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药机 全自动补药系统 恒温恒湿空调模块 束带机 多功能折叠小车 中转药盒 智能药篮 智能取号机 无动力滑轨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0454322202412801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CT6-2024GKCG-043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138号
联系方式:86616134-8309
供应商(乙方):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91号A座B-157室
联系方式:187684909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9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30天内到货,在货物到货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自动发药机合同.pdf
自动发药机合同.pdf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甲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9日第1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4年09月29日,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招标编号:ZJCT6-2024GKCG-043)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自动发药机、BDRowaT耀存TMVmax160、白色;1.2.2货物数量:1套第2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2.3货物质量:符合质量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299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玖万元整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发药机2400000.002全自动补药系统455000.003恒温恒湿空调模块40000.004束带机10000.005多功能折叠小车含在总价中6中转药盒含在总价中7智能药篮30000.008智能取号机10000.009无动力滑轨5000.00总价总价2990000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第3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第4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复审后发现乙方的资质造假,乙方需无条件的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相应责任。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1或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第5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下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七兆水住所/住所/联系人周鸿联系人姚永红联系电话13989885531联系电话13588805869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138号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91号A座B-157室邮政编码1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0847045432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CW1ADR4U开户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户名称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浦沿支行开户银行余杭农商银行科技城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07393288银行账号201000345139262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6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第7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1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第8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完成前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9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乙方需无条件退回已支付货款,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10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并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货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第1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1.5.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自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50%预付款。1.5.21.5.31.6.21)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自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50%预付款。3)主设备到货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全部项目结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4)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的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乙方相应正规增值税发票为止。1.7.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到货。在货物到货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1.7.2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采购需求中指定地点。1.7.3交付(实施)的方式:按甲方要求1.8.6I1.91.9.2第13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9.1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起诉。1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成果归属甲方,无收益分成。2.8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完成前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6.1(1)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的要求,达到甲方考核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验收程序: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回一般程序进行验收,口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方法为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段验收、口分期验收。(3)以上内容以及验收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有冲突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2.16.3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财采监[2019]10号).2.20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第14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甲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9日第1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4年09月29日,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招标编号:ZJCT6-2024GKCG-043)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自动发药机、BDRowaT耀存TMVmax160、白色;1.2.2货物数量:1套第2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2.3货物质量:符合质量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299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玖万元整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发药机2400000.002全自动补药系统455000.003恒温恒湿空调模块40000.004束带机10000.005多功能折叠小车含在总价中6中转药盒含在总价中7智能药篮30000.008智能取号机10000.009无动力滑轨5000.00总价总价2990000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第3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第4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复审后发现乙方的资质造假,乙方需无条件的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相应责任。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1或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第5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下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七兆水住所/住所/联系人周鸿联系人姚永红联系电话13989885531联系电话13588805869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138号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91号A座B-157室邮政编码1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0847045432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CW1ADR4U开户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户名称杭州旭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浦沿支行开户银行余杭农商银行科技城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07393288银行账号201000345139262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6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第7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1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第8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完成前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9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乙方需无条件退回已支付货款,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10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并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货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第1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1.5.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自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50%预付款。1.5.21.5.31.6.21)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自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50%预付款。3)主设备到货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全部项目结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4)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的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乙方相应正规增值税发票为止。1.7.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到货。在货物到货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1.7.2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采购需求中指定地点。1.7.3交付(实施)的方式:按甲方要求1.8.6I1.91.9.2第13页共14页::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自动药房(自动发药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9.1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起诉。1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成果归属甲方,无收益分成。2.8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完成前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6.1(1)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的要求,达到甲方考核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验收程序: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回一般程序进行验收,口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方法为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段验收、口分期验收。(3)以上内容以及验收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有冲突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2.16.3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杭财采监[2019]10号).2.20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发药机 全自动补药系统 恒温恒湿空调模块 束带机 多功能折叠小车 中转药盒 智能药篮 智能取号机 无动力滑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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