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馆建设 装修布展采购合同公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 YAZCHT2024-234
二、合同名称: 校史馆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YAZCXG2024-18
四、项目名称: 校史馆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联系方式:0911-8235602
供应商(乙方):延安朝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新区上海东路
联系方式:138091195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装修布展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4103280.5400元
合同金额: 410.32805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采购合同(校史馆建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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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 error#合同编号:YAZCHT2024-234项目编号:YAZCXG2024-18采购合同采购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延安朝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延安市财政局批准,并经公开招标采购,确6106定乙方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建设(项目编号:YAZCXG2024-18)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F一、采购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明细表载明内容。二、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建设项目。工程地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院内。三、工程工期: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工期,将按违约终止合同。3.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期完工的情况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或签订补充合同,酌情延长工期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四、合同总价款:合同价款包括了乙方完成本项目和合同条款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最终投标结果为准,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计算,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合同总价:肆佰壹拾万叁仟贰佰捌拾元伍角肆分(¥4103280.54元)。五、工程技术资料:即国家主管部门的批文、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工程施工图纸等。六、知识产权:即乙方在提供施工技术、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时,对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诉讼承担全责。七、施工的组织1.施工现场各方委派总责任人的职责和具体委派办法。1.1甲方通过授权的方式委派总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安全管理、竣工结算等具体事宜。1.2乙方以投标文件约定的方式委派总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全面履行本项目的管理职责,为本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向甲方直接负责。具体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过程、把控材料及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事宜。2.开工、延期开工手续与开工确认。乙方向甲方(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因施工现场条件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开工的,乙方应该向甲方(监理工程师)提供延期开工申请,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明确开工时间。3.暂停施工的原由、期限、再复工的确认及费用承担。因施工现场条件、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乙方应该向甲方(监理工程师)提供暂停施工的原由、期限、再复工等情况说明文件,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方可执行。因暂停施工导致的费用双方协商确定。4.非正常情况下,工期可顺延的因素和确认条件因出现地震等不可抗力、重大变更等非乙方因素的非正常情况,工期可顺延,由乙方提交工期顺延情况说明并由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C1065.工期奖罚条件。5.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5.2乙方每延迟交工一天,按照竣工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一赔偿给甲方。6.项目施工进展计划。乙方要根据工期要求,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计划表,应当明确具体的开竣工日期及重大施工节点。7.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各参建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相关管理规定及办法,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8.乙方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工程,在施工中不得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9.乙方交工时需提交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及甲方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等。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现场各类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不得造成损失或浪费。否则,由乙方负责恢复到原样并承担一切损失。八、工程质量保证1.乙方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及其代理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施工及费用。因返工耽误的工期不得顺延。2.对工程施工质量出现争议的,须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认定。败诉方承担认定费用,并对造成的其他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3.乙方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部分时,须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九、工程材料设备供应1.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应按设计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但采购前需要携带本材料、设备的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等资料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2.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递交产品的所有资料(含相关复检报告,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3.若发现乙方以伪劣充抵或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直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相应的材料进行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办法。n十、工程设计的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的内容与审批手续。根据甲方确定变更范围,经设计人出具相关变更证明文件。2.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价款的计算、建设工期确定的具体办法。若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按相应项目乙方投标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建设工期不变。十一、竣工验收与质保期1.竣工须达到的标准和具备工程验收的条件。乙方实施完成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且到达甲方要求时,方可进行验收。2.工程验收规范、标准,验收的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验收条件时,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3.工程验收合格须移交的工程资料和竣工图纸等:不得少于4套。4.工程质保期为:2年。十二、款项结算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账号:61001683811052503314,开户行:中国延安东关支行),待项目履约完成后,由乙方申请,甲方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2.由甲方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进场施工正常之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40%的预付款。4.本工程执行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完工且经甲方终验合格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格的85%。5.项目结算审定后,无质量问题,付清结算总价剩余工程款,由乙方提供相应票据。十三、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乙方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乙方所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如果在工程施工及保修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各类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同时有权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扣罚。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内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培训与教育。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熟悉并接受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3.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4.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建立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配电柜必须带锁,由专人看管,定期进行用电检查。5.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如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办理所有工人的人身安全保险,工地工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关机械设备、车辆和行人进出、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干净。现场测量及文明工地等均按甲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7.乙方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8.交工前,乙方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将室内外环境打扫干净,达到正常使用的卫生、环境条件,否则扣除乙方所需费用。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须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发生地震、瘟疫、骚乱、戒严等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造成的相关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五、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机关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十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七、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采购主管机构备案一份(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本合同须经延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否则无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住址:炬安园联系人党山不依联系电话:13992132208方:(盖章)H人乙法定代表人:王(签字)住址:院面省强安市哓子新城上海乐路山河颂云相院楼旅联系人:王雪了,联系电话:13909119571开户限行:中国农业敏行股份有限公延安分行营业部帐号:26906001040003322确认方:负责人高大材:合同签订日期:上24年1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史馆建设 装修布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