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务车辆维修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2023)12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街镇乡、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11224210200008787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第三季度车辆维修费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18189191029
供应商(乙方):成都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驿区龙都北路768号
联系方式:138818710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1(项)
¥120,687.74
¥120,687.74
2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117,570.26
¥117,570.26
合同金额: 238,25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贰佰伍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pdf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2024年10月30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街镇乡、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合同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联系人及其电话:熊新建13880220712乙方:成都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聚和村五组联系人及其电话:许文博18280435118经甲、乙双方平等、公正、公平协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要求及对车辆管理负责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单位的车辆交由乙方维修,现就车辆维修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一、合同期限: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2月1日止。二、乙方修理甲方车辆时,必须由甲方驾驶员所持车辆维修报修单(须有甲方单位的公章及领导批示)方可维修,否则,甲方不承担修理费用且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三、乙方应对甲方维修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在3个月内包修、包换,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在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包修、包换。四、甲方车管干部、驾驶员应参与修车过程,对修车质量及是否更换零部件进行监督检查,对修好的车辆进行严格检验,待验收合格后分别在清单上签字,并将签字单(维修清单、范围、价格等)交回车管干部处。未经甲方委派人员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违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以盗窃论处。五、乙方对甲方送修车辆严把技术质量关,做到及时维修并做好车辆清洁卫生工作。六、甲方送修车辆在维修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车开出厂,需试车时必须有乙方指定专职人员在场,且乙方试车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试车及修理过程中产生的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车辆在行驶中出现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派急救人员及时赶往指定地点进行抢修或处理(20公里内免收急救费)。八、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车辆年审和驾照年检,费用按照相关部门收费规定收取,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将全力协助甲方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事宜(车辆拆检、定损一一车辆维修一一事故解决一代办车辆索赔)。九、乙方对甲方送修车辆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工时费优惠40%、实收维修材料20%的管理费。十、乙方对甲方送修车辆的费用按3个月结算一次,甲方于结算后次月15日前以结算金额进行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出具发票迟延,甲方付款时间顺延。十一、乙方应免费为甲方车辆做好维修档案,甲方可随时查询每一辆车维修情况。十二、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能正常执行之日起,该合同自动解除。十三、违约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下列涉及事项所收取的费用,并按收取费用的2倍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1)在维修时使用次品或假冒伪劣商品冒充正品;(2)多算、多收取的维修费;(3)维修的不是甲方单位车辆而将维修费用算在甲方账单上并收取的。(4)更换零部件未经过甲方同意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下列涉及事项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任何多算包括多开具项目、增加数量或将其他方的维修费计算在甲方账单上以试图达到向甲方多收取费用的行为;(2)甲方驾驶员未持本合同规定报修单送修乙方予以维修的。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乙方(公章):成都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峰博甲方代(签字):1乙方代表(签字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聚和村五组联系人:熊新建联系人:许文博电话:13880220712电话:182804351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龙泉驿支行账号:账号:1001300000174117日期:2023年12月16日日期:202年12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维修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