填写《验收结算书》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5)如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九、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十、异议期:货物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有异议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负责解决。十一、预付款:甲方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乙方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乙方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十二、付款方式:1.乙方凭甲方验收合格的《验收结算书》,向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和其它支付凭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2.付款方式:本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3.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4.甲方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乙方款项的条件。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十三、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大写)肆仟捌佰伍拾叁元整留作履保,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乙方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注: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乙方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如乙方延期交(提)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偿还延期违约金,按延期货物价值每日0.4%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如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还延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托收金额的0.4%计算。(4)由于甲方的使用单位延期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所提供的代为保管费用(按有关仓储规定另议)。十五、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十六、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七、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1.乙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凭证。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兰溪市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章):金华市慧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171号三楼C28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579-82667725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金华支行账号:79010122000239036邮政编码:兰溪市人民医院安检系统采购合同甲方:兰溪市人民医院,签订地点:兰溪市乙方:金华市慧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金额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产品购置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无缝对接、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验收、伴随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代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序号采购内容品牌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安检机海康威视ISD-SC6550D-HXP1630001套1630002全息安检门海康威视ISD-SMG920LG-XP700003台2100003复检开包台海康威视ISD-AS100K2C-LP130001台130004防爆罐海康威视FBG-G1-SP0183001个83005液体探测仪海康威视ISD-SL300T300001个300006智慧管理平台海康威视InfovisioniHospital280001套280007服务器海康威视DS-VE22L-C330001台330008安装费用0109其他费用010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合计:¥485,300.00(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注:合同总金额按结算时实际货物验收单数量为准。三、供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内提供使用货物的产品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乙方承诺与金华市卫健委安检联网平台对接,且承诺数据上传金华市卫健委安检联网平台。六、乙方承诺项目建设完成后,如甲方需对设备位置进行调整或迁移至其他位置,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移机及相关服务。七、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每台设备上均应订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八、验收:(1)货物送达后须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查验,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和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安装完毕的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事先准备好验收文件并获得甲方的确认,如验收合格,双方代表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完成终交验收手续,正式交付使用。(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4)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填写《验收结算书》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5)如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九、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十、异议期:货物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有异议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负责解决。十一、预付款:甲方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乙方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乙方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十二、付款方式:1.乙方凭甲方验收合格的《验收结算书》,向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和其它支付凭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2.付款方式:本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3.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4.甲方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乙方款项的条件。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十三、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大写)肆仟捌佰伍拾叁元整留作履保,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乙方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注: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乙方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如乙方延期交(提)货,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偿还延期违约金,按延期货物价值每日0.4%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如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还延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托收金额的0.4%计算。(4)由于甲方的使用单位延期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所提供的代为保管费用(按有关仓储规定另议)。十五、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十六、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七、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1.乙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凭证。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兰溪市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章):金华市慧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171号三楼C28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579-82667725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金华支行账号:79010122000239036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安检系统 安检机 全息安检门 防爆罐 液体探测仪 服务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