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4)



投标

一、合同编号:WH13CG2024FW452001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2026年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WH13CG2024FW45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565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镜湖区棠梅路1号
联系方式:0553-3877033
供应商(乙方):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经济开发区大件路 2 号
联系方式:0553-27176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2026年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严格遵守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相关规定,不得造成污染。如餐厨垃圾量临时性增加,中标单位须服从招标单位的调配,增加收运力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运任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1534500.00元/年
合同金额:1534500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 年(一年一签);芜湖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2024年-2026年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合同).pdf

2024年-2026年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供应商:芜湖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服务人(乙方):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芜湖市镜湖区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H13CG2024FW45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565号)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期限340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能续签第二年度合同。第二条服务经费和考核支付方式1、本项目负责对镜湖区境内餐厨垃圾开展集中收运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中标单价为77.50元/吨(大写:柒拾柒元伍角整);即月服务费:中标单价×当月实际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吨数一考核扣除费用;2、本项目承包费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按月支付,依据月度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迟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第三条服务范围1、对镜湖区境内餐厨垃圾开展集中收运,确保应收尽收;2、甲方安排的关于餐厨垃圾收运等其他工作。第四条工作模式、要求及质量1、乙方依法、依规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必须满足芜湖市最低标准;2、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车辆具体情况如下表: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折旧费明细表序号车牌号码核载量购买年限车辆价值使用折旧(kg)(元)年限年限月折旧金额(元)月折旧金额(元)备注123456合计合计乙方承担上述车辆的保险、日常维护、维修、年审、年检、燃油,以及车辆折旧等一切费用。如甲方提供的6部餐厨垃圾收运车不能满足项目使用,乙方须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收运车辆,报甲方同意后投入使用,增加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期满后乙方因此项目提供的车辆,由乙方自行处理;3、乙方应于每月5号前,将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车辆折旧费用转账至甲方指定的账户o.、一·。:“-··v-4、本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按每辆车10万元的押金标准,共计6辆车,即总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的押金转账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将车辆归还给甲方且经甲方验收确认车辆无任何损坏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5、乙方负责收运镜湖区所有餐厨垃圾,运至甲方指定餐厨垃圾厂处置。严格遵守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相关规定,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如餐厨垃圾量临时性增加,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调配,增加收运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运任务;6、乙方每天如实对餐厨垃圾收运量过磅登记,并且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收运吨数详细清单(过磅单、联单),须经三方(甲方、乙方、处置单位)签名(盖章)确认,严禁违规处置餐厨垃圾;7、乙方使用的收运车辆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安装定位系统、标识、宣传喷涂,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方负责服务期间日常工作记录和有关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和存档,以及甲方的各项通知、文件及时接收办理;9、甲方有权对乙方收运工作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对考核标准及扣罚细则进行修改;10、乙方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指导,完成市、区、所主管部门布置各类收运任务和其它工作。第五条奖惩措施1、处罚措施(1)甲方依据《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和《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月25日前,由甲方汇总各级考核情况,按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分值为2000元/分;(2)被市、区各类媒体曝光,确属餐厨垃圾收运和作业不规范等职责内的问题,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评分标准的2倍扣分;(3)重大活动期间、法定节假日,因餐厨垃圾收运问题被上级通报或群众投诉经核属实,当月每条按考核评分标准的2倍扣分;(4)每月在上级部门专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的,第一次当月每条按考核细则评分标准的3倍扣分,第二次按3倍扣分并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5)壹年服务期间内,乙方两次考核低于85分,合同自动解除。2、奖励措施为鼓励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评先评优文件对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人员进行评先评优,评先评优经费从项目考核扣除经费中按比例支出,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甲方按照财务流程办理支付承包经费手续;3.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4.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6.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随时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抽查,乙方应积极配合检查,并落实整改;7.乙方负责服务期间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安全15787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8.乙方应加强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期内,因乙方厨余垃圾收运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损害甲方利益的,依法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9.乙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审核、存档,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事故,如交通、安全、环境污染及劳动纠纷等法律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乙方承担。10.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扣1000元11.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12.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10000元),305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14.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每发生一次扣1000元。第七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八条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其他1、镜湖区环卫所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乙方服务承诺函;④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人(甲方(公章):服务人(乙方)(公章):日期:2021年10月29日日期:2024年10月29日东采购人(甲方(公章):服务人(乙方)(公章):日期:2021年10月29日日期:2024年10月29日X买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